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烂尾房要消费者承担(为什么烂尾楼都让老百姓来买单)
现在,我们所面临的问题日益严重,那就是烂尾楼的数量在不断增加。对此,我个人认为,所有的烂尾楼问题都应该由银行来负全部责任。就在前几天,我去了我自己购买房子的城市,发现那里的工厂倒闭,人流稀少,二手房的价格正在急剧下跌,甚至一手房都无法销售出去。这种情况让我更加深刻地意识到,烂尾楼的问题越来越严重。
对于这些烂尾楼,我认为银行应该退还所有购房者的购房款,并向他们赔偿违约补偿金。因为,烂尾楼的主要责任在于银行,而跑路的开发商的责任相比起来,可能还比不上银行的责任大。无论是银行的责任,还是开发商的责任,其实都不应该由我们购房者来承担。
然而,现实的情况却是,所有的损失都是由购房者来承担的。他们不仅要偿还贷款,还要支付房租。许多无辜的百姓因为烂尾楼而家破人亡,这是多么令人痛心的事情。为什么弱小无助的人要承担这些所有的责任呢?凭什么手无寸铁的老百姓要为别人犯下的错误来买单呢?为什么没有人敢于站出来为我们老百姓说话?
国家明确规定,楼没有封顶就不让放贷,但是这些银行却能将贷款放给那些刚刚打了地基的楼盘。国家明文规定,银行对房贷要建立监管账户,资金只能用于本工程的建设,但是开发商却在监管之下公然挪用资金,甚至卷钱跑路。公账上的钱是怎么转出去的?到底是谁签的字?这些签字的人是不是应该好好查一查呢?在犯下这种滔天大罪之后,为什么老百姓家破人亡,银行却高枕无忧呢?为什么没有人敢讲这样的事情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