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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岛湖惨案真实事件(1994年千岛湖惨案:24名台客死亡 扭转两岸关系)

文章摘自:新京报,作者:徐春柳。

核心提示:1994年3月31日,24位台湾旅客乘坐“海瑞号”游船在千岛湖观光时,与6名大陆船员及2名大陆导游共32人,在船舱内被烧死。

千岛湖惨案

四月阳春,位于杭州西郊淳安县境内的千岛湖,碧水呈奇。因拥有1078座翠岛而得名的千岛湖,曾被誉为“天下第一秀水”。

但是,25年前发生在这里的一场惨案,打破了千岛湖的宁静,也曾给两岸关系蒙上了一层阴影。

1994年3月31日,24位台湾旅客乘坐“海瑞号”游船在千岛湖观光时,与6名大陆船员及2名大陆导游共32人,在船舱内被烧死。

是“意外事故”?还是“特大抢劫纵火杀人案”?

惨剧突发,24位台湾游客千岛湖遇害

1994年4月1日下午,上海《文汇报》驻浙江记者万润龙正在家中写稿,电话铃声响起。他的一名学生在电话中说,千岛湖一艘游船起火,估计船上游人已全部遇难,省市领导和军警已赶赴现场,具体情况还不清楚。

万润龙回忆,他当时马上意识到这绝不是一般性的事件,立刻请示报社领导,决定介入采访,探个究竟。

随后,万润龙分别给浙江省公安厅、杭州市公安局等十多个单位的熟人打电话,回答都如出一辙:已接上级通知,不准接受记者采访。

经过多方出击,万润龙终于在一位通讯员那里,了解到事件的一些情况:4月1日凌晨,有人在千岛湖上发现一艘还在燃烧着的游船,报告公安部门后,游船被拖到岸边,经过搜寻,游船舱底发现若干具被烧焦的遗体。

根据了解到的情况,万润龙在4月2日的《文汇报》上独家刊发了关于“千岛湖游船发生火灾”的消息。

按照国台办现任发言人、时任新华社记者范丽青等人后来的报道,惨案是这样发生的。

3月31日16时许,在千岛湖从事摩托艇营运的吴黎宏、胡志瀚、余爱军,携带猎枪、斧头等工具,乘摩托艇到湖中猴岛附近水域窥测目标,欲抢劫游船上游客钱物。

当“海瑞号”游船经过猴岛时,天色已暗,三人驾艇靠近船尾。余爱军和胡志瀚蒙面登上游船,诱逼24位台湾游客交出钱物后,将他们和船员赶入游船底舱。后来,吴黎宏也登上“海瑞号”,用铁丝把底舱门拧死。

他们在向底舱连开数枪、扔下炸药、浇上汽油后,带着所劫钱物驾艇逃离。

新闻封锁,一些境外媒体歪曲报道

4月3日晚上,万润龙乘出租车直奔千岛湖现场,抵达时已是4日凌晨。现场军警密布,任何无关的人禁止入内。在罹难者家属陆续赶赴现场后,当地政府除禁止媒体采访外,还密切监视台湾家属,严禁台湾旅行业代表到现场勘察及摄影拍照。

万润龙在得到了一位领导的帮助后,进入了停尸间等事故现场进行了采访。“但其实,我在现场就看到许多台湾媒体同行假扮遇难者家属。”万润龙回忆。

很快,一些台湾媒体报道称,“由于大陆对消息封锁,所以整个状况仍不明了”。还有台湾媒体称,船上遗体上半身炭化,下半身完好,存在疑点。一时间,海外谣言四起,甚至谣传该案“有大陆军警涉嫌作案”。

“千岛湖事件的第二天,我正好在上海参加一个研讨会。”时任台湾海基会副秘书长的石齐平回忆,到事发第三天,他再也坐不住了,想去现场。4月4日从上海赶到杭州,石齐平受到阻止,没法到达事发现场。

“那个时候,如果石齐平能到现场,出来说一句话,就不会造成台湾民众情绪这么大的反弹。”今年4月12日,时任海基会秘书长的焦仁和告诉本报记者。

当时参与处理的浙江省民政厅方副厅长曾向万润龙表示,由于我们没有全面及时地报道,境外媒体尤其是港台媒体“先入为主”,连篇累牍地歪曲报道,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借题发挥,台湾当局挑拨两岸关系

在境外媒体“歪曲报道”的同时,大陆媒体的报道中,国务院领导对这起“火灾事故”的处理非常重视,责成浙江省政府认真处理好善后工作。

在《人民日报》1994年4月10日的报道中,国台办负责人发表谈话称,3月31日浙江省千岛湖发生了游船火灾事故,国台办对遇难者表示哀悼。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深入调查事故原因,争取尽快查明后公布。

“台湾是个很浅碟子的社会,一发生点事,马上报纸、电视上都会有。在媒体开放方面,台湾与大陆理解不一样。”焦仁和说,台湾老百姓看到案情没有尽快公布,马上情绪就会很沸腾。

信息的不明朗,导致了岛内民意不满,台湾“立法院”的各党派“立法委员”,纷纷要求删除两岸交流的预算和中止两岸谈判,并要求宣布大陆是“高度危险旅游地区”。

与此同时,台湾当局某些人士蓄意发表攻击、污蔑祖国大陆,挑拨两岸人民感情,破坏两岸关系的言论。进而全面停止组团到大陆旅游,暂时冻结两岸文教交流和投资经贸活动。

对此,焦仁和认为,这里不能否认完全没有政治操作,当时民进党对两岸任何接触都反对,所以他们当然会借这个机会,来煽动、扩大事件。但是,“很客观,很冷静地说,大部分的台湾民众,一看到电视上那些哭哭啼啼的场面,对于大陆的处理,不够透明,就会不信任,就会觉得这里面有问题,有阴谋。”

内参推动,惨案17天后真相公开

变化,发生在4月17日。

惨案发生后第17天,浙江省公安机关宣布:千岛湖“海瑞号”游船失事,系一起“特大抢劫纵火杀人案”,3名涉案犯罪分子已被公安机关抓获。

根据后来6月20日《人民日报》的“千岛湖事件始末”一文可知,早在惨案发生的一开始,当地政府就了解到,这不是“火灾事故”,而是一起特大刑事案。

报道中称,4月2日,杭州公安局抽调14名法医,对所有遗体进行了认真检验:遇难者进入底舱前并未死亡,死亡系“窒息烧烤”所致;专家确认有“汽油助燃”;船舶专家“排除了因船和设备引起火灾”的可能;痕迹专家发现“出入底舱的铁梯缺失”,底舱口上方钢板有“猎枪散弹发出所致圆形状凹陷”;刑侦专家分析认为,船上人员极可能“受暴力胁迫进入底舱,而后被焚烧致死”;公安机关确定,这是一起“有预谋、有准备的特大图财害命案”。

实际上,真相的公布和一篇内参有关系。

早在4月4日,万润龙从事故现场回到杭州,马上将新闻封锁造成严重恶果的情况写成内参———《千岛湖“3·31事件”搞新闻封锁适得其反》。

内参详述了事件发生后浙江省所做的大量善后工作,但是,因为有关部门搞新闻封锁,而封锁的只是我们自己,却堵不住海外的声音,导致海外媒体发表了很多不利于我们国家的主观报道,事件真实的情况无法通过正当的传媒渠道及时地昭告世人,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政治损失和极为恶劣的影响。内参建议,中央尽快采取措施,公布千岛湖惨案真相。

“这是当年惟一的全国好内参一等奖。”万润龙回忆,江泽民同志当时在内参上进行了批示。新闻封锁这才得以取消,事实真相终于得到披露。

当时一位参与处理事件的正厅级干部对新闻封锁评判说,世界上最糟糕的足球队员是将足球踢向自己的球门,让对方得分。

《人民日报》“千岛湖事件始末”一文中也坦承:在海峡两岸之间,由于长期隔阂和社会制度的差异,在看待一些问题的观念和处理方式上存有差异,因观念和处理方式的不同,引起的误解也肯定会存在。

石齐平后来与海基会董事长辜振甫有次谈话,说到发生这么大的刑事案件,新闻是不可以封闭的。大陆到破案了才公布详情,这对台湾人来讲,就会怀疑,有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事?

台湾著名学者潘家庆也认为,浙江省有关部门对该事件的不公开操作,理解为在未抓获犯罪嫌疑人之前公布案情不利于破获案件,与台湾媒体对刑案报道态度不同,正是两岸新闻观念的差距,导致了事态的扩大。

真相披露,海协会专家踏看案发现场

案件真相披露后,两岸人士共同努力来跨这道坎。

4月19日,浙江省检察机关批准依法逮捕抢劫纵火杀人的案犯吴黎宏、胡志瀚、余爱军。

大陆同意海基会去了事案发地,并允许台湾记者进入现场。焦仁和还记得,5月8日,海基会副秘书长许惠祐带领6位鉴识、刑侦专家和法医、律师以及7位罹难者家属抵达杭州。在此后4天时间里,海协会方面的专家详细介绍了事件发生、现场救援、案件侦破的全过程,回答了海基会专家提出的问题。海协会专家还陪同海基会一行前往千岛湖实地踏看了案发现场。

“有了这些动作,台湾的民众就逐渐放下了,人死不能复生。”焦仁和说。

5月16日,台湾旅行业者达成共识向各界宣布,取消对前往大陆旅游的抵制,由业者自行决定出团大陆。其他各项中断的交流,也陆续重开。

6月12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千岛湖特大抢劫、故意杀人案一审做出判决。

被告人吴黎宏、胡志瀚、余爱军分别被判处死刑。

“两办”发文,突发事件报道要争取时效

据万润龙回忆,“千岛湖事件”后,当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国内突发事件对外报道工作的通知》。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由“两办”这样的权威机关,就突发事件报道问题联合发出专门通知。通知指出:对突发事件的对外报道,要充分考虑事件的复杂性,敏感性和报道可能产生的影响。报道要有利于我国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有利于维护我国的国际形象。报道必须真实准确,争取时效,把握时机,注重效果。

传播学专家张君昌认为,这类天灾人祸和突发事件无须掩饰,及时准确报道,有效引导,反而有利于事件的处理。反之,结果是我们自身处境尴尬、被动无奈。

2007年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开始施行。其中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造成后果的,根据情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新观察

让真相公开天塌不下来

秦关

一起谋财害命的普通刑事案件,经过17天才对外公布真相。期间由于当地有关部门封锁消息、海外媒体炮制大量“推测性”新闻,使一件偶然的突发事件,变成一个影响两岸关系的“政治事件”。这是人们从千岛湖事件中获得的一个直观印象。

从政治传播学的角度来观察“政治谣言”或者“政治诽谤”的发生、发展与消弭,“千岛湖事件”无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经典案例。

对于发生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这起刑事案件,地方政府的第一反应是等破案后再公开真相,忽略了公众对及时信息的需求。当真相缺位的时候,谣言就会大行其道。

台湾岛内一些高官和政治人物,借题发挥,结果必然是,地方政府对这一悲剧的处理方式,不仅没有起到预期效果,而且适得其反地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有机可乘,客观上也为两岸关系和交流附上一道浓重的阴影。

信息即权力。改革开放三十年的最大成就,莫过于中国社会渐次走向开放。从信息公开的角度来说,这种开放通常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权力层面,即权力的运行必须透明;二是社会层面,在个人自由与契约精神的关照下,公民有权利获知真相,即所谓知情权。

而这种社会权利不应被权力以任何不正当的理由加以剥夺与减损。

显然,谣言四起的“耳语社会”里,人们对公权力的不信任感之所以成倍增长,被“夸大”,一个重要原因即在于信息封锁带来的负面影响,事实上远远大于其虚拟的积极意义。

这一点,尤其体现在政府的危机管理中。众所周知,信息越封闭,真相越少,发布越不及时,便越能给人以想象空间。当客观真实与想象真实展开较量,对于满天飞的各类消极或者使危机扩大化的信息,人们通常都会采取一种“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

在那些自认为通过信息封锁便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间接有益于政治与国家的人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一种“致命的自负”。

事实上,这一思维近些年来仍没有完全根除。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发生在2003年春天的非典事件,当真实的“谣言”满天飞舞的时候,一些官员却还在信誓旦旦地否认疫情。这段并不遥远的历史证明,中国人在这一年之所以能够成功抗击非典,取决于政府与民众一起直面真相,同舟共济。这一胜利,是国家与社会合作的胜利,它也从另一个侧面表明,政府在处理危机时时常低估社会对危机的消化能力。

人类的所有探索,莫不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接近真相。所谓“人若能预知三日,将富可敌国”,绝大多数时候,我们都生活在不确定性之中。对于未来,人们无从把握,但是对于已然发生的事情,只要你不去刻意隐瞒它,总还是大有可为。稳定是重要的,然而历史证明,只有真相才能安定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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