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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最先下诏废除肉刑的皇帝是(第一位废除肉刑的“皇帝”)

刘恒画像

刘恒(西汉高祖之子,即汉文帝)在应付匈奴入境的同时,在刑律上做了不少好事,在历史上获取了仁厚皇帝的好名声。

公元前179年,也就是刘恒即皇位的元年12月,下了一道废除“连坐”的诏书,理由是:“法律是惩治恶人,引导善人的,现在罪犯已经得到惩治,而让无罪的父、母、兄、弟、妻、子也连坐受罚,我觉得这样很不好,大家议论一下,怎么修正。”

相关部门官员全都不同意,说老百姓不懂自治,我们只有通过严刑来帮助他们,当他们明白,他们的亲人也将因为自己的过错而得到严厉处罚时,才可以使他们不敢轻易犯法,况且这种做法也是老祖宗传下来的,有着丰富的历史背景,符合国情,有汉朝特色,不应当陡然废除。

刘恒很不高兴,又颁下诏书说:“只要法律公平,百姓就不会随便触犯,况且官吏们本来就有教育百姓弃恶向善的职责,如果百姓犯法,则说明官吏们不合格,这种官吏就是残害百姓的暴吏。我该拿他们怎么办,你们再详细讨论一下。”这样官吏们才慌了,才奉诏废除连坐法。

在第二年(公元前178年)的三月,刘恒又下了一道诏书,命令废除“诽谤”之罪。他说:“古代君王治国理天下,在朝廷中设有鼓励进善言的旌旗和诽谤的木柱,目的就是为了让大家可以毫无顾忌地劝谏,让君主察纳雅言,才能使国家蒸蒸日上。现在我们大汉的法律却设有“诽谤妖言”之罪,不许议论朝政,这将导致群臣都不敢对我提出意见,我就没有听到自己的过失。这样一来,怎样能吸引远方的贤良来辅佐我呢?还是把这条法律废除了好罢。有的老百姓一同相约诅咒君上,后来又放弃了这个行为,官吏们仍旧判他们大逆之罪;不小心说错了话,官吏们又认为他们是诽谤,这只是那些百姓无知罢了,何必跟他们计较,乃至于非要把他们置于死地呢?我对此是不大以为然的,从今天开始,再犯这些过错的人都要做无罪处理。”经历了反右文革的人,应知“连坐”、“诽谤”是什么。在一个专制社会,刘恒能广开言路,不再钳制百姓之口,这点尤其了不得,充分显示了他的明君素质。

所谓肉刑,汉以前官府经常对百姓施加肉刑,比如脸上刻字的黥刑、割鼻子的劓刑、砍掉脚的刖刑、割掉生殖器的宫刑,这些刑罚是原始时代残余,非常野蛮。

刘恒下诏说:“制诏御史,我听说上古时代,犯罪的人只要在衣服上画上符号以为侮辱,他们就羞愧得不会再犯,为什么国家治理得这么好?现在法律规定了三项肉刑,而罪犯却越来越多。问题究竟出在哪里?难道是我德行微薄,教导不明的缘故吗?所以说教育不够,则百姓容易为非作歹。社会风气的端正,在于我们这些高高在上的人必须以身作则,否则老百群贤不会服气。现在百姓一犯罪,我们不反思我们教育是否合格,只知道对他们施加肉刑,让他们变成残废,丧失了改过自新的机会,这想起来太让人悲伤了,我们这样做,称得上是百姓父母吗?因此我命令,立即废除肉刑,改掉这种重刑的做法。如果罪犯们服刑期间不逃亡的话,到达一定年限就释放。我的这些建议都立为法律。”

在下达废除肉刑诏书前,所有罪犯们的刑期都是无限的(今天叫无期),只有从这封诏书颁布后开始,才按照不同的罪行施加不同的刑期。

诏书令下,大臣们开始还不理解,仍旧纷纷上书表示反对,但是汉文帝(刘恒)坚决驳回了他们的谏书,雷厉风行要废除肉刑,大臣们无可奈何,颌首表示奉诏。从此,中国历史进入一个没有肉刑的崭新阶段,离文明又靠近了一步,是人权史上的一次重大事件。

后来有些独裁者,如曹操就曾一度想过恢复肉刑以巩固自己的专横统治,却因为以孔融为首的群臣纷纷反对,终于还是打消了念头。可见专制统治者对肉刑是多么眷恋,肉刑对老百姓的残忍视若无睹,仅此一项,这位皇帝就足以彪柄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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