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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发明的郡县制,为何成为中国的“诅咒”,逃不掉王朝周期律?

熟悉中国历史的朋友们,或许会发现中国古代历史一个神奇的特点:汉朝422年,唐朝289年,宋朝319年,元朝97年,明朝276年,清朝276年……中国的朝代,平均每300年,就会发生一次更迭,这就是中国历史中著名的“王朝周期律”。

而每一次中国的王朝更迭,都必然会随之爆发土地兼并和农民战争,在战争结束之后,中国会再次进入一个相对和平、稳定的盛世,由此开启下一轮循环……这就是中国王朝周期律所表现出的“治乱循环”现象。


中国王朝周期律形成的历史原因,究竟是什么?时至今日,历史学家们仍然没有给出一个具体的标准答案。但是,有不少人认为:自秦朝以来设立的郡县制度,是导致中国陷入王朝周期律“治乱循环”的根源。

支持这一观点的人,往往会在秦朝设立郡县制之前的中国王朝异常长寿,来作为自己的事实依据:譬如实行分封制的周朝,其王朝历史长达790年。而在周朝之前的商朝、夏朝,则存在的时间则分别为554年和470年,均是中国古代历史中的“长寿王朝”。


那么,自秦朝以来确立的郡县制度,真的是让中国后续王朝寿命大大缩短,陷入“治乱循环”周期律的祸源吗?如果不是,那么导致中国封建王朝朝代更迭的原因,又是什么?今天的我们,又能否逃离中国千百年来的历史周期律?

今天,本期节目和您一起探索:中国王朝周期律的历史奥秘。


在谈郡县制度,究竟是不是导致中国“王朝周期律”的祸源之前,我们就需要了解,什么是郡县制度,它诞生的历史背景究竟是什么?

所谓郡县制度,指的就是在古代中央集团的体制下,对地方进行郡、县两级行政划分的制度。由中央任命的地方长官,在郡县地区进行统治,郡县地方长官可由皇帝或郡县地方更高一级的官僚,进行随时撤换,而不是在地方进行以血缘关系为主的世袭统治。


与郡县制度相对应的,则是分封制。分封制是指在中国古代时期,天子将地方授予给臣僚,准许他们在当地建立统治。与郡县制不同的是,在分封制中,接受天子敕封,对当地进行统治和管理的臣僚,其统治权可以依靠血缘关系来世袭,名义上,受到敕封的臣僚对天子仍然保持忠诚,但实际上在地方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分封制的诞生历史,要比郡县制度还要漫长。早在商朝时期,商朝的统治者就开始在地方实行分封制,后来取代商朝的周王朝,在最初也是商朝麾下的一个分封国。到周朝建立的时候,周朝开始尝试实行分封制和郡县制并行的地方统治措施,但仍以分封制为主,周武王姬发将自己的亲属、协助周朝打败商朝的功臣和商朝的旧部进行分封,于是就有了齐、鲁、燕、晋、郑等诸多接受分封的国家。这些接受分封国家的国名,在今天普遍成为了中国各个省级行政单位的简称。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周朝分封的各个国家逐渐发展壮大,其中有的国家甚至逐渐超过了周朝王室的力量,成为了独霸一方的诸侯国,于是有了后来的春秋战国时代。在这一时期,诸侯国之间往往相互攻伐吞并,将一统天下视作自己的历史使命。

位于今天陕西省的秦国,是周朝分封诸国中后来居上的国家,秦国历代国王励精图治。公元前365年,在秦王秦孝公的支持下,政治家商鞅开始在秦国实行变法,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商鞅变法”

其中,商鞅变法的重要一条,就是“废藩置县”,将地方官员可以世袭职务的分封制,改为由皇帝直接任命的郡县制。这一条变法,让秦国变成了高度中央集权的国家。最终在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成为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大一统王朝。

在秦始皇统一全国之初,有人向秦始皇建议重新启用周朝的分封制度,其中人们建议秦始皇重启周朝分封制的一个缘由,就是周朝因为实行分封制度,使王朝的寿命达到了近800年。此外,接受分封的秦朝皇室子弟也可以在全国各地香火延绵,人丁兴旺。

但是,对于这条建议,秦朝的宰相李斯首先提议表示反对——在李斯看来,周王朝之所以在日后逐渐衰落,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周朝采用了分封制。周天子大行分封后,各地受封的诸侯王获得了相对独立的地位,在当地实行土地兼并,最终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了完全超过周天子实力的力量,使周朝的土地上诸侯国之间互相攻伐,周天子的政权在混乱和动荡中彻底灭亡。因此,想要保证秦朝国祚绵长,就必须继续实行自商鞅变法以来的郡县制度。

秦始皇在吸取各方意见后,最终采纳了李斯的建议,从此确立了秦朝的地方制度为郡县制。但是令秦始皇没有想到的是,他梦想中能够绵延万世的大一统王朝,在不到15年后就暴毙而亡。

不得不承认的是,自秦朝以来确立的郡县制度,有它自身的历史局限性。而这正是导致中国自秦朝以后,陷入“治乱循环”历史周期律的重要原因之一:首先,郡县的地方长官由皇帝直接任命,如果皇帝贤明,选拔贤才,那么地方长官往往也会治理有方。但是,倘若皇帝昏庸,那么地方长官可能往往也会治理不佳。古代中国的郡县制,究竟会为地方带来治世,还是混乱,很大程度上是由皇帝的个人素养所决定的——正如秦朝,秦始皇大半生生励精图治,而秦二世胡亥则昏庸残暴,这最终导致了强盛一时的秦朝二世而亡。

郡县制的第二个弊端,就是行政体制的僵化。从郡县到中央,往往呈现出垂直式的管理结构,郡县进行地方治理,均需要经过上一级行政管理机构的批复,最高需要经过皇帝本人的同意。倘若古代王朝的官僚机构运作顺畅,那么郡县制可以实现下情上达,上情下达。但如果官僚系统中的中间一个环节出现失灵的状况,那么郡县制的整个治理体系都会不可避免地出现问题。

郡县制的第三个弊端,就是地方官员任期的有限性,导致官员在地方的贪污腐化。不同于分封制中,地方官员能够通过世袭的方式,在当地建立长期的统治。郡县制的地方官员任期十分有限,并且可以由皇帝随时撤换。这就导致地方郡县官员,会在自己较短的任期内,尽可能地位自身谋求利益,贪污腐败,从而加速了古代王朝的灭亡。

然而,尽管郡县制弊端有很多。但是这都不是导致秦朝以后的中国,陷入封建王朝周期律的主要原因,更不是构成王朝周期律的主要变量。

在秦朝灭亡后,刘邦建立的汉朝成为了新的大一统国家。汉朝吸取了秦朝实行单一郡县制的经验教训,在地方实行郡县和分封并行的制度,史称“郡国并行制”。然而,在刘邦在世期间,汉朝分封的诸侯王国中,淮南英布就发动了叛乱。在这场平叛的过程中,刘邦被英布射伤,这成了导致汉高祖刘邦死亡的直接原因。

在汉高祖刘邦去世后,汉朝随后又因郡国并行制而爆发了“七国治乱”,大大动摇了汉朝的封建统治,直至汉武帝时期实行“推恩令”,不断削减分封王国的影响力,逐渐确立以郡县制为主的地方管理制度,才使得汉朝的统治得以重新稳固。

而在中国的古代王朝历史中,同样也不乏废除郡县,而实行分封制的王朝。比如在公元280年统一三国的西晋,就大规模实行分封制,最终造成了“八王之乱”,使各个少数民族趁虚而入,占领中国北方地区。实行分封制,废除郡县制地位的西晋王朝,只有50年的寿命,比实行郡县制的王朝的寿命要短得多。

因此,从分封制和郡县制之间的比照来看,郡县制并非是导致中国封建王朝陷入历史周期律的主要原因。在相当漫长的一段历史时期中,郡县制相较于分封制反而起到了巩固封建王朝的作用。

那么,导致中国的封建王朝历史陷入“治乱循环”历史周期律的主要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正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封建王朝制度导致的“治乱循环”,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正是中国封建经济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种折射。由于农业生产方式在中国古代的封建社会时期占据主导地位,而土地又是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要素。因此土地资源的兼并与分散,农民和地主之间土地资源的分配多少和有无,是导致中国封建王朝,从秦朝以后陷入历史周期律的主要原因。

然而,在今天,我们已经消灭了自秦朝以来历史周期律循环的基础。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毛主席带领中国人民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地主的土地所有制,使中国自秦朝以来延续近千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彻底终结。作为历史周期律经济基础的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不复存在,历史周期律发生作用也就丧失了它存在的物质基础。

与此同时,在1954年,新中国通过了历史上的第一部宪法,确立了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了人民真正的当家做主。当教育家黄炎培询问毛主席,如何破解中国“其兴也勃焉,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律难题时,毛主席笑着回答道:“我们已经找到了破解历史周期律的答案,那就是实现人民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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