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第三任总统简介(睡女奴,献身自由,撰写《独立宣言》,美国第三任总统的复杂人生)
美国开国元勋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群体,大陆军总司令、首任总统华盛顿,只是开国群贤中的一个。囿于时代,更囿于人性,开国群贤丑陋颇多,从这个群体内部的狗扯羊
皮,到奴役人类。美国第三任总统、《独立宣言》执笔人托马斯·杰斐逊,就是这么块料。他不仅奴役黑奴,还豢养性奴;把自己的女奴干翻天,生了孩子还是奴隶,公案直扯到今天。
托马斯·杰斐逊像,实力诠稀成语道貌岸然。
托马斯·杰斐逊(英语:Thomas Jefferson,1743年-1826年),出生在一个标准的英国殖民者家庭,双亲履历不错,自家拥有农庄。教育良好,1767年取得弗吉尼亚州的律师资格。这样一个背景,300年前是殖民地精英,放在今天,也是标准美国政客。
世人皆知托马斯·杰斐逊发起独立运动、《独立宣言》执笔人这两个身份。实际他对美国宪法的参与,远比这些为深。
五月花号的故事在中文语境流传极广,代表着自由与信仰。
中文语境,对美国及其前身英国北美殖民地的描述,有很多脱离历史本来面目的美化。美化西方历史是中文叙事的常态,这个问题我探讨过很多年,比如我一有机会,就问每个遇到的人民教育出版社的人:“贵社每年收到英国政府多少公关费?” 无它,中文历史教科书,对荒唐的英国君主立宪制歌功颂德几十年,却完全无视今天已是英国社会顽疾的封建残余,除了拿了英国人的钱,没有别的解释。
对美国的过度美化也是这样。根据中文历史叙述,自1620年代五月花号抵达北美始,这块土地就是异教徒的乐园。实际不是这样的。北美新大陆的宗教迫害,像欧洲本土一样残酷。后来组成美国的13个殖民地,有9个拥有官方教会,上层权贵们通过这些教会建立政教合一的神国。好几个殖民地的刑法规定,异教徒首次被捕,割左耳,如果仍然拒绝加入官方教会,第二次割右耳,第三次用烧红的铁条穿舌头。
杰斐逊1779年至1781年任弗吉尼亚州州长,锐意进行改革,其中一个主要内容是建立真正的信仰自由。杰斐逊创立的弗吉尼亚大学,是美国第一所与教会、与神学完全无关的高等学院。他推动制订《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该法后来发展为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禁止美国政府制订任何法律以确立国教;禁止妨碍宗教自由;禁止剥夺言论自由;禁止侵犯新闻自由与集会自由;不得干扰或禁止向政府请愿的权利。”自此以后,美国四大自由之二,言论自由和宗教自由,才算真的有了保障。
美国黑奴历史照片。这些黑人没有任何权利可言,包括独立的婚配。
以上讲的杰斐逊,相当光彩灿烂。以下就不怎么像人了。
杰斐逊终生役使黑奴,总数量前后共600多名,除了从父亲那里继承的、家生的和买的,也包括结婚时岳父家的礼物,他岳父是弗吉尼亚最大的奴隶主。后来他也成了弗吉尼亚最大的奴隶主。
赛丽·海明斯,是这些奴隶中非常特殊的一位。这个小女奴,是杰斐逊的终身家庭成员,她生下的孩子,身份也是奴隶,但获得杰斐逊的贴心关照,干活儿一定给好活俏活儿,逃亡了也不追捕,别的奴隶跑了杰斐逊要登报悬赏通缉的。
有关赛丽·海明斯是杰斐逊性奴的说法,已经盛传两百余年。2000年之后,总算DNA技术成熟,赛丽后人终于在医学上证明,杰斐逊是赛丽孩子的父系祖先。但仍然有一些人和机构,比如一个叫杰斐逊传统协会的团体,继续拒绝这个结论。相关人士甚至还很讲科学,宣称杰斐逊的弟弟兰道尔夫才是赛丽·海明斯孩子的父亲。
独立宣言、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执笔人,为何如此污七八糟,不要问我,我怎么可能知道呢。来,和我一起高声礼赞:人皆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不可剥夺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