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是哪一天设立的(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为什么要设立国家宪法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2014年起,我国设立国家宪法日,具体时间是每年的12月4日,会重点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因此也称为“宪法宣传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 进一步树立宪法权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目标出发,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不仅有助于普及宪法观念,培养和强化公民的宪法意识,还有助于继承发扬中华民族的宪法文化与传统,明确我国宪法制度的历史基础与正当性,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
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助于普及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宪法是法律秩序中的最高规范,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健全的宪法意识是维护宪法权威的精神动力和社会基础。现实生活中,一些社会成员,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宪法意识淡薄,对宪法这部国家根本法的认识还非常欠缺。社会生活中违宪现象不断出现,宪法权威受到严重损害。而设立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教育和宣传活动,有助于普及宪法知识与价值,培养广大人民群众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进而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
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助于扩大宪法实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宪法要得以顺利实施,主要取决于民众对宪法的信仰程度。设立国家宪法日,普及宪法知识,能够让民众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宪法的价值,使民众认识到宪法是保护自己权利的一种最有力的武器,这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宪法实施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助于发扬中华民族的宪法文化,强化国家的“文化软实力”。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宪法意识构成宪法秩序内在的精神力量,发挥着重塑社会规范性判断与价值基础的“文化软实力”的作用。设立国家宪法日,提升公民的宪法意识,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宪法文化的形成,以宪法教育为核心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宪法权威的树立和宪法的实施提供强大的文化保障。
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助于在国际社会树立尊重宪法的良好形象,扩大中国宪法的国际影响。设立专门的宪法日或者纪念日是各国的通行做法。一些国家设有固定的宪法节,还有许多国家都把自己国家通过、颁布或实施宪法的那一天确定为“宪法日”或“宪法纪念日”,也有一些国家将这一天定为“国民的节日”、“全民的节日”,或作为法定休假日。设立国家宪法日,彰显了我国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与自信,有助于在国际社会树立依法治国的良好形象。
总之,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法治发展进入新阶段的背景下,设立国家宪法日,强化宪法宣传在法制宣传工作中的核心地位,有助于通过宪法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弘扬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权威,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步伐,推进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伟大历史进程。
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
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