从“沙丘之变”的背后,探究秦朝覆灭的真正原因
秦王朝是一个中央高度集权的王朝,即君主主宰一切。因此,君主寿命的长短,对王朝的命运和前途,起着重大的影响。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皇帝秦始皇,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根据史书的记载,秦始皇是死于三十七年(前210)第五次的出巡当中。这次出巡,他带上了左丞相李斯和他最小的儿子胡亥。当来到沙丘(今山东平原县)时,秦始皇突发疾病,随着病情的恶化,始皇帝开始准备后事,并给长子扶苏留下遗嘱:“以兵属蒙恬,与丧会咸阳而葬”,即命他将兵权交于大将军蒙恬,自己则速回咸阳主持葬礼。
遗嘱立好以后交于赵高保存,可是赵高阳奉阴违,等到始皇帝驾崩以后,赵高联合宰相李斯将皇位继承人私自篡改为胡亥,并设计赐死长子扶苏。由此秦二世胡亥成功登基,这就是著名的沙丘之变。
对于沙丘之变,多数人觉得这只是一场单纯的宫廷阴谋,并未引起应有的重视。纵观秦王朝的历史,不难发现,沙丘事变对秦王朝的前途,对当时整个社会矛盾的发展,确实影响极大。因此,笔者试图从沙丘事变来剖析秦政权内部矛盾及其斗争,以窥见秦王朝覆亡过程之一斑。
一、统一之后秦王朝内部的斗争
沙丘事变的发生,是秦始皇专制统治的必然产物,是秦王朝内部矛盾发展的必然恶果。它开始于封建(即分封制)与郡县之议,激化于焚书与坑儒之举,最后导致“沙丘事变”。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灭六国,建立了大统一的封建帝国。然而对于如此地域广阔的国家,如何正确的管理却成为一个巨大的问题。在当时秦王朝内部,意见不一。秦始皇认为,他继承祖业,用武力征服六国以后,务必“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传之无穷。”但佐成其业的大臣们,并不尽然,丞相王須就主张采取分封制,而李斯则持反对意见说:周代分封子弟,权力分散,互相攻杀。结果,秦始皇支持李斯之见,不立诸子为王,分天下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王須的意见虽被否定,但此问题并没真正解决,因为郡县制非秦独创,更不是始于始皇,它早在春秋中叶便已开始,到战国已成为各国较普遍的地方行政制度。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不过顺应历史潮流,把它加以推广,作为全国统一的行政制度。
这是秦政权在统一六国之后,第一次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分歧。
二、焚书坑儒——秦王政内部的矛盾达到了新的阶段
在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并未给社会带来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相反地压在人民身上的徭役赋税越来越重。而后淳于越提出了一个和王須一样的观点,即鉴于当时社会的危机,欲以分封子弟的办法去巩固它。
可是,李斯对此却采取了极端错误的措施。他在反驳了淳于越的观点之后,提出了禁止私学和焚书的建议。他说:
“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
这说明当时社会上确有不少人对秦政权有所非议和批评,势必削弱秦始皇的统治。要禁止私学就得焚书,因为在李斯看来,人们对于秦始皇的统治产生异议的根源,是由于人们读了古代的诗、书、百家语,是古非今,只要将这些书烧了,就能杜绝异议的根源,因此李斯建议始皇帝开始焚书。
“臣请史官非秦纪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
秦始皇同意李斯的建议,即下达焚书谄令。这便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焚书事件。实践证明这种做法极其愚蠢。
- 其一,因为书是人们著作的,用烧书的办法根本不可能禁止人们产生不同的思想观点;
- 其二,他们把现实生活中所产生的问题,归罪于人类过去的文化和历史,以掩盖其自身的错误,并否定文化对入类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否定人们要借鉴往昔历史的必要,要人们回到愚昧无知的状态里,开历史的倒车。
因此,秦始皇焚书之举,不但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反而堵塞了言路,孤立了自己,加剧了秦政权内部的矛盾。在焚书事件之后一年,即三十五年(前212年),爆发了坑儒事件。它把秦王政内部的矛盾推向了新的阶段。这时,秦王朝的社会矛盾日益尖锐,人民越来越不能容忍秦王朝的专制统治,反抗斗争,穷出不已。到了秦始皇的晚年,竟出现了有人要推翻他统治的声音,并且当时与秦始皇意见不同的大臣以及受迫害的儒生,以及反抗秦始皇的百姓都开始站在了扶苏的一边。
三、“沙丘事变”的性质
沙丘事变的主谋者为赵高、李斯和胡亥。赵高原本地位卑微,又犯过大罪,蒙恬的弟弟蒙毅曾法治过他,故尔怀恨在心。秦始皇一死,赵高认为扶苏继位之后,必然要重用蒙氏,必定对己不利,而且扶苏反对其父亲的严刑苛法政策。扶苏继位之后,也必然要改变这一政策,这也是赵高不希望的。因此赵高决心利用这一时机,除掉扶苏和蒙恬,捧出胡亥来巩固自己的地位。
赵高与胡亥串通之后,即去找李斯。李斯身为丞相,位高权重,又颇得秦始皇的信任,常参与机密,此事必得李斯合谋,才能成功。所以,李斯是沙丘事变成败的关键人物。假如李斯坚决反对,这次政变是不能得逞的。但李斯为人贪图富贵,“重爵禄”,所以,当赵高指出扶苏继位以后,必然要用蒙恬为丞相,因为李斯有五个不如蒙恬之处,李斯便同意了。
这场事变,从表面来看,扶苏和蒙恬是赵高和李斯杀害的,但这种状况实际上是秦始皇自己制造的,是秦始皇把扶苏贬到上郡,使他不能在自己身边,也不能留守咸阳,掌握国家的权力, 给赵高、李斯等人可乘之机。赵高、李斯加害于扶苏的罪名,也正是秦始皇生前屡次责难的不实之词。赵高、李斯也正利用了这一点蒙骗了秦王朝的宫廷官吏,而且也使扶苏信以为真,放弃了必要的自卫和反抗,使这一关系秦王朝前途命运和天下安危的大阴谋,轻而易举地获得了成功。所以,当扶苏被迫自杀,胡亥立为二世皇帝。
四 、沙丘之变下——秦朝覆灭的原因
由此,我们认为,沙丘事变的严重性,并不在于赵高、李斯进行了一次宫廷政变,把皇位的继承权,从长子扶苏手中夺过去交给了小子胡亥,而是使秦政权在面临危机的重要关头,丧失了一次挽救危机的机会,因为扶苏是反对其父亲重刑治国的高压政策的,蒙恬三世为秦将,功劳卓著,在秦始皇死后,如果扶苏继位马上改变秦始皇的某些政策,缓和一下国内的阶级矛盾,秦政权还是有继续存在的一线希望。
所以,秦始皇一死,天下引颈而望,期待新嗣位的皇帝,能够看到人民的痛苦已经不堪忍受,赶快停止阿房宫的修造,终止骊山的工程,休止征发筑长城戍边的苦役,减轻人民的赋税负担,废除某些无辜加害人民的法律和酷刑,使入民能够生活下去,安定下来。但人民失望了,赵高、李斯,胡亥不但没有认识到形势的危急,悬崖勒马,反而继续推行秦始皇那一套濒临绝境的政策,并且变本加厉。
为了维护他们新近篡夺来的权力,赵高纵容二世:
“严法而刻刑,令有罪者相坐诛,至收族,灭大臣而远骨肉,贫者富之,贱者贵之,尽除去先帝之故臣,更置陛下之所亲信者近之”。
进行了一场排除异己、培植亲信的大屠杀,杀了一大批秦王朝的良将功臣和有用之才,如大臣蒙毅、右丞相冯去疾、将军冯劫等。这种恶性的大屠杀,一直杀到陈胜吴广起义,刘邦入秦破咸阳为止。
因此,我们认为,沙丘之变从内部对秦政权起了瓦解和崩溃的作用。赵高、李斯犯下了极其严重的罪行,但这种罪过之大半则是由秦始皇自己造成的。秦始皇喜欢大臣对自己阿谀奉承,容不得不同的意见,这就使得忠臣不得与谋,而使赵高以售其奸,这也是秦朝最终覆灭的重要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