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能提取公积金里面的钱(住房公积金为什么不能想提就提)
为什么不能想提就提?
为什么取自己的钱还违规了?
……
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了解,
住房公积金,
为什么不能随意提取?
如何正确提取?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那为啥不能随意提取呢?
这还得从它的性质说起
专用性
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条例》第五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国家限定住房公积金的用途,是为确保这笔长期住房储金能专项用于职工的住房支出。
福利性
职工住房公积金,由职工所在单位为其缴存部分和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共同组成,相当于职工交一份得两份,享受了国家政策的福利。
互助性
将广大缴存人分散的住房资金归集起来,统筹管理使用,以减轻缴存人租房、购房时的经济负担,帮助其实现住房安居梦。
但有些小伙伴也会认为住房公积金是睡眠资金,除了买房就无法用上它。
其实,
贵阳公积金的提取类型多达21项
住房消费类提取(17项)
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偿还异地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购买期房、现房、二手房;
租住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房改房补交土地收益金、经济适用房补交土地出让金;
参加单位集资建房、购买单位房改房;
购买拆迁安置房、拍卖自住住房;
老旧小区改造。
非住房消费类提取(4项)
离休退休;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又未建立新的劳动关系;
出境定居;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而且,办理方式超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