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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和流程(事关共有产权保障房)

7月21日,新修订的《无锡市市区共有产权保障房管理办法》正式出台,明确规定了共有产权保障房的申请条件及申购流程,符合规定条件的购房家庭可按房屋总价的50%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并持有50%的产权份额。

据悉,作为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共有产权保障房相关细则的落地将进一步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提升无锡住房保障水平和供应能力,有效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难题。

来源: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谁能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

所谓共有产权保障房,指的是政府与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份共有产权的保障性住房。无锡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家庭与政府各占50%产权份额。50%的产权份额意味着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在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时,只需支付总价的50%,即单套销售价格×产权份额(50%)。

针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修订的《无锡市市区共有产权保障房管理办法》明确了共有产权保障房的申请条件:1.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婚子女。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年满35周岁;2.具有本市市区户籍满5年;3.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4.家庭金融资产、车辆等情况,符合无锡市市区住房保障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同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1.已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未满5年或者已领取房屋征收补偿费用未满5年的;2.正在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者廉租住房的;3.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

多地新动作频发

在此之前,深圳、南京两地就共有产权保障房也有了新动作。

7月3日,深圳市发布《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统称四个政府规章),将住房保障体系与国家住房保障体系全面衔接,保障各类住房困难居民住有所居。四个政府规章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

据悉,四个政府规章分别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三类住房的保障对象、申请条件、供应分配方式、租售价格标准、用地保障、建设筹集主体和渠道、建设标准、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范。

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7月18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的《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障对象首次购买的产权份额比例为50%-80%。定向供应人才的项目中,人才持有的共有比例可适度降低。《征求意见稿》同时明确,上市转让条件以及优先供应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用地。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南京此前通过项目试点的方式,逐渐把外来人口纳入到购房资格范围,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共有产权房的申请门槛不断降低,且有充足的制度保障,有利于降低中低收入群体购房难度。

来源: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共有产权保障房政策如何更好地落地?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共有产权房已经不是新事物,涉及共有产权房政策核心内容有两点:第一,是否可以转成商品房;第二,供应量能否增加,共有产权房的核心是要增加供应才能对市场产生影响。

相较于老办法,无锡市区共有产权保障房新办法不断优化举措,全面助推共有产权新实践真正落地。“共有产权保障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并进行动态管理,有利于政府优化供给结构,提高资源要素的使用效率。”无锡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消费者购房后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的缴纳严格按照购房合同约定进行,更契合《民法典》物权编所有权分编共有制度有关规定。同时,为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新办法进一步优化了投资建设模式,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管理保障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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