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信用卡取现(可以信用卡取现了,目前支持这三家银行)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傅碧霄 北京报道
近日,有用户发现,支付宝和微信新上线了信用卡取现功能,用户可以在这些平台上从自己的信用卡额度里支取现金,转到储蓄卡之中。信用卡取现功能以前可以通过银行APP和网点ATM机实现,银行与支付宝、微信的合作无疑是拓展了线上触达渠道。
8月26日,《华夏时报》记者咨询支付宝及合作银行了解到,支付宝目前支持宁波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的信用卡取现功能。取现时银行一般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今年以来,在疫情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之下,银行通过多种方式拓展信用卡业务。近日发布的半年报显示,截至6月末,平安银行信用卡流通卡量超7080万张,宁波银行累计发卡390万张。银行与互联网平台的合作将为信用卡业务带来怎样的影响值得关注。
取现如何操作
据了解,信用卡取现是信用卡本身固有的功能之一,持卡人可以从信用卡额度里支取现金。透支取现需要支付利息,并且从提取现金的当天就开始计算利息,部分银行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以前,用户可以通过银行的APP或网店ATM机完成信用卡取现。而这一新功能的推出显然是增加了更为便利的取现渠道。
支付宝客服人员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可以通过支付宝的信用贷(原借呗)首页、小程序等进入“信用卡取现”功能页面,目前支持宁波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的信用卡。
信用卡取现费用测算以信用卡发卡机构展示为准。支付宝客服人员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平安银行支用规则为,起借金额100元起步,且只能为100元的倍数。
《华夏时报》记者向平安银行客服人员了解到,一般来讲,信用卡取现额度是固定额度的一半。信用卡取现会100%计入客户最近一期账单最低还款额度中,到期要全额还清。
宁波银行信用卡取现后转账将收取金额的2%作为取现手续费,最低20元,每天有万分之5的利息。
光大银行工作人员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该行信用卡在支付宝上可以提现,但微信现在还不支持该功能。该行按照交易金额的2.5%收取取现手续费,取现利息是从客户取现当天开始算起,每天按照取现本金的万分之3.5至万分之5收取。而取现的额度以系统审核为准,每个用户可能会有不同。
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分析师苏筱芮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支付宝这一新功能实际上是为传统的信用卡取现业务拓展了线上触达渠道,对于银行合作伙伴来说,能有机会获取更多取现业务增量。对于经常使用支付宝的用户来说,能够更为便捷、高效地使用取现功能。而对于支付宝来说,则能够进一步完善业务矩阵,提升用户体验的同时为用户活跃进行赋能。
银行与支付宝、微信的合作体现了信用卡线上服务便利化的趋势。
今年7月,银保监会、央行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按照风险可控、稳妥有序原则,通过试点方式探索开展线上信用卡业务等模式创新,丰富信用卡服务功能和产品供给,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办卡用卡的获得感、便利感、安全感。
信用卡业务受疫情影响
今年上半年,消费需求不振对银行的信用卡业务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截至6月末,平安银行信用卡流通卡量超7080万张,较上年末增长1%;上半年信用卡总交易金额17903.06亿元,主要受疫情影响,同比下降1.2%;信用卡应收账款余额 5951.48亿元,较上年末下降4.2%。
平安银行上半年信用卡应收账款日均余额6101.92亿元,较去年全年增长8.8%,信用卡循环及分期日均余额较去年全年增长20.1%,带动信用卡收入较快增长。
另外,平安银行信用卡应收账款受疫情和经济环境变化,以及去年四季度应监管要求调整信用卡逾期认定标准影响,新户逾期率有所上升。但平安银行已主动收紧贷前策略,增加优质额度投放,同时加大贷后催收力度,持续改善新户品质。
宁波银行的半年报中也披露了信用卡的相关数据,截至6月末,宁波银行新增发卡44万张,累计发卡390万张,信用卡业务不良率1.16%。
目前光大银行尚未发布2022年半年报,2021年报显示,去年该行新增发卡683.99万张,交易额27497.41亿元,同比增长0.94%,实现业务收入441.5亿元。信用卡的不良率、不良额、不良生成率全面下降,资产质量显著改善。
严控资金用途
银行与微信、支付宝的合作虽然对自身业务发展有利,但其中的合规性问题也需要注意。
苏筱芮对《华夏时报》记者指出,在此模式中,支付宝作为功能提供方主要起到的是展示、引流的作用,授信额度及核心风控仍需由银行合作伙伴进行,需提示用户取现相应的利率及还款规则,且不能够用于炒房、炒股等领域。
《通知》也指出,银行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准确监测和管控信用卡资金实际用途。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偿还贷款、投资等领域,严禁流入政策限制或者禁止性领域。
光大银行工作人员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信用卡取现的资金只能用于日常消费,不能用于套现、投资等用途。
支付宝客服人员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因机构资金用途管控等要求,放款到信用卡发卡行储蓄卡一般日限额为30万元,放款到他行储蓄卡一般日限额为5万元。
另外,《通知》还提出,信用卡业务要规范外部合作行为管理,要求银行总部对合作机构实行统一的名单制管理,严格管理审批标准和程序,不得通过合作机构控制的互联网平台开展信用卡核心业务环节,通过单一合作机构实现的信用卡发卡量和授信余额应当符合集中度指标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