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订金有啥区别
全文主要分为两部分,订金和定金分别是什么,及买房定金和买房订金的区别。
定金和订金分别是什么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定金是担保的一种。由于定金是预先交付的,定金的数额在事先也是明确的,因此通过定金罚则的运用可以督促双方自觉履行,起到担保作用。
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从上述定义中,可以看出,“定金”具备法律效力,而“订金”不具备法律效力,由此可见,为了保护购房者的利益,买房一般写的都是定金。购房定金才具有“定金罚则”的法律效应,约定了购房违约应付的责任。
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写的定金一定要分清是哪个“定”(订),通常房地产开发商在认购书中有这样的条款,买房应该在签订认购书多少之日起买房,否则的话不给退还。
买房定金和买房订金的区别
买房订金会被认为是一种预付款,是购房者的一种支付手段,不具备担保性质。
如果购房者违约,不履行合同义务,是不能要回订金的,如果开发商违约,不履行合同义务,也不需要双倍返还订金。
买房定金则是具有“定金责罚”的法律效力,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
住建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购房者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如果购房者没有履行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遇到开发商不给退还定金,可通过协商、申请调解、法院起诉方式去追回购房定金。此外,在交付定金签订认购合同时,可能会需要签订补充协议,可以在签订补充协议时加上定金退还的条件,避免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