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出三国魏曹操《遗令》:'余香可分与诸夫人,不命祭。诸舍中无所为,可学作组﹑履卖也。'后因以指死者临终前对妻妾的留恋。
旧时比喻人临死念念不忘妻儿。
汉·曹操《遗令》:“余香可分与诸夫人,不命祭。诸舍中无所为,可学作组履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