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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内侯、列侯,县侯、乡侯、亭侯,汉代的“侯”,一文彻底搞清楚


列侯封爵,始于商鞅变法前后,发展于两汉,沿袭近千年之久。


1、从“彻侯”到“列侯”


列侯,秦时称“彻侯”,是军功爵中的第二十等爵。

《汉书百官公卿表》师古注彻侯曰:

“言其爵位上通于天子。”

所谓“上通于天子”,是指彻侯是人臣爵位中的最高一级,地位仅次于秦公(后为秦王、秦皇)。

在秦代,彻侯只封授功勋卓著、地位显赫的文臣武将以及秦之宗室外戚,如商鞅、公子市、公子悝、白起、吕不韦,嫪毐等;而且自吕不韦被诛后,彻侯不见封授。


丞相李斯、赵高,皆非彻侯;功盖一世的名将王翦、蒙恬,亦未受封,以致王翦对秦始皇请田宅时说:

“为大王将,有功终不得封侯,故及大王之向臣,臣亦及时以请园池为子孙业耳。"

故秦代彻侯不仅授受数量少,而且在秦王政亲政以后亦形同虚设,不再封授。

秦之彻侯,或称“诸侯”。

《史记穰侯列传》,魏冉封于穰,“复益封陶,号曰穰侯”。《秦本记》记此事为“封公子市宛,公子悝邓,魏冉陶,为诸侯。”或称“列侯”、“君”。《史记商君列传》,“封于於、商十五邑,号为商君。”《秦本纪》为“封鞅为列侯,号商君。”彻侯皆有食邑。

食邑或以县、邑计,如魏冉益封魏之三县,商鞅食十五邑;或虽有食邑,亦以户数计,如《史记吕不韦列传》,“庄襄王元年,以吕不韦为丞相,封为文信侯,食河南洛阳十万户。”

彻侯,既是爵位,又具有某种职官性质。如商鞅无官位,以爵左庶长至大良造,再至商君,史称“商君相秦十年”;白起亦以左庶长、左更、大良造、武安君等爵率兵征伐。


2、关内侯与列侯的区别


汉用秦二十等爵。

汉高祖刘邦反秦之弊,以彻侯大封文武功臣,凡侯者百四十三人。后避汉武帝刘彻讳,遂沿秦彻侯“上通天子”之意,改曰“通侯”,或曰“列侯”。

列侯“功大者食县,功小者食乡亭”,“得赋敛”,并“世世勿绝,嗣子各袭其功位。”列侯爵,成为秩在诸王之下的一级普遍封授的封爵,但名位较秦有所下降。

西汉时期,列侯爵和关内侯两级从二十等军功爵中逐渐分离出来,形成了与赐爵制有所不同的封爵制度。

封爵制度有别于赐爵制度的最显著标志是有封国食邑。

秦之彻侯,享有食邑;汉之列侯,并有封邑,且又规定相应的食邑户数。

食邑,是列侯立国之本,衣食租税之源。封于某地的列侯,均以其地名为名号。如平阳侯曹参、曲逆侯陈平、鄼侯萧何…,平阳、曲逆、鄼就是封国食邑所在地名。

至于关内侯,则具有封爵与赐爵双重属性。


关内侯,第十九级爵。

刘劭《爵制》:“秦都关中,以关内为王畿,故曰关内侯也。”

《汉书百官公卿表》师古注曰:“言有侯号而居京畿,无国邑。”

《后汉书百官志》,“承秦赐爵十九等,为关内侯,无土,寄食在所县,民租多少,各有户数为限。”

如淳注曰:“列侯出关就国,侯但爵身,其有家累者与之关内之色,食其租税也。”

《古今注》曰:“建武六年,初令关内侯食邑者俸月二十五斛。”

《汉书宣帝纪》本始元年(前73年)诏:

“赐右扶风(周)德、典属国(苏)武、延尉(李)光、宗正(刘)德、大鸿胪(韦)贤、詹事(宋)畸、光禄大夫(丙)吉、京辅都尉(赵)广汉,爵皆关内侯。德、武食邑。”

张晏注曰:

“旧关内侯无邑也。以苏武守节外国,刘德宗室俊彦,故特令食邑。”

综合以上史料,可知关内侯无国邑,特恩者乃得食邑,寄食在所县;至东汉,其食邑者改领月俸谷基于有无封国食邑的区别,列侯可世世承袭,传封邑于子孙后代;关内侯赐爵则但爵其身,不能世袭。即使是特令食邑的关内侯亦如此。

《汉书》、《后汉书》诸赐关内侯者,无一例传后。班固作功臣侯、王子侯表,未收关内侯。

其原因就在于关内侯在本质上仍属于赐爵,尽管其秩位仅在列侯之下。因此,班固撰《汉书》;严格区别列侯与关内侯的界限,授列侯概称为“封”,授关内侯概称为“赐”。


3、县侯、乡侯与亭侯


东汉时的列侯,分为县侯、乡侯、亭侯三级,授以位次不同的功臣。云台二十八将,都封为县侯,其间又有食二县、四县、六县的区别。封邑之行政区划级别,是判定列侯等级的重要标志之一。此外,又以功之大小授以不同的食邑户数,以明等秩。


如亭侯,就有三百户、六百户、千户…等等。按照常规,县侯的户邑数必多于乡侯,乡侯必多于亭侯。也有例外,即低爵的户邑数多于高爵的户邑数。

在这种情况下,低爵在秩位上虽仍低于高爵,但其经济权益为人却是事实。

三国初期,魏、蜀、吴尚未自立,并依照东汉之制封侯。值得一提的是,曹魏代汉后,才设县侯爵;蜀汉除外戚吴班、吴壹封县侯外,重要功臣多限于受封亭侯;吴封县侯者亦少。

之所以如此,恐与三国之疆域相对狭蹙,民户相对稀少,难以尽封功臣为高爵有关。知道这些,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曹操要设名号侯等爵了。

《三国志武帝纪》建安二十年(215)冬十月条:

始置名号侯至五大夫,与旧列侯、关内侯凡六等以赏军功。

注引《魏书》曰:

“置名号侯爵十八级,关中侯爵十七级,皆金印紫绶;又置关内外侯十六级,铜印龟纽墨绶;五大夫十五级,铜印环纽,亦墨绶,皆不食租,与旧列侯、关内侯凡六等。”臣松之以为今之虚封盖自此始。

西汉,列侯有食县者,也有食乡、亭者,但其爵称并不带县侯、乡侯、亭侯之名,统共只有一级。

而到了东汉,一下变为了五级,其爵称也有了明显的区分。

如“槐梩县侯”、“平都亭侯”“常乐亭侯”以及《三国演义》中关羽的“汉寿亭侯”,通过这些爵称,我们能清楚地了解到各级列侯的封邑与爵级。

钱大昕《廿二史考异·侯国考》云:

汉制,列侯所食邑为侯国。西京侯者,封户有多少,所食或尽一县,或止一乡一亭,皆以侯国称之…后汉始定为都乡侯、乡侯、都亭侯、亭侯之差,于是有侯而不为国者矣。

钱氏在这里阐述了两汉爵级的异同与演变,同时还论及两汉列侯爵制一个很大的区别——列侯是否立国。

西汉列侯均可立国,列侯即使食一乡、一亭者亦不例外;而东汉唯有县侯方能立国,都乡侯、乡侯、都亭侯、亭侯皆不能如西汉一样由旧县析置乡、亭而立国。


而且东汉分封列侯不以疆里为限,而以户数为断,大多数列侯不能尽食所封之县、乡或亭。


4、东汉列侯的晋升路线


东汉列侯的爵级繁密,分为了五个等级。

这五个等级共同构成了一套严密的爵序,使得列侯的晋升黜降、酬功惩戒都有章可循、秩序井然。

那么,东汉列侯的爵序是怎么样的呢?

严耕望说:

“其位序,县侯最高,都乡侯次之,乡侯又次之,都亭侯再次之,亭侯最低。”

如钱塘侯朱儁始以交趾刺史平梁龙之乱而获封都亭侯,食邑一千五百户,后因镇压黄巾军有功而受封西乡侯。

中平二年(185年),又以击破孙夏所率的黄巾军而进封钱塘侯,增邑五千。

朱儁的迁升过程是:由都亭侯而升乡侯,再晋升县侯。

另外,如都乡侯皇甫嵩初以左中郎将讨黄巾被封为都乡侯,后徙封为槐里侯,食槐里、美阳两县。后因忤中官而被奏劾,削户六千,黜降为都乡侯。

皇甫嵩的爵级变迁过程为:由都乡侯进封为县侯,后又贬降为都乡侯。


5、哪些人可封亭侯、乡侯、县侯?


在东汉可确定爵称的636位列侯中,乡侯有120位,亭侯有180位。

具体言之,乡侯中属王子侯的就有62位,占到乡侯总数的一半还要多;功臣侯中受封为乡侯的也有41位,二者合计约占到乡侯总数的86%。

亭侯的分布情形较乡侯更为典型,王子侯与功臣侯中获得亭侯爵位的有168位,占到了亭侯总数的93%。


与此相应,外戚恩泽侯与宦者侯中获得县侯爵的比例非常高。

东汉,在确定爵称的80位外戚恩泽侯中,县侯有73位,亭侯仅3位,受封县侯的比例竟高达91%,宦者侯中县侯所占的比例也近六成。

以上数据反映出东汉时期外戚与宦官势力的强大与宗室地位的不断下降,尤其在东汉中后期,外戚、宦官两大势力集团轮番控制政局,其政治上的优势与垄断地位在侯爵分封中也得到了明显体现。


6、东汉封侯的集中时期


县侯的分封主要集中在东汉的初期与晚期。

东汉所封的336位县侯中,光武帝时期就有153位,大约占到了总量的一半。桓、灵、献时期也拥有72位,这两个时期封授的县侯合计约占到了县侯总数的67%。

这四类列侯中,功臣侯集团中县侯的比例最高,336位县侯中,147位属功臣侯,大约占到了总数的44%。

我们就以功臣侯为例,具体观察一下县侯在不同的时期的封授特点。

在总共147位获封县侯的功臣侯中,仅光武帝时期就有87人,几近总量的六成。东汉晚期的灵、献二朝也分封了35位功臣为县侯,加上光武朝的县侯,三朝的县侯数竟占到了总数的83%。

功臣侯分封呈现出这样明显的阶段性特点不难理解。

光武时期,干戈四起、群雄逐鹿,功臣武将易于建功立业;东汉晚期,农民起义频发,地方势力派相互混战,汉政权风雨飘摇,大肆封侯拜官一方面是出于酬功赏能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成为了朝廷拉拢与打击各派势力的一种政治工具。

另外,我们还能看到,亭侯的分封也呈现出比较明显的时段性,其主要的封授时间是在东汉中后期。在分封的180位亭侯中,安、顺两朝就有57位,桓、灵、献时期更是多达73位,这两个时期所封的亭侯数量占到了亭侯总数的72%。


东汉中后期分封亭侯的数量不断增加应当与多种因素有关。该时期政府所掌握的可资分封的土地资源不断减少,尽量少封县侯,多封乡、亭侯,成为了朝廷解决封土日狭难题的方案之一,这样还可以降低中央为分封所付出的诸多经济、政治与礼仪成本。

学者朱绍侯说:

“东汉后期,皇帝滥加封赏,侯爵不断增多,土地、人口越封越少,不用说一侯有数县之封,就是一侯封一县已不敷分配,只好大量封乡侯、亭侯,以适应外戚、宦官、豪强军阀势力不断扩张的需要。”


7、五等爵与列侯品秩的降低


魏晋之际,设五等封爵。列侯秩位因之下降。

据《艺文类聚》五十一《封爵部》注引晋《百官表》:

县侯,汉官也。自县侯而下,通号列侯。金章紫绶,朝服,进贤三梁冠,官品第三。

又据《通典》三十七《职官典》十九,乡侯爵,第四品;亭侯爵,第五品;关内、名号侯爵,第六品;关外侯爵,第七品。与魏制相比,赐爵名称有所不同。

然据《晋书》,关中侯在晋依然保留,杨骏辅政时,就曾普赐二千石的官吏爵关中侯,而名号侯、关外侯反倒无赐授实例。关内侯在西晋时曾大量授赐。《晋书》关于关内侯及五等爵的赐、封记载无统一义例,往往关内侯前加“封”,五等爵却用“赐”。

我以为,这并不表明关内侯已改变其赐爵的性质。按《晋书》成于唐代,时已无封爵,赐爵之别。

列侯爵中的乡、亭侯,与五等爵中的“侯”的区别比较明显,然易混淆者是县侯。西晋封爵制度条文多有阙略,“县侯”与“侯”的区别,只能从零散稀少的史料中加以归纳。

一,列侯户邑无定数。

五等爵之侯,大国邑千六百户,次国邑千四百户,又有封疆里数。凡户邑数与此不符的侯,均属于列侯。

如京陵县侯王浑,“泰始初,增封邑千八百户”,即是列侯中的县侯。


二,列侯均在侯号前冠以“县”、“乡”、“亭”名称,即某某县侯,某某乡侯,某某亭侯,而五等爵之侯则直接称为某某侯,如雎陵侯、陵侯、济川侯、广陵侯等等。

三,五等爵在元康元年(291)前,仅在咸熙元年和泰始元年封授,对象均为西晋开国功臣。

凡在这二次授封以外所封之侯,皆是列侯。

西晋列侯,大致包括四类人:

一是曹魏之功臣后裔在晋任官者。如京陵县侯王浑、丰乐亭侯杜预、贞陵亭侯王戎、都亭侯李重,其封爵皆是袭父祖之魏列侯爵。

二是西晋建立后立有新功者。

平吴后所封的襄武县侯王濬,上庸县侯唐彬,奉高县侯马隆、成武侯周浚(虽无县侯字样,然其食邑为六千户,故为列侯)。

三是五等爵功臣的支庶诸子。

泰始初,规定五封爵原为县侯者,皆传封次子为亭侯。

四是列侯功臣支庶。

如平吴后,王濬之子因父功封杨乡亭侯,邑千五百户;张华之子因父功封亭侯;杜预子亦封亭侯。

将以上三项标准综合在一起考虑,我们即可判明列侯与五等两的侯之界限而不至于出现混淆了。

东晋时,列侯封授颇多,然主要对象是功勋较低者及功臣支进入南朝后,县侯已明确与五等爵之侯合二为一,品秩第二。

梁陈之制,乡侯品秩降为第六,亭侯为第七,不甚为人所重。

功臣一般均受封五等封爵,而乡侯、亭侯则主要用以封授五等爵功臣及宗室县侯的支庶子孙,在相当程序上具有推恩爵性质。北朝未设列侯。隋灭陈,列侯遂被废止。


总之,列侯爵有国邑及食邑户,可以世袭,在秦是仅次于天子的高爵;入汉,构成异姓封爵和诸王推恩爵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余外戚、宦者、恩泽受封亦为列侯;为辨明功次等级,列侯爵在汉代逐渐分为县、乡、亭侯三级,并有一定数量的食邑户。

魏晋以降,列侯地位日轻,品秩渐低,成为封爵中的低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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