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的生平经历简介
做阔全凭鸦片烟,何妨做鬼且神仙。闲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是枉然。一曲红楼多少梦,情天情海幻情身。——《京都竹枝词》这是清嘉庆年间诗人得硕亭的一首诗,从这首诗里,我们可以看出《红楼梦》在当时的文人士子心目中,占据了怎样的位置。上至王公贵戚,下到落魄文人,都以讲谈《红楼梦》为雅事。那么,能写出《红楼梦》的曹雪芹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本文将利用当前现有的史料,还原一个真实的曹雪芹。
一:年龄问题
曹雪芹,名霑,字芹圃,号雪芹、芹溪。是清初隶属于多尔衮正白旗的包衣奴才曹锡远的后人。其生辰有两种说法,一说为1715年,如果是这一年的话,他的父亲应该是曹顒,这一年曹顒病死,其堂弟曹頫承祧袭职,过继到他家。曹頫在上任奏折中说:“奴才之嫂马氏,因现怀妊孕,已及七月……”据后来发现的《五庆堂重修曹氏宗谱》中记载,曹顒生曹天佑。但有专家认为此宗谱并不是曹家的宗谱,或者说并不准确。同时,在曹雪芹的生前好友挽曹雪芹的诗中,也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张宜泉的“年未五旬而卒”,一种是敦诚的“四十年华付杳冥”。如按后一种说法,曹雪芹应该是生于1724年,生父是曹頫,这种说法与敦诚的挽诗相符。但这种说法也有很多疑点。一是与张宜泉的挽诗在年龄叙述上相背。二是涉及到曹雪芹写作《红楼梦》的时间,史学界很多专家认为曹雪芹在二十一岁应该无法开始创作这样的巨著。三是若是曹雪芹生于公元1724年,那么他离开江宁织造府的时候不过四岁,是无法对织造府时期的奢靡生活有深刻记忆的。相较而言,我更认可第一种说法,我的理由除了上述三点,还有一点,那就是生于公元1734年的敦诚,与曹雪芹相识的地点在右翼宗学,这个时候他是学生,曹雪芹已经是里面的基层工作人员了。他们之间虽然交好,但无论曹雪芹哪一年出生,他们之间由于地位存在差异,年纪也存在差异,所以不大可能直接问曹雪芹多大年纪。而张宜泉是曹雪芹公元1751年迁居西郊时才结交的朋友,两个人年龄差距不大,按我们生活中的习惯,他们彼此询问年龄的可能性更大。
二:相貌
关于曹雪芹的长相,可参考的资料并不多。现在存世的有两张画像,一张据传是公元1759年松江画家陆厚信给他画的,在画页左上方有陆厚信的题词:雪芹先生洪才河泄,逸藻云翔;尹公望山(尹继善)时督两江,以通家之谊,罗致幕府,案牍之暇,诗酒赓和,铿锵隽永。余私忱欽慕,爰作小照,绘其风流儒雅之致,以志雪鸿之迹云尔。云间艮生陆厚信并识。这幅画现藏河南省博物馆,1982年,在全国第三届红楼梦学术讨论会上,河南省博物馆副馆长韩绍诗宣读了陆画是伪作的调查报告,证实这是由后人造假的作品,其印章皆有问题。这幅画里的曹雪芹脸型为长方形,面色较黑,双目似神采不足。
另一张据传是1762年吏部侍郎董邦达的门客王冈所画。这幅画上面有钱大昕、倪成宽、那穆齐礼、钱载、观保、蔡以台、谢镛、张宜泉及皇八子永璇的题诗。对于这幅画,胡适认为是赝品。他的理由是:一:这幅画上画的人,别号雪芹,又称雪琴。但别无证件可以证明他姓曹。二:收藏此画的人是宁波李祖韩,他买得此画是在上世纪三十年代。三:画上题诗的人不是高官名士就是皇族,他们不可能为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贫穷落魄文人题诗。四:皇八子永璇的题诗不像是给一个穷困潦倒的人写的,这些名人不会称曹雪芹为兄。五:胡适曾几次向李祖韩索取这些人的题诗,但都没有得到答复。这幅肖像里曹雪芹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圆脸,和上幅图的脸型存在明显区别。至于胡适的质疑,有一些我倒觉得可以解释。针对第一点,既然没说雪芹姓曹,但也没说不姓曹啊?而诗中题的“雪琴”二字极有可能是笔误。因为题诗者不可能看不到别人题的诗。第五点我们从董邦达对曹雪芹的态度,就可以知道曹雪芹在皇亲贵戚、达官贵人心目中的位置。所以他们称雪芹为兄,只是代表尊重,没有实际意义。至于永璇为什么也这样称呼,看看永璇的性格就知道了,永璇的性格时人评价多有不同。有人说他自卑孤僻,不善与人交往,也有人说他沉湎酒色,举止轻浮,还有人说他温文尔雅,专情一人。周汝昌先生在【《红楼梦》及曹雪芹有关文物叙录一束】一文中认为永璇素性放荡,不循正规,被指为患有内病,很为乾隆所不喜,严密监视他的行动。但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那就是他是乾隆最长寿的皇子,通诗善画,虽有足疾,但活了87岁。仅从这一点就可以知道,他应该也会越规尊重在时人心目中多才多艺的曹雪芹,故在题诗中称兄未必不可能。除了这两幅画外,再有就是裕瑞在《红楼梦》的序中有如下描述:“雪芹二字,想系其字与号耳,其名不得知。曹姓。汉军人,亦不知其隶何旗。闻前辈姻戚有与之交好者。其人身胖头广而色黑,善谈吐,风雅游戏,触境生春。闻其奇谈娓娓然,令人终日不倦,是以其书绝妙尽致。”从这段描述可以得知,曹雪芹中年时是个黑胖子,头广应该是圆脸,额头宽阔。这条描述与王冈的画像有些相似。那裕瑞又是怎么知道的呢?他应该是听前辈姻戚说的,他的舅舅是富察明义,曹雪芹和明义的堂兄明琳交好,自然也会和明义结交。所以,裕瑞的这段叙述是应该可信的。结合裕瑞的描述,我认为王冈为曹雪芹画的小像应该是真实的。
三性格
曹雪芹是世家子弟,身上却没有八旗子弟那种坏习气。当然,这和他的经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但有一点也是不可忽略的,那就是家风传承。分析曹雪芹的性格,还要从具体的事件或者他的做派入手。
(一):古道热肠,具有同情心和侠义精神。在敦敏的《瓶湖懋斋记盛》中记载:时白媪煨芋以饷,并缅述徙此经过。初,媪有一子,襁褓失怙。夫家无恒产,依十指为人做嫁衣。儿已弱冠,竟染疫死。彼遂佣于大姓,不复有家矣。去冬哭损双目,乃致被辞,暂依其甥。既无医药,又乏生资,已濒绝境。适遇雪芹过其甥处,助以药石,今春渐能视物矣。因闻雪芹又徙,媪乃挽人告之:愿以其茔侧之树,供雪芹筑室。其工既竣,雪芹以一室安白媪。从这段话我们可以知道,身处窘境的雪芹,仍然向孤苦无依的白老太太伸出了援手,或是雪芹开的药方,为白老太太治疗了目疾。在雪芹自己盖房子时,白老太太就捐助了自己家坟地的树,而房子盖成后,雪芹就给了白老太太一间房子,让她搬来一起住。一个人的善良,不是看他富有的时候,而是看他在贫穷的时候,还能不能帮助别人。这一点,普通人做不到,所以说,曹雪芹的古道热肠里,还有一些侠义精神在内。 (二):清高孤傲,不慕名利。时任吏部侍郎的董邦达兼管皇帝画苑,自从和曹雪芹、敦诚、敦敏、过子龢、端隽聚会后,有意请雪芹去皇帝画苑任职,但被雪芹谢绝了。关于这件事,张宜泉在《题芹溪居士》一诗中说:“苑召难忘立本羞”,借助唐代画家阎立本被玄宗召去作画而自感丧失尊严的典故,说明了雪芹未应差这一件事。如果他去了皇帝画苑,生活自然不成问题,也无需再三餐不继,但他却没有答应,这种骨子里的孤傲,是没办法改变的。和那些攀附权贵的文人相比,曹雪芹显得太过另类,也正是这种另类,成为了他对家族及社会命运深入思考的基础。 (三):具备平等精神。同样是在敦敏的《瓶湖懋斋记盛》中有这样的话:爰将邀请董公鉴画二十四日□时事,告知叔度,并请过舍作陪。叔度固辞曰:‘余今憔悴不如贩夫,若使我列君家盛宴,毋乃不伦。’余曰:‘董公高义,素重后学,奖掖提携,不以□□□□也。’叔度欲言,芹圃止之曰:‘恭敬不如从命也。’”这时候,雪芹的朋友于景廉(字叔度)虽然靠雪芹教做风筝已经解决了温饱问题,但被邀请去陪身为副部级官员的董邦达,仍然自感形秽,充满了自卑。而雪芹则显得更加从容,从而可以看出,在雪芹心里,无论是高官显贵还是贩夫走卒,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
(四):不拘小节,豪放不羁,嗜酒。在敦诚的《佩刀质酒歌》序中说:“秋晓遇雪芹于槐园,风雨淋涔,朝寒袭袂。时主人未出,雪芹酒渴如狂。余因解佩刀沽酒而饮之。雪芹欢甚,作长歌以谢余,余亦作此答之。”这是在1762年秋天的一个早上,秋雨轻寒,雪芹去访敦诚的哥哥敦敏时巧遇敦诚。这个时候雪芹已经耐不住酒兴,于是敦敏就把佩刀抵押给店主换酒喝。这种豪爽的行事风格,颇有李白《将进酒》的做派。如果是一般人,怎么会让朋友拿刀去换酒来喝呢!这充分说明了雪芹和敦诚是意气相投的朋友,都是豪爽洒脱、不拘小节的人。
(五):轻视钱财,自尊自爱。敦敏去访雪芹的时候,恰值雪芹不在,与雪芹同住的白媪对敦敏谈起雪芹,是这样说的:“雪芹初移此间,每有人自京城来求画。以是,里中巨室,亦多求购者。雪芹固贫,饔飧有时不继,然非其人虽重酬不应也。橐有余资,常济孤寡。老身若不遇雪芹,岂望存活至今也!”雪芹在早饭晚饭都没有着落的时候,依然不会为五斗米折腰,把自己的画卖给那些不懂欣赏附庸风雅的人,这种骨气是极为难能可贵的。然而当他生活稍微有点起色,他就会去资助比他更难的人。这种德行简直到了让人崇敬的地步,或许,这才是心中有爱,以微笑面对世间冷暖的雪芹吧!
(六)不循常规,蔑视名教。之所以这样说,除了在《红楼梦》中雪芹借宝玉的嘴说出了那句“除明明德外无书”,还表现在他对诗歌的创作上。敦诚说雪芹的诗是“诗胆如铁,新奇可诵。”在《红楼梦》中,他曾多次借书中人物之口提出写诗要“命意新奇,别开生面”。只要“意趣真”,什么韵律、平仄、词句都是末事,不要为之束缚,只管大胆去做。在曹雪芹的古体诗中,平仄乱押几乎成了普遍的形式。至于把入声韵纠缠在诗中,也不奇怪。《葬花吟》中“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艳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一连用了两个入声韵(十三职和十二錫),而按规矩职韵是只能独用的。这种现象在《姽婳词》中也有体现,我们可以这样说,曹雪芹的诗歌观,也是他性格中不守常规的一种体现。
四:技能
(一)善诗画。雪芹的诗在当时是颇受他那个圈子里的诗人们追捧的,这里面有个递进关系,雪芹的朋友里面,敦诚的诗是最好的,也是很为那些达官贵人、皇室子弟推崇的。我们看看敦诚在《寄怀曹雪芹沾》的诗中是怎么评价他的诗的:“爱君诗笔有奇气,直追昌谷破樊篱”。这两句的意思是喜欢你不同凡俗的诗才,其才情标新立异,冲破前人诗境而超越唐代诗人李贺。无疑,雪芹的诗才是很受时人认可的。雪芹迁居西山后,一度是以卖画为生的,可见他的画绝对是有相当高的专业水准的。这个证据很多,从敦敏访雪芹不遇时白老太太的话里就可以听出来,当时有很多本地的巨贾世家都愿意出高价买他的画,京城里边也不时有人来买,而雪芹却只卖给那些能入自己眼的人。另外,董邦达能够邀请雪芹进入皇帝画苑任职,也说明了在绘画方面,雪芹是很受专业人士认可的。
(二)书画鉴定。在敦敏的《瓶湖懋斋记盛》中,敦敏说过这样一句话“爰思鉴别字画,当推芹圃”。这也就是说,雪芹对字画的鉴赏功夫,同样是令时人称道的。从敦敏的叙述中得知,他的舅舅钮公从福建做官回来,拿出了一幅珍藏的画让他看,由于分辨不出真伪,所以敦敏第一个就想到了雪芹。可见在这些世家子弟心里,雪芹鉴赏字画的功夫是屈指可数的。在两次都没找到雪芹的情况下,他们才退而求其次去请董邦达鉴定。当然,我们不能说雪芹的鉴赏能力就一定比董邦达强,但起码说明是可以比肩的。
(三):做风筝放风筝兼识天气。这方面,雪芹有专著。《废艺斋集稿》中的《南鹞北鸢考工志》是专门讲怎么做风筝的。他的朋友于叔度当年因伤而使全家陷入衣食无着的困境,幸亏雪芹教他做风筝,不但满足了生活需求,还成为了做风筝的世家。解放前北京著名的扎风筝世家,用的都是他的图式。雪芹做的宓妃风筝,会让人以为是真人站在那里,敦敏的朋友过子龢就和他说,这样的风筝太像真人了,不适合放在寝室里,害怕不祥。如果夜里看到,会把人吓出病来。从过子龢的话里,我们就可以知道雪芹做的风筝多么逼真了。公元1758年腊月二十四在敦敏家鉴定完画后,雪芹断定下午必然有风,结果应验。下午在宣武门里结了冰的太平湖上,敦敏、董邦达、于叔度、过子龢、端隽、敦惠观看了雪芹放风筝的技术。敦敏这样描述雪芹放风筝的技巧“风鸢听命乎百仞之上,游丝挥运于方寸之间。”董邦达则说“杜少陵赠曹将军诗有句云‘试看古来盛名下,终日坎壈缠其身’,令人嗟叹。”这里是把雪芹比作了善画的曹霸。这次聚会结束后,他答应为雪芹的《南鹞北鸢考工志》作序,为表现他对雪芹的敬佩,他说了这样一句“今日之集,固乃千载一遇,虽兰亭之会,未足奇也!”作为当时的高官兼著名画家,他认为与曹雪芹的聚会远胜当年王羲之的兰亭雅集,不能不说,这也是他对于雪芹极高的评价。 (四)烹饪。在曹雪芹的《废艺斋集稿》里,专门有一册是讲烹饪的,而雪芹本人的烹饪技术,也是十分高超的。敦敏偶遇雪芹时,雪芹的朋友于叔度曾和敦敏说:“君与芹圃交厚多年,亦知其擅南味否?今者不成敬意,实拟邀君之惠,烦芹圃做鱼下酒,藉饱口福也。”接下来,敦敏记载了雪芹做的这道“老蚌怀珠”,这段记述相当精彩。“时叔度将汤海来,芹圃启其复碗,以南酒少许环浇之,顿时鲜味浓溢,惹□□□□,诚非言语所能形容万一也。鱼身剺痕,宛似蚌壳,左以脯笋,不复识其为鱼矣。叔度更以箸轻启鱼腹,曰‘请先进此奇味,则一斛明珠,粲然在目,莹润光洁,大如桐子,疑是雀卵。比入口中,□□□□。复顾余曰‘芹圃做鱼,与人迥异,不知北地亦有此烹法否?’余曰‘曾所未见,亦所未闻,□□□□也。第不知芹圃何曾设想?定有妙传,愿闻其名。’叔度曰‘此为老蚌怀珠,非鳜鱼不能□其变□□□□若有鲈鱼,又当更胜一筹矣。”从这段叙述里可以看出,雪芹做的是南方菜,做法别出心裁,味道也非常的鲜美。后来他们聚会鉴赏画时,依然是雪芹做鱼,可见雪芹对鱼的烹制十分拿手。这些人虽然是没落的贵族,但整日吃喝,对品鉴美食自然是有一套的,让他们有这么高评价,这也是对雪芹橱艺的认可。
(五)编织。雪芹的《废艺斋集稿》中第三册就是讲的编织工艺。这部手稿是曹雪芹为了盲人编写的,他还亲自教会了几个盲人,其中有的并以精于这种手艺,见称于当时。雪芹的《废艺斋集稿》共八册,第一册讲金石的,讲怎样选石,怎样制钮,制印,刻边款;讲刻的技巧、章法、刀法等等。第二册就是“南鹞北鸢考工志”。第三册讲编织工艺。第四册讲脱胎手艺。第五册是讲织补的。第六册是讲印染的。第七册是讲雕刻竹制器皿和扇股的。第八册是讲烹调的。能写这样的书,说明雪芹对这些技艺是精通的,他的多才多艺,确实是名副其实。另外雪芹能说善辩,敦诚有诗赞之曰“高谈雄辩虱手扪”,活脱脱一副魏晋名士形象。敦敏赞之曰“高谈君是孟参军”,把雪芹比作了《世说新语~识鉴》里善于言谈的孟嘉,不能不说,在这两兄弟心目中,雪芹的辩才是绝对超一流的存在。
五:人生经历
前面说过,关于曹雪芹的生年有两种说法,我个人更倾向于第一种。所以我们探究曹雪芹的人生经历也是从公元1715年开始的。公元1715到1728年这十三年间,雪芹经历了温柔富贵乡、脂粉繁华地的贵族生活。这段时光是他人生中念念不忘的日子,也是他阅历见识形成的关键时期。虽然在其祖父曹寅去世时,织造任上欠下了520万两白银,但好在康熙皇帝对他家信任有加,让雪芹的父亲和叔叔继续担任这一职务,并让他的舅爷爷李煦帮着还。尽管最终还是一笔糊涂账,但他家的生活还是十分奢靡的。由于祖父曹寅喜欢藏书,雪芹也在其中受益匪浅。第一次变故发生在公元1728年(雍正六年),曹家被抄家,雪芹随家人入京,住在北京崇文门外蒜市口的十七间半祖屋里。这个时候的雪芹生活虽然和在织造府无法相比,但比之一般旗人,还是要好很多的。公元1731年他的姑爷爷傅鼐复职,对他家算是好消息,应该是给他们增添了一些希望,并带来了一些好处。公元1735年(雍正十三年),曹頫起用为内务府员外郎,他们家的生活应该比刚抄家时更好了一些。从公元1731抄家到1739年二次抄家之前这九年间,虽然曹家也提心吊胆,但总得来说过的并不太差。这几年中他们的亲戚福彭和傅鼐相继启用并掌握了一定权利,曹家应该也沾了不少光。所以说,在这个阶段,曹雪芹依然是衣食无忧,生活的比较优渥。经过公元1739年(乾隆四年)的第二次抄家,曹家已经没有了重新崛起的可能。于是1744年,29岁的曹雪芹开始去右翼宗学做事。也是在这一年,他结识了敦诚敦敏兄弟,开始了《红楼梦》的写作。二次变故后,曹家的日子变的艰难,搬出祖传的宅院,他们曾住北京西单刑部街,接着又移居崇文门外的卧佛寺,后来还投亲靠友的辗转了一阵子。公元1750年,曹雪芹从北京迁至西郊香山健锐营一带。先是住在香山四王府和峒峪村中间的地方,接着迁到香山脚下镶黄旗营的北上坡。1751年,雪芹在西郊结识了好友张宜泉。1752年,脂砚斋首评《石头记》。1754年,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友人于叔度因难于谋生,自京来访,雪芹初授叔度扎风筝的技术。1756年,脂砚斋三评《石头记》。1757年秋,敦诚在喜峰口松亭关寄诗雪芹,其中有两句“劝君莫弹食客铗,劝君莫扣富儿门”,大概就是要雪芹坚守文人傲骨与底线。公元1758年春夏间,曹雪芹迁居到西直门外50里的白家疃,自己带着亡妻留下的儿子在那里盖了四间茅屋,和白老太太住在一起。在这个人迹罕至的地方,他盖的这四间房子是什么样的呢?敦敏这样记述:“土屋四间,斜向西南,筑石为壁,断枝为椽;垣堵不齐,户牖不全,而院落整洁,编篱成锦,蔓植(耜)藤□□□□□,有陋巷簞瓢之乐,得醉月迷花之趣。”除了住宿条件简陋外,饔飧有时不继,也就是说早饭和晚饭有时候都吃不上。敦敏的“燕市哭歌悲遇合”应该是写在雪芹在白家疃住的最后一两年。1758年腊月二十日,雪芹初次在叔度家给敦敏做他的“老蚌怀珠”,二十四日,在敦敏家再次烹鱼,下午在太平湖表演放风筝。1759年,董邦达为《南鹞北鸢考工志》作序,雪芹曾南游江宁。冬,脂砚斋四评《石头记》。1760年,敦敏偶遇雪芹,并邀雪芹到明琳家饮酒,赋诗一首。1761年夏末秋初,敦敏敦诚西郊访雪芹,雪芹留饮,二人各作诗一首。1762年,董邦达门客王冈为雪芹画小像。脂砚斋五评《石头记》,至此中断。深秋,雪芹访敦敏于槐园,早上敦敏未起,偶遇敦诚,质刀沽酒。后雪芹为敦诚所作《琵琶行传奇》题诗“白傅诗灵应喜甚,定教蛮素鬼排场。”脂砚斋批语说“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但一部分学者认为,这是批语的抄写错误,雪芹应逝于癸未除夕。冯其庸先生在《曹雪芹与(红楼梦)》一文中提出,1992年7月,北京郊区通县张家湾农民李景柱,献出于1968年“文革”中发现的曹雪芹墓石,上刻“曹公讳霑墓”五个大字,左下端刻“壬午”二字,从而确知曹支芹是卒于壬午。我看过墓碑图片,字迹过于潦草,真实性值得怀疑。原因是即使曹雪芹死时穷困潦倒,是几个朋友简单处理的。如果这些人中有敦氏兄弟,墓碑自然不会这样。即使敦氏兄弟隔的远当时不在场,住的近张宜泉应该在场吧?知道雪芹去逝,敦氏兄弟作为雪芹的朋友从人情角度出发,会不会去雪芹墓前看看,就算看一眼也应该不会这么简单了事。再就是雪芹墓室除了一具骸骨,别无一物。做为曹雪芹这样的文人,去逝后一点痕迹也不留是说不过去的。同样是文人,同样是贫困,蒲松龄的墓里就有印章、烟袋嘴、小灯、砚台、手炉还有书。所以,这件事颇可疑。再就是我们都知道雪芹有儿子,也知道1763年三至十月间北京一带天花流行,若是雪芹死于壬午,则是在孩子之前,这样的话在雪芹的朋友中间不可能只说新妇而不说孩子的事。所以我认为此为雪芹泪干之笔,绝望之笔。其实此时雪芹并未去世,雪芹确切的去世时间就是癸未除夕。1763年(乾隆28癸未)三月初一,敦诚于三十岁生日前数日约雪芹来聚,怕他为寿礼作难不来,故托词邀雪芹来来赏春,雪芹未赴约。本年三至十月,北京天花流行,死者以万计。据敦诚载,他家一门就有五口遭灾,张宜泉兄弟两家四个小孩只剩下一个。雪芹前妻所生独子也被传染,因无力医治,于八月中秋病死。雪芹悲痛过甚,不久病倒,至年终除夕(1764年2月1日)病逝。雪芹死后,家中更加窘迫,靠几个朋友帮助匆匆埋葬。《红楼梦》尚未完成,八十回后写的若干回,从此迷失。至于他后来娶的继室,再无记载。只有朋友们怀念他的诗,连同不朽名著《红楼梦》残卷,尚留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