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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方权哪里人(内蒙一老板欠5000万不还,被装铁笼沉80米水库,2年后捞出)

2014年在浙江某水库捞出一具高度浸泡腐烂的尸体,通过专家鉴定该尸体在水库中浸泡时间长达两年

经过多方调查得知:该尸体为两年前于杭州失踪的内蒙张姓富豪。

该富豪被发现时的惨状令人惊叹凶手的残忍。凶手为了防止富豪逃脱竟将一个身高一米八的壮汉锁于1平方米不到的铁笼中,而后将其沉溺于近百米深的水库残忍杀害。

追究案件起因,疑似因富豪欠下5000万元的巨款而惨遭报复。

案件背后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凶手与富豪到底是什么关系?是单纯的绑架勒索,还是因巨款纠纷债主买凶报复?

今日让我们一起还原2014年发生的残忍凶杀案:富豪铁笼沉尸案。

01 欠款5000万富豪张宏失联

张宏,内蒙古人,1972年出生。在内蒙老家小有成就,创办了多家商业店铺,收入可观。其主要经营的大米加工厂和旅馆等为资金利润的主要来源,依靠这些产业,张宏成为当地富豪之一。

2010年,张宏经营的多家产业出现资金难以周转的困境,为了解决当前资金短缺的难题,张宏开始四处寻找筹集资金的途径,此时以胡方权为主的势力出现了。

胡方权祖籍温州人,年轻时敢闯敢做,从事过多方行业,背地也参加过不少不正当的交易,社会关系十分复杂,人脉也极其混乱。

在胡方权的早年犯罪前科里还保留其非法持枪以及故意寻衅滋事等多项犯罪案底。

就是这样一个拥有多方犯罪前科的不法分子,手里掌握了大量的可流动资金。看中胡方权大量资金的张宏,选择了与此人搭上关系。

在多方人脉关系的介绍下,张宏顺利地与胡方权达成生意伙伴的关系,并从胡方权手中获得了一大笔投资资金,暂时解决张宏的产业资金问题。

随着交易资金牵扯数量越来越庞大,到了2012年,连同本金和利息,张宏亏欠生意伙伴胡方权的总金额已经高达5000万元。

面对这个庞大的金额数字,张宏有了赖账拖欠的想法。

察觉到张宏有想要耍赖苗头,在经历过多次犯罪经历的胡方权又岂是能够轻易让张宏得逞的。

在胡方权的各种警告和提醒下,张宏为了稳住胡方权,主动提出邀请胡方权等生意合作伙伴于杭州吃饭,表示自己的诚意。

2012年6月10号,张宏特意在当天下午从上海飞往胡方权所在的杭州,于杭州的温德姆酒店包下一个大包厢准备请胡方权等人吃饭。

当天晚上吃好饭后,张宏并没有回。直到第二天清晨,杭州下城武林派出所接到了一位来自张宏手下的员工报案才知道,富豪张宏失踪了。

根据张宏手下的员工报案消息来看,张宏是于6月10号晚餐时间与胡方权等生意合作伙伴共餐,晚餐结束之后被胡方权等人带走后与自己手下和家人失去联系。

直到当日深夜11点,胡方权等人派手下发出消息告知张宏家人要求其家人筹备5000万的巨款赔偿金来偿还双方之前的巨额债务。

接到绑架消息的张宏家人经过一个晚上的思考,发现实在无法拿出5000万的巨款赎人,于是与6月11号的清晨派手下员工前往派出所报警。

接到报案的杭州下城武林派出所的警察在了解事情经过后立马对张宏失踪绑架案进行立案调查。

不过可惜的是胡方权等人的社会关系极其复杂,对于绑架张宏一事也早有准备,在给张宏家人发布赎金消息后便消失在大众眼前。对此警方调查极其困难,以至于富豪张宏在2012年6月11号晚餐后便彻底失联。

富豪张宏失联案一时间毫无头绪,难以进展。

02 铁笼沉尸

对于富豪张宏绑架失联的案件已经过去超过半年的时间,但张宏和胡方权的具体下落警方还是无法准确定位抓捕。

在此期间,胡方权并不是完全与张宏家人失去联系。他通过各个手段联系上张宏家人与其索要一定的赔偿。

从张宏妻子的口供得知,在张宏失踪期间,绑匪胡方权通过多个不同电话联系上自己,给自己发送张宏受虐视频,以此来威胁自己给胡方权汇款。

为了减少张宏被虐待的次数,张宏的妻子多次在胡方权的指示下向胡方权的亲戚账户进行汇款。据统计,张宏妻子汇款数量前前后后大约打入620万元。

在张宏失联期间警方加大搜索范围,因为无法定位张宏的地址,警方便选择对绑架者胡方权的行踪轨迹展开跟踪调查。但胡方权此人十分狡猾谨慎,每次联系完张宏家人后便立马消失导致警方多次抓捕失败。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多方追捕调查下,案件终于有了突破。

2013年3月,距离张宏和胡方权等人消失已经过去9个月。警方终于在泰国得到了胡方权等人的行踪轨迹,因此警方立刻发布红色通缉令。最后终于将藏匿于泰国的跨境嫌疑人胡方权于泰国抓捕回国。

哪怕抓到胡方权案件也并没有结束,因为张宏还是下落不明。没错胡方权并没有和张宏在一起,警方只找到了胡方权等绑架者。那么被绑架的张宏到底去哪了呢?他在2012年6月10号失联后又经历了什么呢?

为了了解张宏失联后的历程,警方对抓捕到胡方权等人进行审问。借此来了解在张宏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而失踪的张宏又去了哪里。

通过警方对胡方权的审讯结果来说,胡方权自己承认,当时晚餐结束后将张宏非法带走拘禁。并且在拘禁张宏的前三个月内确实对张宏实施过暴力殴打,同时向张宏的家人索要赎金。

但是胡方权却坚持声称自己在几个月后就将张宏给放走了,至于他人去了哪里,胡方权表示自己也不知道。

于是张宏失踪的案件再一次陷入了僵局。不过这次僵局并没有持续很久,很快案件便有新进展。

在胡方权落网没多久后,胡方权的手下在没有领导人后很快被警方给一网打尽,而张宏失踪下落的线索也来源于胡方权手下的坦白。

据胡方权手下说,消失了将近一年的张宏早在胡方权多次索要赎金之后被残忍杀害并抛尸了。而抛尸地点位于浙江青田滩坑水库北山大桥的水库中。

为了获取胡方权杀人抛尸犯罪的确凿证据,警方必须找到胡方权手下所说的张宏尸体。

按照胡方权手下透露的地址,警方来到了抛尸水库,该水库面积将近300个西湖大小,且深度最深的地方约100米。通过多次的普通尸体搜索行动,警方都以失败告终。

而案件到了这一步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巨额绑架勒索案,已经升级到杀人抛尸极其严重的犯罪程度了。

为了尽快找到证据,还原整个案件事情经过,2014年10月20号,警方再次展开尸体搜索行动。本次行动,警方多次出动了水下机器人参与搜索,并且启用了国内顶级的深水扫描设备来帮助尸体搜索行动。

在国内先进设备的帮助下,经历2个月的再次搜救行动终于有了新进展。

据当时透露抛尸的胡方权手下说,张宏是被装入一个铁笼后推入水库杀害的。2014年12月28号,装有张宏尸体的铁笼位置被搜索机器成功锁定。

2015年1月6号,张宏的尸体与铁笼终于一并被打捞出水库。

现场人员勘测数据得到,关锁张宏的铁笼大小不过60x70x70厘米,总共容积不过1立方米。而张宏身材壮大,净身高就有180厘米。如此小的铁笼关押张宏就只能如同关押动物一般对待。

在另外对找到沉尸的现场环境进行调查,警方发现该地可能是胡方权等人精心选取的抛尸地点。

抛尸水库为青田滩坑水库,靠近水库的北山大桥最高的桥墩高达116米是浙江省内第一高的桥墩。此外水库周边道路偏僻曲折,鲜少有人经过,将铁笼与人一起抛入深水中基本不会被人发现。

面对被找到的尸体,胡方权终于能够正式接受法律的审判。

03 案件水落石出

面对铁证,警方也从几名胡方权的手下口中套出了真相。

当时参与张宏绑架案件的主要成员共有9名,以胡方权为主要领导者。2012年6月10号晚餐结束后,该伙人就逼迫张宏与他们一同从酒店离开。

离开后,胡方权便联系上张宏的家人希望他们拿出赎金,挽回当时投给张宏的资金亏损。

没想到张宏的家属非但不筹钱,选择了报警。这一举动惹怒了胡方权等人,于是他们紧急转移阵地,并在接下来的三个月内通过给张宏家属传递有关张宏受虐的视频来逼迫其家属转账。

尽管多笔转账总额达到了620万,但是这还远远不够张胡二人的交易零头。因此胡方权也失去了耐心,在最后一次殴打张宏后便命令手下将其关于铁笼中,丢入青田滩坑水库结束张宏生命。

没了张宏这个人票拖累,胡方权等人便开始了多方逃匿的生活,企图逃避法律的惩罚。最终胡方权带领手下逃到泰国,利用跨国抓捕的不便来阻拦国内警方抓捕。

原以为在泰国可以高枕无忧的胡方权最终还是落入法网,接受法律的审判。

面对审判的胡方权一开始并不认罪,反而拒绝承认杀害张宏的行为。在胡方权等人落网的初期,曾对这起案件开展了三次开庭审理,分别于2014年的6月、8月和9月。

在前三次的审理中,另有几名胡方权的心腹手下还坚称他们已经在胡方权的指示下于北桥将张宏放走,并没有做出伤害张宏生命的举动。

到了第四次开庭受理时,被抓捕的九人已经彻底失去翻案的希望,在2015年2月11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受审时最终下定了对几人的判决书。

根据审判结果,法律依据事实判决在张宏沉尸案中,胡方权、张崇宣以及金朝国三人为主要的杀人犯罪分子。其中以胡方权为案件主导者,并且在抓捕后还拒绝认罪,影响极其恶劣,要依法实施严惩。

另外张崇宣和金朝国二人在案件中积极参与杀害过程,在整起案件中也起到了重要作用,依据法律也认定二人为主犯。

最终一审判决被告人胡方权以故意杀人罪和参与非法拘禁等罪名判以死刑,并且被剥夺终身政治权利。

张崇宣和金朝国也因为在杀害张宏案件中起重要作用而受刑死缓和无期徒刑。

此外在案件参与中的另外6名从犯因为涉事严重,分别在沉尸案中起到不同的作用,都严重威胁社会法治,法院也依法对其6人判决有期徒刑刑罚为一年九个月至三年不等。

事件并没有随着审判的结束而终止,2016年12月13日,是对死犯胡方权执行死刑的日子。当天,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署的死刑命令,对胡方权进行执法转移,实施死刑。

至此,从立案到对主犯执法结束为止,一场长达四年的重大故意杀人案件终于结束。本次案件中涉及人员手段残忍,已经严重的危害到了社会治安,是生活中的极端反面例子,在生活中鲜少遇到。

此外我们可以通过对比我国刑法制度来了解死刑到底有多严重。

在我国,死刑已经是最高的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而且国家对于下达死刑的法律文件颁布也极其严格,刑法提到:“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人身权的保护法可知“中华公民的人身权包括了身体自由不受非法拘捕、限制;同时生命健康也受法律保护,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违反者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在本次沉尸案中,胡方权严重侵犯了张宏的人身权,甚至最后非法剥夺其生命。胡方权的残忍举动已经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行为,他所获得的刑罚都是应得的。

社会生活中,很少会碰见胡方权这样极端的人,但是如果我们在社会上遇到一些轻微的不法分子威胁到我们的安全时,我们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以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作为首要要求。

同时我们在保护自己的同时,也不能做出危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的行为。

包括案件中的高利贷行为也是违法的,张宏也已经因为自己的违法行为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我们也要以此为戒,远离高利贷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

在法治社会,我们一定要相信国家,相信法律会帮助维护我们正当的权益!任何违法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审判,不要企图逃过法律的制裁!

参考文献

  1. 震惊全国的"铁笼沉尸案" 首犯胡方权在杭被执行死刑  .浙江在线网
  2. 铁笼沉尸案细节:1米8死者被塞进1米见方笼子  .江西今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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