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完结穿越小说 ,本本精彩,带你体会不同朝代下的穿越生活!
第一本:《官居一品》三戒大师
简介:
数风流,论成败,百年一梦多慷慨有心要励精图治挽天倾,哪怕身后骂名滚滚来。 轻生死,重兴衰,海雨天风独往来。谁不想万里长城永不倒,也难料恨水东逝归大海。
高能片段:
凉风习习,夜色迷离,轻纱般的薄雾缭绕着安静的县城。
朦胧月光映照着清清的小河,河水从拱桥下缓缓流淌,岸边是鳞次栉比的两三层黑瓦小楼。水渍斑驳的墙面上,尽是青绿色的苔藓痕迹,还有些爬满了常青藤蔓,只露出开在临河一面的一溜窗户。
此时已是三更半夜,除了河中的蛙声,巷尾的犬吠,再也听不到半分声音,只有东头一个窄小的窗洞里,透出昏黄的灯光,还有说话声隐隐传来……
从敞开的窗户往里看,仅见一桌一凳一床,桌上点一盏黑乎乎的油灯,勉强照亮着三尺之间。长凳上搁一个缺个口的粗瓷碗,碗里盛着八九个罗汉豆子。一个身着破旧长袍,须发散乱,望之四十来岁的男人蹲在边上,一边照料着身前的小泥炉,一边与对面床上躺着的十几岁少年说话。
他说一口带着吴侬腔调的官话,声音嘶哑道:“潮生啊,你且坚持一些,待为父煎好药,你服过便可痊愈了也。”
床上那少年心中轻叹一声,暗道:‘这该是第三十遍念叨了吧?’但知道是为自己着急,也就不苛责他了。微微侧过头去,少年看到那张陌生而亲切的脸上,满是汗水和急切,心中顿感温暖。知道一时半会他也忙不完,便缓缓闭上眼睛,回想着近日来发生的不可思议。
他本是一名年轻的副处长,正处在人生得意的阶段,却在一觉醒来,附身在这个奄奄一息的少年身上。并在少年神魂微弱之际,莫名其妙的与之融合,获得了这少年的意识和记忆,成为了这个五百年前的少年。
是庄周还是蝴蝶?是原来的我还是现在的沈默?他已经完全糊涂了,似乎即是又是,似乎既不是也不是,或者说已经是一个全新的沈默了吧。
事情就是这样荒诞,然而却确实发生,让他好几天无法面对,但后来转念一想,反正自己是个未婚的孤儿,无牵无挂,在哪里不是讨生活?再说用原先的副处级,换了这年青十好几岁的身体,似乎还是赚到了。
只是突然生出许多属于那少年的情感,这让他有些不适应。
适者生存,所以一定要适应。沈默这样对自己说道。
一旦放开心怀,接受了新身份,一些属于那少年的记忆便潮水般涌来。他知道自己叫沈默,乳名唤作潮生,十三岁。是大明朝绍兴府会稽县永昌坊沈贺的独子。
要说这沈贺,出身绍兴大族沈家……的旁支,家境尚算小康,自幼在族学中开蒙,学问那是很好的。十八岁便接连考中县试、府试、院试,成为一名每月领取廪米的廪生……廪生就是秀才,但秀才却不一定是廪生,因为只有考取一等的寥寥数人能得到国家奉养。
能靠上这吃皇粮的秀才,沈贺很是给爹娘挣了脸面。
然而时运倒转、造化弄人,沈相公从十九岁第一次参加秋闱开始,接连四次落第,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江浙一带乃是人文荟萃之地,绍兴府又拔尽江南文脉。余姚、会稽、山阴等几个县几乎家家小儿读书,可谓是藏龙卧虎,每年都有大批极优秀的读书人应举。
名额有限、竞争残酷。像沈相公这样的,在别处早就中举了,可在绍兴这地方,却只能年复一年成为别人的陪衬。后来父母相继过世,他又连着守孝五年,等重新出来考试的时候,已经三十好几,应试最好的年纪也就过去了……
第二本:《唐砖》孑与2
简介:
云烨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超级极恋家的人,哪怕把自己放在火星,也会绑架火星人让他们送自己地球。现在麻烦了,自己如何才能从贞观二年回到公元两千一零年? 整个大唐就是一个巨大的坑,李二坑他,李承乾坑他,成妖精坑他,牛魔王坑他,就连一代贤后长孙皇后也坑他。大唐朝野无好人啊!日子还要过,上有白发苍苍的祖母要孝敬,下有八个妹妹要嫁妆。身为高级贵族的云烨感觉鸭梨山大。
高能片段:
几天来保存在心底最深处的希望完全破灭了,他觉得生命再也没有任何意义。一大片云彩飘过,天空变暗了,原来是一片雨云,云烨呵呵笑两声,收不收衣服和自己有何关系下不下雨和自己有一毛钱的关系吗?
雨到底还是下了起来,不大,云烨觉得老天也在为自己悲伤,自己实在是太可怜了。一股温暖的气息在耳边传来,让云烨心中充满了感动,是谁在耳边安慰自己?他决定亲口说一声谢谢,转头望去,却见一张血盆大口支着森森白牙想自己咽喉咬来。云烨闪电般的将手中的钢铲塞向那张大嘴,只听“咯吱”一声,森森白牙紧紧咬住钢铲,云烨乘机一骨碌爬起,紧紧握住铲柄猛力往外一送,只听“五”的一声惨鸣,大蓬的鲜血喷射出来。云烨这才发现面前的竟是一匹青狼,硕大的嘴已完全被工兵铲的锯齿撕开,下巴无力地垂下,面对这样的猛兽,不完全杀死才是给自己找不自在,他连忙挥起钢铲重重地砍在青狼的脖子上,青狼的头一下子从身体上断开,耷拉在脖子上仅有一层狼皮相连。狼的身体也抽搐着倒在地上。事情发生到结束不过短短二十秒的时间,云烨却觉得仿佛与狼拼杀了一个世纪。心“咚咚”直跳,嗓子里像着了火一般,火辣辣地疼。
这明显不是孤狼,油光水滑的皮毛证明它的营养不错,只有狼群才能共给它如此良好的营养。云烨有遇狼群的经验,他二话不说,转身就向草原马群的方向跑去。就在他跑出不到三百米,就听到身后传来几声凄厉的狼嚎。
云烨加快了步伐,他此刻完全忘记了悲伤。难道说,生命的意义就在于跑?
天苍苍,野茫茫,天似穹庐笼盖四野。
孤独的云烨随着马群在这片草原上流浪。幸好这片草场不大,否则,他早跑死了,马群似乎也舍不得肥美的嫩草,已经五天了还没有离去的迹象。云烨不敢离开这个集体,远处的狼群还在附近徘徊。要不是马王过于神骏,早围上来大快朵颐了。
云烨一直试图抓一匹野马当代步工具,但除了满脸的沮丧外,一无所获。那根马连草编的套马绳已断裂成四五节,那匹该死的马挣断绳子跑也就是了,它竟把绳子当草料大嚼,充分表达了对云烨这种不自量力想法的鄙视。抓不到马,他只能靠两条腿在荒野上流浪。
体力下降的厉害,两腿发软,云烨知道这是三天没有补充盐分的结果,如果再不找到食盐,这片荒原就是自己的埋骨之地。狼群从三两只逐渐扩大成七八只,马群已不能再保护自己了,他有着清楚的认识。一旦狼群开始袭击马群,自己没有马的奔跑能力,那些狼不介意顺口吞下自己这块美味的点心。
马群开始骚乱了,一匹小马被狼咬住后腿发出凄惨的悲鸣,所有的马都开始移动起来。这时,一声高亢的马嘶,让马群安静下来,那匹枣红色的马王闪电般地冲向狼群两只硕大的蹄子狠狠地踩在凶手的身上,其他的公马也向狼群发起进攻。狼群显然太轻敌了,眼看着三匹狼在铁蹄下化作肉泥。狼群见势不好转身向荒原深处逃去,马群紧追不舍,顷刻间诺大的战场只剩云烨傻傻地站在中间,脑子里还在犹豫要不要逃跑。
被马踏死的狼样子很可怜,以至于云烨在三匹狼身上才割下两条稍微完整的狼腿。转头不见狼群,马群也不见踪隐,云烨看着马群追去的方向道了声珍重,转身向东走去,他清楚的知道,那里有一条大河在等自己。
云烨听到了那条大河的叹息,滚滚东流水从未停歇。
黄河!看着她,一股亲切感油然而生,就像老朋友。在这城市没有,亲人没有的时刻,她的出现多少给了云烨一丝安慰,喝了几口水,她是如此的甘甜。整条大河波浪滔滔,却又清澈晶莹,就像奔流的玉液。
又看到那个马群,马王旁若无人地在云烨边上饮水。在它眼里人这种动物和那些野羊一样没任何威胁。也是,云烨这几天的表现还不如野羊,除了给马群增添一点笑料外,没任何危险。马王大人喝饱了水,走到石壁旁,伸着舌头“哗哗”地舔起石壁来,这匹变态的马!有这么练舌头的吗?不对,云烨猛然醒悟过来,马也是生物,它们也需i要矿物质,尤其是盐,云烨赶紧跑过去,伸长舌头在石壁上轻轻舔一下,又苦又涩,又咸,这都是什么?“呸呸呸”赶紧吐掉。马王不满的看我一眼,继续伸出舌头舔的‘哗哗“作响。这是卤盐,杂质太多,不能直接食用。用钢铲敲下几块黑褐色的晶体,在河边的巨石上小心研成粉末。放在不锈钢饭盆中用水化开,拿出防尘口罩罩在平底锅口将这些浑浊的液体倒进锅里,锅里的液体便清澈一些,将口罩在河水中漂洗干净,双层折叠后加入木炭末在过滤一遍。此时,饭盆中的液体变得清澈透明。云烨再把这些液体倒在河边那块巨大而又光滑的石头上,水刚倒上去,就被太阳晒得滚烫的石头蒸发干净,石头上只留下薄薄一层白色的粉末。轻轻一尝,纯净的食盐味道。从中午到快日落,云烨共收集到三斤盐的样子,这些足够他吃几个月。
第三本:《明朝败家子》上山打老虎额
简介:
弘治十一年。
这是一个美好的清晨。
此时朱厚照初成年。
此时王守仁和唐伯虎磨刀霍霍,预备科举。
此时小冰河期已经来临,绵长的严寒肆虐着大地。
此时在南和伯府里,地主家的傻儿子,南和伯的嫡传继承人方继藩……开始了他没羞没躁的败家人生。
高能片段:
方继藩笑嘻嘻的道:“走,陪本少爷在府里走一走。”
“好呢。”邓健便忙一溜烟的去取了一柄湘妃扇,还有一个骚包的香囊,邀功似的道:“少爷出门,就爱带这个……”
方继藩一脸黑线,这身体的主人还有这趣味?他一笑,熟练的让小香香将香囊系在腰间,手里把玩着湘妃扇,一收一合,扇上竟还有诗,方继藩撇眼一看,便见扇面上写着:‘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此诗意境倒是好的,不过方继藩却知这扇子主人对此诗的恶意理解,心里不禁骂,呸,臭流氓。
心里虽是鄙视,可日子还得过下去。
打起精神,随邓健出了卧室,此时真正见识了南和伯府,方继藩不禁咋舌。
这府邸占地极大,少说也有五十亩,栉比鳞次的屋脊连绵,三进三出,正堂、前厅、后院、厢房、柴房足足数十开间,方继藩心里很是满意,下意识的摇动着湘妃扇,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宅子……有点老啊,少说也有百年的历史,显得很是斑驳。
他不禁道:“这屋子该修了。”
“修……修屋……”邓健诧异的惊叫。
方继藩一拍他的脑壳:“狗一样的东西,少爷之所以得病,定是因为这宅子太过老旧,翻修,懂不懂?”
邓健又露出了笑脸,道:“少爷说的好,少爷是说府上阴气重?懂,我懂,可是……要修葺宅子,很费银子的。”
方继藩眉毛一挑,道:“堂堂南和伯府,还缺银子?”
“缺!”邓健的回答让方继藩有点懵了:“少爷平时是不管事,府里京郊的庄园数千亩的良田,可毕竟,种出来的也是粮,伯爷虽有恩俸和赏赐,实银却是不多,都是咱大明的宝钞。”
宝钞啊……方继藩懂了,这就是大明特有的纸币,可惜,朝廷印的太多,其实不值几个钱。
他猛地想起,这个时代的经济特征本就是如此啊,土地的价值虽高,可富户们大多都是租给庄户耕种,收来的当然是粮食,而这粮食,也都是用谷仓堆积起来,虽也换钱,不过南和伯府毕竟这么大家业,开销也多,自然而然,也别指望账面上有多少现银了。
这样装疯卖傻下去也不是办法啊,得独立自主才好,人只有独立自主,比如有了钱,才不至于被人管束着,动辄被抓住扎针。
何况,自己当真要做一辈子的败家子?
不成!方继藩觉得自己上辈子好歹也是学霸,五好青年,要自强,要自立。
可是没银子怎么办?
方继藩眯着眼,突的激动起来。
有财路!
现在是弘治十一年三月十七。
半个月后,方继藩依稀记得通州的地方志里有过记载,说是有数十艘船载着乌木的船在北通州沉船,再加上乌木在弘治年间日益被贵人们所推崇,因此,乌木的价格持续攀升,方继藩记得乌木的价格暴涨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这乌木本就难得,而一般的船运都是将大宗的乌木一起装船,这数十艘船一沉,就意味着未来市面上的乌木将会出现极度的紧缺了。
方继藩眼睛一亮,脑子里冒出了一个念头,囤积乌木。
可是……银子呢……即便是价格翻番之前,这乌木的价格也是吓人的,他眯着眼道:“府里账上还有多少银子?”
邓健打了个哆嗦,惊慌地看着方继藩:“理当没多少了,至多也就几百两现银罢了,少……少爷,您……您又想……”
一听几百两,方继藩就泄了气,不过很快,他又有了一个念头,没有银子,可是方家有地啊,若是……
他一转念头,不对,不对,卖地…本少爷熟读历史,这古人的思维,可和现代人不同。在古人眼里,卖地,可只有破落户和败家子才干的勾当,会被人戳脊梁骨的。
咦……败家子……
我不就是教科书式的败家子吗?北京城里,还有比我方继藩更败家的?
方继藩眼前已是一亮,发出大吼:“把管事和账房叫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