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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不好处理?员工劳动关系管理制度范本,直接套用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规范XX集团(简称"公司")员工劳动关系的订立、变更、解除、续订和终止及管

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0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劳动关系管理。

3.0 职责

3.1行政人事部:

3.1.1负责统筹公司员工劳动合同(协议)的签订及跟踪落实。

3.1.2负责劳动合同的存档、保管。

3.2监察部: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3.3各部门及下属机构负责人:负责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协助行政人事部完成签订的相关事宜。

4.0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4.1劳动关系建立

4.1.1员工在正式进入公司任职时,即表示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

4.1.2公司在聘用员工时,应要求拟聘用者出示相关的有效证件,若员工有社保档案者还需提供社保档案两

者皆齐全后,方可订立劳动合同。

4.1.3员工进入公司报到之日起需接受岗前培训,了解和认可公司的劳动合同条款及岗位说明书确定的职责,

确定合同期限,方可签订劳动合同。

4.1.4聘用(返聘)协议

已享受国家退休待遇或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在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时,公司也应与其签订聘用协议。

4.1.5就业(实习)协议

未正式毕业的各大中专院校的学生,来公司实习时,应签订就业(实习)协议;学生正式并取得毕业证书

后,公司方能与其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4.2劳动合同的签订

4.2.1新员工转正手续办理完毕一个月内,行政人事部人事专员应通知员工办理完劳动合同的签订手续,若员工

拒签劳动合同的,应在正式转正后的30天内与其办理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4.2.2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行政人事部应向新入职员工说明岗位用人要求,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

情况。

4.2.3新入职科长级以上(含科长级)人员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2个月,基层人员的首次合同期

限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

4.2.4劳动合同签订结束后,人事专员应给劳动者正式合同一份,员工应在《劳动合同签收表》上签字。4.3劳动合同的变更、续签、解除。


4.3.1 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4.3.1.1公司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4.3.1.2公司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4.3.1.3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4.3.1.4员工应亲自、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4.3.1.5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起始时间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与实际履

行的起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为准。

4.3.2员工岗位调整

公司因企业经营状况或业务需要,以及根据员工的能力、经验、技能、健康或其他情况,经与员工协商后,

可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4.3.3劳动合同的续签

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行政人事部人事专员应及时安排续签事宜。

4.3.3.1行政人事部应于每月底前整理下月劳动合同到期人员名单,按程序逐级报批后,负责组织实施。

4.3.3.1.1副总经理以上管理岗位和财务部负责人由董事长审批。

4.3.3.1.2部门及下属机构负责人由总经理审批。

4.3.3.1.3科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审批。

4.3.3.1.4基层管理人员/员工由各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批。

4.3.3.2相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行政人事部统筹向员工出具《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提前30天与劳动者协

商并签订合同。如未通过审批,则提前向员工发出《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30日满后,办理该员工的

离职手续。

4.3.3.3续签期限


4.3.3.3.1具有管理职能岗位的员工第一次续签劳动合同,一般为五年。

4.3.3.3.2基层人员第一次续签劳动合同一律为3年。

4.3.3.3.3双方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时一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3.3.3.4如员工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的,可以签订固定期限合同。

4.3.3.4 员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依法解除与其劳动关系

4.3.3.4.1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的。

4.3.3.4.2 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4.3.3.4.3 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4.2.3.4.4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4.2.3.4.5员工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

拒不改正的。

4.2.3.4.6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

同的。

4.2.3.4.7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公安机关拘留的。

4.2.3.4.8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

的工作的。

4.2.3.4.9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2.3.4.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

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2.3.4.11公司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4.2.3.4.12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4.2.3.4.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2.3.4.1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4.2.3.5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4.2.3.5.1劳动合同期满的。

4.2.3.5.2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2.3.5.3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2.3.5.4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4.2.3.5.5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4.2.3.5.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0 劳动关系管理流程

员工入职试用→签订劳动合同→申请续签劳动合同→续签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归档

6.0 其他

6.1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XX集团行政人事部。

6.2本制度自20XX年X月X日起试行二个月,试行结束后如无修订版颁布,则自动形成正式版。

6.3本制度试行之日起,公司与《劳动关系管理制度》相关的原有条款自动失效。

7.0 附录

7.1《劳动合同签收表》TT-GX-013-01

7.2《劳动合同续签审批表》TT-GX-013-02

7.3《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TT-GX-013-03

7.4《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TT-GX-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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