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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创建工作计划书(“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汇编6篇)


“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汇编(篇)


目录

“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汇编(篇)

年学校安全工作方案

年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十四五”时期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方案

教育系统“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平安校园建设实施方案(范文)

教育系统建立完善平安建设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年学校安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完善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和治理体系,提升校园安全基础,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校园安全有序,特制定区年度学校安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省、市、区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牢固树立学校大安全观,聚焦安全重点、难点及薄弱环节,持续巩固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责任体系,推进校园安全标准化管理,确保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措施

(一)夯实安全工作责任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基础和前提”的理念,主动扛起“促教育发展,保师生平安”的政治责任。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安全管理工作要求作为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校长和管理干部的教育培训内容,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履行安全“四个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推动学校安全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学校主体、家庭监护责任落实,构建“横到边、纵到底、无缝隙、全覆盖”的校园安全治理监管体系。各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处置“五到位”。加强家校共育共管,督促家长履行教育与监护责任。

.落实“一岗双责”。按照《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明确领导班子成员与科室(单位)安全责任,将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检查,确保安全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按照《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建立全员安全岗位职责清单,将安全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学生管理、家校共建融入到学校日常工作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岗位、具体到教职工,形成“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过程管理”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二)提升校园安全基础

.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健全全员育人导师制,做好学生的个性化指导与帮扶。强化家校协同育人,组织学校常态化开展家长会、家访等活动,加强学情会商,协同解决好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寄宿制学生安全管理,完善登记、点名、监管、巡查等制度,及时消除管理漏洞。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校配齐专业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按要求设立心理辅导室,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排,建立特殊学生档案,及时做好心理辅导干预。将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基础课程,保证每周课时,针对教学规律、学科课程和学生年龄特点,制定年度安全教育计划,融入各学科教育教学,注重教学实效。

.强化校园安全干部队伍建设。以全区教育系统“干部作风提升年”为契机,开展严字当头、精准精细、务求实效的校园安全队伍作风建设,在“严、真、细、实、快”上下功夫,彻底排查安全队伍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不适合安全工作的人员,该调整的调整,该辞退的辞退,以善于攻坚、狠抓落实的良好作风,不断强化安全队伍建设,充实安全工作队伍,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做好校园安全工作。开展安全教育优质课评比和课题研究,要在职称评定、职级晋升时,给予安全监管干部、安全教育专(兼)职教师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

.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建设。全面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会员《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规范》《〈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校园安防建设“四个%”质量,在严格落实“有”的前提下确保“管用、好用”。强化保安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落实校园封闭化管理,严格出入校门人员管控。校园“一键报警”联得通、出警快。视频监控做到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严格落实“护学岗”制度,上下学时段学校带班领导、值班教师、执勤保安、家长志愿者和公安干警全部到岗到位,形成群防群治、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建设。

.实施校园安全履职能力提升行动。推进全区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促进平安校园建设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加大校园安全监管队伍业务培训力度,围绕“消防、用电、校车、扫黑除恶、舆情应对、欺凌防治、防溺水、反恐防范”等内容,组织开展校园安全专家、校园安全负责人专题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以“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开展针对性的交流学习。积极探索开展实操性、体验式安全教育,督促教职员工学规章制度、学安全知识、学安全规程,切实提升全员安全素质和应急技能,确保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规范应急疏散演练工作。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指导学校修订完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按照标准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指导督促学校开展常态化的应急疏散演练,即落实中小学一月一演练、幼儿园一季度一演练制度。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演练科目的不同特点,制定专门演练方案,切实提高全市在校师生的安全素养和知险、避险、逃生、自护自救能力。

.健全校园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聚焦校园出入管理、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消防整治、校园欺凌、防溺水、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等重点领域,建立“多部门联合督查、专项督查、第三方机构抽查”三位一体督查体系,积极借助“省学校安全管理系统”等智能信息化手段,常态化推进校园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巩固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完善“反馈、整改、查验、评价”闭环式管理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年内做到全覆盖。充分发挥视频曝光典型问题的震慑作用,探索建立校园安全“黑名单”制度,持续传递“不履职尽责就要被严厉追责”的警示信号,倒逼安全责任落实。

.健全学校安全事故风险分担机制。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切口小、燃点低,容易发生各种意外,而且涉及未成年人,极易引发社会关注。镇街教委、各学校要健全校园安全事故风险分担机制,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校方责任保险,鼓励学生、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投保学生意外伤害和疾病等其他保险。

.落实安全经费保障。保障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安防设施配备、安全巡查等顺利进行。

.深入开展《〈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以《实施细则》出台为契机,依照标准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体系;按照学习贯彻落实细则要求,督导学校将《实施细则》纳入党组(党支部)理论学习内容;广泛发布《实施细则》图解、解读等信息,开展广泛宣传,通过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使广大师生员工能够自觉遵守、熟练运用《实施细则》,保障全区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三)守牢校园安全底线

.消防安全。联合消防等部门指导学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应急疏散演练,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重点对学生宿舍设置封闭防盗窗(网)问题进行整治,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严格规范教职工用电,突出抓好宿舍、食堂、供暖设施设备消防安全。扎实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电气线路检测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各类场所消防器材配备完善、完好有效,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加强实操培训,培养教职工和适龄学生消防“四个能力”。

.校车与交通安全。落实《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摸清校车底数,动态完善校车管理台账,有校车单位要组织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一次身体和心理健康检查,对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立即停止其校车驾驶或随车照管资格。加大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整治力度,建立校车违反交规抄告通报制度,联合交警开展校车安全行驶明察暗访,对违反交规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教育幼儿及义务教育段学生不乘坐私揽客源、无营运资质等非法营运车辆、超员面包车等,自觉抵制非法载人的轻型货车、三轮车、拖拉机,严防交通安全事故。使用校车学校幼儿园要完善校车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落实校车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的应急停运措施,保障学生乘车安全。学校幼儿园开展中小学生文明出行行动,合理安排落实“错时放学”制度,在上放学高峰期加强值班值守、看护疏导。

.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严格落实镇(街)政府和村居属地管理责任、教育部门和学校安全教育责任、行业部门水域监管责任、家长安全监护责任,全面加强安全教育、联防联控。学校要将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要求落实到每名学生、每位家长,做好《致中小学生家长一封信》签字回执回收工作,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沟通,提醒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依法承担起放学后和假期内对孩子安全监管责任。

.防范校园欺凌和暴力。完善校园欺凌预防处置机制,每学期专题研究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措施,常态化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和开展学生思想品德、法治、团结友爱和防欺凌教育,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和健全人格。建立矛盾冲突排查、报告、处置机制,重点摸排家庭经济困难、有矛盾纠纷、有暴力倾向、有抑郁倾向等重点群体学生,发挥好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干部和宿管员作用,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将欺凌打架行为纳入校规校纪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实施欺凌暴力的学生予以教育惩戒,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要依法处理。

.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校园周边常态化治理机制,联合政法、公安、城管、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部门,及时实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混乱、人员杂乱、无照摊点经营、占道经营、出售伪劣品、危险品、低俗书刊等问题,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秩序。推行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完善学校周边高峰勤务机制,做到重点时段学校门口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强化学校周边交通疏导,规范设置并维护好学生安全通行警示标志等交通设施,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与卫生防疫。强化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全面推广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实行每日购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严肃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知识教育,做好学校饮用水监测、食源性聚集性病患者的救治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严格管理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定点采购、食品加工、餐具消毒、成品留样等重点环节,强化食堂设施安全管理,抓好天然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日常使用维护。

.校舍及施工安全。及时排查校舍、设施安全隐患,落实警示、修缮、重建等措施。加强学校施工安全,实行施工区域与师生活动区域严密隔离,防范新建、改扩建校舍导致学生安全事故。防范新建校舍新增设施污染,条件不完善、具有污染和安全风险隐患的校舍,不得迁入和招生。对幼儿园使用老旧闲置校舍进行风险评估,采取相应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不得使用。

.外聘人员安全管理。遵循“管理与教育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容留、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双重管理”制度,即学校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用工责任部门归口管理,要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和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师生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好学校的安全和发展,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护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夯实安全基础,全力构建科学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等制度。

(二)狠抓落实,确保措施落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抓好安全教育、现场培训、应急演练、隐患排查等各项具体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全体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突能力,营造安全祥和的校园环境。

(三)量化奖惩,严肃追究责任。建立校园风险闭环管控机制,实现安全管控“定岗、定人、定责、定考核”,以钉钉子精神将安全工作责任落实落细。将安全工作落实情况作为考核相关科室、单位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对于发生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况,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在各级各类评选表彰中实施“一票否决”。对安全措施不到位、隐患不排除、整改不及时,迟报、漏报、瞒报安全事故的,责令立即整改,进行通报、约谈;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导致严重后果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年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旗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协同管理,有效治理校园及周边各种社会乱象,切实消除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切实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按照中央、自治区、市、旗关于开展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我旗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破解难点问题,进一步落实“平安校园”建设各部门主体责任,坚持齐抓共管、共建共治,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体系建设进程,有效防范各类涉校涉园案(事)件发生。按照“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的原则,进一步强化责任监管,切实消除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隐患,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突出问题,不断健全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机制,为全旗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成长创造和谐的校园安全环境,切实推进高质量的“平安校园”创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着力构建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不断提升“平安校园”治理水平和建设质量。建立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强化安全教育,提升校园“三防”建设水平,开展校园周边矛盾纠纷和治安问题排查,不断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切实消除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隐患。努力实现校园周边可通行距离米范围内无网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等娱乐营业场所;无流动饮食摊点、占道经营等现象;无严重影响师生教学、生活的环境污染;无严重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治安隐患;无严重影响师生出行安全的交通隐患;无食品安全、火灾、电气事故及其他导致人身伤害的安全隐患;音像、图书零售(出租)摊点无销售各类非法出版物现象等目标。努力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加强校园周边米安全区域治理。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对校园周边环境开展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城市环境卫生、无证无照经营、游商和摊贩、乱堆物料、社会治安、娱乐场所、违章建筑、涉危涉爆、交通秩序等问题。在安全区域内,禁止新建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和设施;禁止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歌舞娱乐、游艺娱乐、彩票专营等营业场所;加强对学校周边各类经营单位检查,禁止销售假冒伪劣和“三无”商品,重点关注烟草、酒类、食品等经营单位。(责任单位及地区:教育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局、文旅体局、市监局、公安局、城管局、消防大队,各苏木乡镇、街道。)

.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完善学校门口交通警示牌、减速线、网格线、斑马线、防冲撞设施建设,规范设置校园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识、标线和科技监控设备。合理调整校园周边公交线路,加大公交供给,实施疏堵工程,优化道路设施。加强校园门前停车管理,落实校园周边早晚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加大对校园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处罚力度。(责任单位:教育局、城管局、交通局、公安局等)

.完善警校合作工作机制。落实“法制副校长”制度,开展入校指导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开展法治安全宣传教育,排查化解涉校矛盾纠纷,处理校园治安突发事件,依法查处各种“校闹”行为,提供法律援助。健全完善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加大校园及周边警务力部署,加大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和巡逻防控力度,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政法委、司法局、公安局等)

(二)加强应急管理,做好保障措施

.加强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管理。加强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监控,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强化正面引导,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问题。(责任单位:宣传部、公安局、教育局等)

.加强校园伤害事故处置工作。校园发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时,按照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结合校方责任保险及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保障机制,及时实施救助和妥善处置。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校园周边存在的涉毒、涉黄、涉暴、涉恐、诈骗、斗殴、绑架、敲诈勒索等案件。(责任单位:政法委、宣传部、卫健委、应急局、公安局、教育局等)

(三)加强校园管理,落实主体责任

.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各属地通过“镇街吹哨,部门报到”管理机制,组织协调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联合执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良好秩序。(责任地区:各苏木乡镇、街道)

.加强物防、技防设施全面检查。重点对校园物防设施、视频监控系统、一键报警系统、红外报警、防入侵报警系统等技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各类技防设施正常运转。按要求配齐校园安保人员,建立校园周边环境巡查制度,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巡视,做好巡查记录。加强对消防、地质灾害、食品安全、校舍安全、特种设备、燃气、燃煤、燃油、危险化学物品、药品的督导检查。(责任单位:公安局、市监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教育局等)

.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指导学校围绕防地震、防火灾、防踩踏、防暴恐袭击等可能造成校园伤害的安全威胁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升学生避险逃生能力,中小学校每月开展不少于次,幼儿园每季度开展不少于次。(责任单位:应急局、教育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校园及周边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和教育事业发展,各地区及责任部门要充分认识净化学校周边环境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开展,保障全旗校园及周边的安全稳定。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各地区、各相关单位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细化工作举措,认真查找梳理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重点问题。

(三)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各地区、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协作机制,在重点难点问题上联合行动、共同处置,形成合力,确保工作持续深入推进。




“十四五”时期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十四五”时期,要以为指导,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教育发展与校园安全,认真巩固“十三五”时期平安校园创建成果,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把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打造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

二、创建范围和责任主体【更多免费素材,: 】

(一)创建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二)责任主体。学校是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主体。书记、校长(园长)是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第一责任人。

三、创建内容及目标

“十四五”时期平安校园创建的内容及目标是:按照“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全面压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防范措施,巩固和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要求,实施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开展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培养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全面排查治理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防范化解校园安全事故和影响稳定的事件,实现校园平安、学生安全、教育稳定。

四、考评认定

按照“全面动员、深入创建,统一标准、分级考评”的总体要求,结合学校自主申报,每年开展创建“平安校园”认定工作,并将创建结果与年度目标考核挂钩,调动学校的创建积极性。“十四五”期间,全市所有学校都要接受考评。

(一)考评时间。根据学校申报,分年度开展平安校园考评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年月集中开展。

(二)考评方法。严格执行创建达标要求,坚持平时掌握与年度考评相结合。教育集团校以校区为单位、分校单独申报考评。同时按照过往年度命名“平安校园”总数%的比例,进行随机复评。

(三)考评程序。申报学校对照《市“十四五”时期平安校园创建内容和达标要求》进行自评赋分;自评达分以上的学校,月底前向市教育局安全监督科递交《市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创建申报表》和自查自评简要材料。市级考核组于月对申报学校进行创建考评验收。

(四)认定标准。申报学校符合创建内容(不涉及的创建内容除外)达标要求且没有《市平安校园创建负面清单》所列情形的,授予“市平安校园”称号。复评时,对达不到创建标准的学校予以取消称号,并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全市所有学校要树牢“安全第一”理念,统筹学校发展和校园安全,扎实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每年按时申请考评认定;要主动会同公安、市场监管、消防救援部门加强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统筹指导。

(二)要坚持标准。平安校园创建要坚持标准、宁缺毋滥,不得随意降低要求;对不符合创建标准且不能及时整改达标的,或具有《市平安校园创建负面清单》所列任一情形的,不予认定为平安校园。

(三)要加强考核。市教育局要以平安校园创建为抓手,持续推进我市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同时要把日常监管与综合考评挂钩,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综合考评。市直相关部门要结合日常监管,不定期对平安校园进行“四不两直”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发现校园安全管理存在问题,责令学校限期整改。




教育系统“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全面总结“平安校园”建设经验做法,有效推动“平安校园”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提升全市学校安全管理科学化水平,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为“平安”的建设奠定坚实基础,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和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为迎接亚运会和党的二十大胜利顺利召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等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有效杜绝各类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打造全员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创建目标

以学校为单位开展市级“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通过“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开展,建立“平安校园”的有效工作机制,使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学校教学秩序更加规范有序;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不断加强,切实做到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化、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化、师生安全意识自觉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管理有序化。

三、建设重点内容及标准

(一)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管理职责明确

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和网络,职责明确,形成“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将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各职能部门和人员工作职责范围清楚,重点岗位安全工作职责明确;加强督查、检查、巡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形成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联系领导分头负责、职能部门具体负责。

(二)建立安全隐患持续排查机制,加强安全隐患整治

建立常态化矛盾隐患排查机制和重大安全隐患清单制度,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校园安全检查;每学期放假和开学前及重大节假日期间,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并有详细的检查记录。重视影响稳定的信息和动态,定期分析排查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特别是倾向性、群体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和日常防控,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安全事故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制度完善,职责明确,培训到位,消防安全教育演练常态化;消防基础设施完善,运行良好;坚持常规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隐患排查常态化,隐患有台账,有整改计划;实验室、易燃易爆品管理严格,制度健全。

.加强餐饮管理。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度完善,职责明确,培训到位;严把食堂食品采购关、订货关、贮存制售关、餐具消毒关、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关,食品留样符合要求;定期开展水质检测,严格自备水源管理,确保饮用水安全;严格管理校内超市,做到无“三无”食品。

.全面实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程。按照市禁毒办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年度任务,实现“校园无毒品,学生不吸毒”的目标。

.学生防溺水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将防溺水宣传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重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防溺水“六不”教育;坚持家校共管,督促家长落实监管责任,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校外水域管理。

.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加强交通安全、拥堵治理和治安防控。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确保学生上下学、出行交通和人身安全;加强对校门口等关键部位的治安防控,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校园日查夜巡工作制度健全,做到重点时段、部位巡查监控全覆盖;认真组织开展防恐应急演练。

.加强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管理。组织开展防范邪教教育,严密防范校园内各种形式的宗教传播活动,不出现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切实加强校园网络管理,落实校园网信息内容安全管理责任制,密切关注校园网上舆情动态,开展健康向上的舆论引导。无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危害国家安全事件,无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邪教、迷信、淫秽、色情及赌博等信息,无从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加强学校卫生、疫情常态化防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校内各项疾病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学校传染病疫情,降低学生常见病发病率。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慎终如始,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演练方案等机制,压实各方责任。

.家校携手,做好平安校园宣传教育。做好开学前全体教职工的平安宣传知识学习,提升教育系统内工作人员平安“三率”水平。新学期开学上好安全第一堂课,发放“平安”你问我答宣传单,由学生带回家让家长阅读后签名带回,带动家庭平安宣传知晓率和参与率、满意率。组织开展以平安创建为主题的演讲、板报等比赛。利用群、杭州教育平台等向家长发放平安宣传短信等。

(四)不断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加强校园安防数字化建设。

.重视安全保卫队伍建设,安排安全工作经费,配齐配足安全保卫人员,经常开展业务培训;学校有义务消防员、治安员、信息员。

.重视学校警务室建设,与公安机关协调配合,信息沟通渠道畅通,应急迅速,作用发挥得好。

.推动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有计划,有目标,实现学校视频监控重点部位全覆盖,积极推进与公安联网应用。加强技防设施维护管理,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的效能。

.积极推进智安校园建设,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充分发挥智安校园的数字化安防作用。

(五)安全预警和安全教育演练制度化

.根据不同时期、不同时段有针对性安排学校安全工作。

.把安全教育纳入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教育中,推动安全教育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在正常教育教学课程中开展安全教育的同时,义务教育学校要在德育、历史、地理等相关学科课程及综合实践活动中开展安全教育,高中阶段学校要以集中军训和知识讲座等方式开展安全教育。

.切实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品质,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应急预案健全完善,信息报送及时,事故处置及时妥当,责任应追尽追

.建立较完善的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领导机构健全,运转高效。发生事故后处置及时妥当,责任应追尽追。

.信息报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严格执行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和纪律,有专人负责,坚持日常工作信息随时报,重大紧急信息立刻报,信息报送与事件处置同步时行。

四、方法步骤

(一)部署准备阶段(月日至月日)。根据各级年度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及杭州市《亚运安保方案》,明确各学校年度安全工作任务清单。

(二)动员部署阶段。(月日至月日)。各学校要及时召开系列平安创建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亚运安保方案》及本方案内容,制订本学校平安创建工作方案,于月日前将方案报至市教育局安保科备案。各学校要按照要求,强化宣传动员,做到工作目标、工作标准、责任分工“三个明确”。

(三)全面推进阶段(月日至月日)。各学校要围绕“护航亚运会、献礼二十大”全面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要进一步拓展宣传教育覆盖面,把安全防范知识与“护航亚运会、献礼二十大”主题有机结合起来,使师生平安知识“知晓率”达到%以上。要全面梳理、滚动排查各类风险隐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采取有效预防、化解、稳控措施,坚决杜绝重大校园安全案(事)件的发生。

(四)集中攻坚阶段(月日至月日)。各学校要按照《亚运安保方案》和本方案要求,进入临战状态,开展“奋战六十天”集中攻坚行动,对前期滚动排摸尚未化解的各类风险隐患实行学校主要领导负责制,倒排时间表,在亚运会开幕前全面清零销号;教育局将加大督导检查的频次、力度和针对性,各学校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不惹事、不滋事,不给亚运会和党的二十大添乱,不给、杭州抹黑。

(五)巩固提升阶段(月日至月日)。亚运会开幕到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前,持续开展“护航亚运会、献礼二十大”系列宣传活动及风险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做到目标不变、标准不松、力度不减,坚决打赢平安建设年度“冲刺战”。

(六)总结评审阶段(年月)。各学校要认真总结,对行动当中好的做法经验,及时总结。对于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严重后果的,要予以督查问责。市教育局将在级平安校园中评选推荐一批市级“平安校园”示范单位。

五、考评验收

(一)等级的确定。各学校、幼儿园根据《省中小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建设标准》进行自查整改,形成工作台账。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分别确定为“”到“”个等级,其中得分为分以上的为级平安校园,得分为分—分的为级平安校园,得分为分—分的为级平安校园,得分为分—分的为级平安校园,得分为分—分的为级平安校园,得分在分以下或当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取消平安校园称号。考核小组根据有无下列情形给予等级调整或摘牌:一是因学校管理不善、工作滑坡、组织不力等原因导致师生非正常死亡的,发生校园暴力伤害的,根据案(事)件严重程度,撤销或相应降低平安校园等级;二是在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与校园平安创建相关的专项检查中,有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撤销或相应降低平安校园等级;学校着眼自身特点,形成较有影响力的平安创建品牌,被市级以上部门通报表彰,在全国、全省会议推广的,相应提高平安校园等级。以上等级的调整,由负责考评领导小组在公布当年被考评学校等级时一并发文公布。

(二)考评工作的组织。等级平安校园认定的组织考评,由市教育局组织,教育局安全监督检查组和属地各派出所参与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的等级校园考核。考核时间为每年的月上中旬。市教育局、市公安局月中下旬进行抽查复核。年月-年月进行市级“平安校园”示范单位评比。

(三)考评的方式。等级平安校园的认定主要以到校(园)实地检查考评的方式进行,检查的标准参照《省中小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建设标准》、《市平安校园规范化建设管理手册》、《“平安校园”创建个性化标准》等。

(四)考评结果的运用。考核等级结果将作为学校(幼儿园)目标管理考核安全综治项得分依据。得分分,得分分,得分分,得分分,得分分。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加强对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等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局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安保科全体人员为成员,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安保科。各学校(幼儿园)也要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创建机构和具体责任人。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各种载体和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等级平安校园”创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提高师生员工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上下齐抓共创“等级平安校园”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校园宣传栏、校园网、家长会等形式,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对“等级平安校园”创建的知晓率和支持度。

(三)强化督导检查。教育局联合公安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形成多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推进落实校园安保措施。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跟踪督查,对存在重大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影响“等级平安校园”等级创建的,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伤亡的安全事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学校(幼儿园)要注重经验总结,加强信息报送,把创建活动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注意发现先进典型,及时将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报送至市教育局安保科,联系人:,联系电话:。




平安校园建设实施方案(范文)


为推进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大中小学和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的安全管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安全教育水平,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营造安全和谐校园环境,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落实省委届次全会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和平安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有关教育安全治理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推动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导向,以防范化解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突出风险为重点,把学校安全工作成效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为实现我省“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着眼大局、统筹推进。牢固树立平安建设“一盘棋”大局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履职担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平安中国、平安重大战略部署上来,充分发挥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学校落实、家长支持的联动协作、群防群治作用,统筹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坚持预防为主、从严治理。坚持“生命不保、何谈教育,隐患不除、何谈安全,治理不力、何谈发展”的安全底线思维,把预防作为减少问题发生、守住底线的最佳手段,通过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预案、建强工作队伍、鼓励课题研究、配置设施设备、加强培训演练等,筑牢学校安全铜墙铁壁。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针对学生非正常死亡形势严峻、舆情事件隐患较大、闹访缠访时有发生、安防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坚持源头治理,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努力形成全学段、全时段、全方位、全空间、全要素学校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处置、矛盾化解闭环工作机制及政策支持、资源供给、项目配置的运行机制。

坚持法治思维、依法治理。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学校发展,化解矛盾问题、维护校园稳定,着力提升全省教育系统依法治理的能力,努力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管理队伍建设不断增强,管理能力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有效提升;巩固提升中小学(幼儿园)安防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成效,推动学校安防设施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健全完善国家安全教育体系,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进一步增强;政府统筹,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治理的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涉校涉生违法犯罪、学生非正常死亡等安全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平安校园建设能力不断增强。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管理体系建设

.健全组织机构。统筹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完善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平安校园建设办公室,明确工作机构职能。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本地区平安校园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各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本校平安校园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并配备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明确落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压实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和处(科、股)室具体责任;压实公办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内设部门负责人具体责任、各类岗位人员工作责任;明确民办学校行政负责人第一责任、党组织负责人督导责任、内设部门负责人具体责任、各类岗位人员工作责任,将每一处设施、每一件设备、每一个场所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形成学校党委行政总揽全局、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具体人员履职尽责、齐抓共管的大安全局面。

.加强队伍建设。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形成校园安全系统内全领域、全过程、全时段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积极会同应急、公安、司法、住建、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以及社会专业机构,加强各地各校管理人员安全工作专业水平能力培训,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和测评体系,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战斗力强的安全工作队伍。聘请优秀政法干部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充实学校法治人才队伍。加强保安人员能力提升,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安全业务和应急处置培训。

.完善制度机制。健全学校安全事件预判机制,每学期开展隐患排查和重大问题梳理,科学研判、对症下药,及时化解风险。落实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和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机制”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清单、预案清单、责任清单和监管清单,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和内部巡查制度,创新“楼长制”“室长制”管理制度。健全学校安全事故预防机制,完善应急处突指挥体系,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规范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健全学校安全事故处置机制,完善法律服务保障机制,建立矛盾调处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常态化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反应、高效应对、迅速管控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学校安全事故危害。探索建立涉校矛盾纠纷第三方专业调处平台,有效化解涉校矛盾纠纷。

(二)加强校园风险点管理

.推进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定常态和专项相结合、长期与短期相结合的安全隐患排查计划,做到排查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排查问题整改,建立台账、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时限对账销号。重大隐患和自身难以处置的问题按规定迅速上报,一时难以整改的,实施跟踪监测和安全测评。联动相关部门,加强涉生校外综合实践基地的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安全标准。各地各校要设立安全隐患举报电话或意见建议征集箱,发动师生、家长、社会群众为学校查找安全隐患。

.强化涉校矛盾风险预警防范。加快推动矛盾风险收集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涉校矛盾风险定期汇集梳理、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机制。动态排查和梳理学生、亲子之间的矛盾纠纷,不断拓宽矛盾风险信息来源渠道,延伸感知触角。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校园,会同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排查、信息共享长效机制,推动建立第三方调处化解机制及组织,及时推动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源头化解、动态清零,严防各类矛盾风险交织叠加、激化升级引发涉校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校长(园长)负责制,加强食品安全重要环节管控,强化日常管理,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积极推进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鼓励学生家长参与学校食堂的监督。在全省高校全面推广餐饮外卖无接触取餐服务,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完善学校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建立学校卫生自查机制、艾滋病防治等重大传染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干预与应急处置机制,增强学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关口前移”的原则,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压实常态化防控主体责任,做好物资储备,落实落细“四早”要求,完善防控应急预案,加强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防范疫后综合征发生。联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常规体检、因病就医、体质健康检测数据安全管理机制。

.加强心理健康管理。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心理健康和生命安全教育维护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的通知》(教函〔〕号)要求,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校要建设心理健康辅导室并配齐心理健康专业教师,丰富心理健康和生命安全教育课程资源,选取适合不同阶段学生特点的,有较高信效度的心理测评量表对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危机筛查,切实做好心理问题学生干预疏导,落实心理高危学生“一人一策”措施。【更多免费素材,: 】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要与当地消防部门联动,保证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设施及灭火救援器材齐全、功能正常、放置合理,杜绝宿舍私拉乱接电源、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推进智慧消防设备应用和智慧消防建设,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演练,坚决预防和杜绝校园火灾发生,加强学校消防管理岗位人员专业技能提升培训。依法依规申报学校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备案;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更多免费素材,: 】

.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管理。健全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严格管理危险化学品仓库,规范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各环节,配齐实验室消防安全设施及人员防护器材,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排查,严格管控涉核涉爆设施设备,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联动专业机构建立过期危化品处理机制及信息化跟踪监测机制。依法依规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严格履行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岗位培训,配电房、锅炉、消防控制室等重点安全部位(岗位)操作人员均应持证上岗。

.开展防伤害行动。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健全预防、发现、处置长效机制,杜绝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切实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校园管理和学生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完善教职员工准入制度,强化对教育行业从业人员品德、心理前置考察,联合公安机关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坚持教育主管部门动态查询报告。加强防意外、拐骗、走失安全管理,各地各校要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信息共建共享、协调共研,运用信息化手段预防少年儿童上放学路段事故、假日假期意外伤亡等安全事件发生。

(三)推进校园安全综合治理

.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配合公安、应急、文旅、卫健、市场监管、人社、住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网吧、学生托管点、校外培训机构、小旅馆、娱乐场所、私营诊所、无证摊贩、流动游商等清理整顿,做好对校园周边化工厂、危化品仓库、加油站、油气管道、重污染源、牲畜屠宰场、危险山体及水域等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组织学校安保人员、教师和家长志愿者,配合执勤民辅警做好上放学时段校门周边防控工作,确保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安全可控。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学校周边安全风险清单,全面了解掌握校园周边特殊人群信息动向,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确保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稳定、有序。

.加强涉校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杜绝因管理不当造成重大违规违章事件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在公安交警部门指导下,在校园内按规定设置交通标识、标牌和标线,车辆停放规范,保障通行安全。

.加强网络环境整治。会同宣传、网信、新闻出版、市场监管等部门,进一步加强网络环境治理力度,及时发现清理低俗有害信息和不规范的PP,整治涉及中小学生不良网络社交行为,清理涉未成年人“约死”、自杀等相关信息,切实消除不良出版物、影视节目、网络游戏对学生的侵蚀影响。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号)要求,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合理使用网络,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和不法行为,防止网络沉迷。

.加强网络诈骗整治。将校园贷、套路贷、电信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防范工作纳入校园法治安全宣传教育体系,作为“法治大课堂”、新生入学教育、主题班(队)会教育的主要内容。通过“熊猫反诈”公众号、教育电视台安全栏目等渠道,加强电信网络诈骗教育提醒,提升学生防范抵制能力。建立省、市(州)、县(市、区)、校四级工作联系制度,每月按时摸排相关线索。

.加强群众来信来访处置。按照信访规定认真做好来访接待工作,完善具体工作流程和措施。会同政法、公安、信访等部门加强对涉教利益诉求群体的教育疏导,坚持疏堵结合,推进领导包案,做好国家相关政策解读和宣传,协助公安、政法等部门做好个体或局部问题的稳控和处置工作,坚决防止到省进京非法集访等事件发生。

(四)加强宣传教育体系建设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教育。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利用现代信息传媒手段,对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广泛开展普法教育、青春期教育、性教育、预防性侵害和性骚扰教育、防范校园欺凌教育、预防网络色情暴力教育,营造学法、知法、讲法、用法的未成年人保护环境,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加强政治安全教育。将维护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国家安全教育等作为高校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内容,强举措、抓落实,全力确保高校总体安全稳定。强化出国留学人员安全教育,规范高中小语种教学管理。加强高校师生正面引导和教育管理,坚持疏堵结合、教育优先,广泛开展“寻红色源头、悟苦难辉煌”红色教育研学实践活动,指导高校深入发掘诸如“江姐纪念馆”“陈毅纪念园”等校史“红色基因”,组织学校基层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读书活动。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契机,开展专家讲座、法治进校、成果展览、专题报道等活动,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安全教育课程建设。统筹用好国家和地方教育资源,开齐开足地方课程《生命·生态·安全》,上好安全教育校本课程,通过专题研讨、优质课展评等方式强化教学教研和特色课程研发,将安全教育融入学科并贯穿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加强安全课题研究,推广课题成果,鼓励安全课科任教师参与课题研究、积极撰写教育教学科研论文,探索安全课科任教师专业成长和专业技术认定有效机制。

.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教育。坚持开展中小学森林草原防灭火一场主题报告、一次专题课、一次主题班会、一篇作文、一张手抄报、一次演讲比赛、一次专题家庭会“七个一”活动,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及城乡消防安全教育列为每学期“安全教育第一课”“每天放学前三分钟”和“放假前最后一课”安全教育重要内容。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及城乡消防安全教育,开发线上线下特色课程,森林草原高风险县的市州自年起将相关知识纳入本地中考内容,其他市州最迟年纳入中考。常态化加强火源管理、隐患排查,联合社区、村组对学生、家长进行警示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火灾、城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加强防溺水教育。扎实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每一名中小学生牢记防溺水“六不”要求。加强防溺水督导员和辅导员培养,教育引导学生掌握防范溺水知识、自救自护技能、科学施救方法。会同公安、水利、住建、应急、气象等部门做好联防联控和监督检查,加强智能监控技术在事故多发水域的应用,完善溺水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家校联动,提高家长监护监管意识,落实监护监管责任。

.开展安全主题教育。围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禁毒日、全国消防日、世界艾滋病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广泛开展各类安全主题教育活动,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开展安全体验教育。因校制宜、因时制宜开展安全体验教育,通过角色扮演、情景体验、实践体验、影片欣赏、经验分享等多种活动形式,采取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教学方法,促进学生有效参与体验。要积极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利用社会安全教育优质资源,建立立体化协同教育机制,拓宽教育维度。

积极组织学生到防灾减灾馆、安全宣传教育科普基地等场馆开展安全教育体验式社会实践活动和研学旅行安全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设安全体验中心。

.丰富安全教育载体。广泛开展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展览,组织特色课程赛课活动,以及普法讲座、主题征文、演讲比赛、模拟法庭等安全文化活动,开设校园网站、广播站(电视台)、公众号,学习园地、文化墙、宣传栏等安全教育阵地。

.构建协同育人机制。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区协同育人机制,建立“家长学校”,创新“家校共育”模式,构建“家校社共育”新机制,着力提升家长安全意识、履职监护能力,与社区联动开展“优秀家长”学习评选活动,营造协同育人、共同成长的氛围。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情感情绪困惑学生、言行异常学生,以及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等群体和残疾儿童的关爱工作,及时做好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矛盾化解,确保健康成长。

(五)强化安防体系建设

.完善校园物防基础设施。学校要设置门卫值班室,完善围墙、护栏、防冲撞等实体防范设施建设,确保校园封闭化管理措施到位。学校重点部位、重要区域、重点场所安装防护栏、防盗门和照明设施,校园内要设置消防、应急等安全设施;学校保安人员要装备必要的执勤、防护、防爆器械;公路沿线学校要会同相关部门在学校门口公路设置交通信号灯、提示牌、减速带、斑马线、限速标识、人行横道线等交通标识。

.加强校园人防建设。落实学校专职保安配备和上放学“护学岗”%达标标准,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卫组织和制度,落实安全保卫责任。严格落实安保人员入职查询制度,防止不适合从业人员从事校园安保服务。强化安全保卫队伍日常培训和考核评价,加强安全保卫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提升,确保有效应对校内突发事件。【 更多免费素材,:】

.提升校园智能化装备水平。完善学校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确保与公安机关联网率达到%,推进各地各校安全防控数据有序接入教育安全应急指挥系统。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可探索、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高新技术在校园安全建设中的应用,建立健全智慧校园智能预判预警机制、学校大数据风险分析平台以及县级安全应急协同调度平台。构建以信息化、智能化为标志的平安校园智慧体系,实现校园安全工作从被动应付到主动防控的转变,提升校园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推动校园治理能力现代化。

(六)建立考核评价机制

.评价体系计分。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得分为辖区内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直管学校的平均分,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得分为所辖学校的平均分。平安校园(单位)考核基础分为分,附加项目分。在一个考核年度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因管理责任校内发生刑事案件造成学生死亡、发生涉校涉生安全稳定事件引发重大影响的教育主管部门或高校,每次扣分,累计叠加扣分。

.星级评定办法。每个考核年度符合评定资格的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第一年授予“一星平安单位”和“一星平安校园”,连续两年授予“二星平安单位”和“二星平安校园”,以此类推,争创三星四星或多星级平安校园(单位)。凡在考核年度内发生累计叠加扣分情形的,应重新申报平安校园(单位)评定,星级重新计算。

.考核评价激励。各地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情况及成效纳入平安建设工作考评。按照《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系统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平安组〔〕号)要求,根据《省教育系统平安校园(单位)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直接考核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对年度综合评定分位列前五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和位列前十名的高校,由省委教育工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厅共同分别评定为当年度“平安单位”和“平安校园”;市(州)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辖区内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直管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分别评定为当年度“平安单位”和“平安校园”;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辖区内学校,对符合条件的,评定为当年度“平安校园”。

.考核评价惩戒。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对年度综合评定分位列最后三名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最后五名的公办高校和最后五名的民办高校进行通报批评,约谈分管负责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不参与当年各级各类评先评优。对连续两年考评得分位列最后三名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位列最后五名的公办高校,省委教育工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中国问责条例》《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致函省委组织部、相关市(州)党委或行业主管部门党组,建议对相关负责人诫勉;对连续两年考评得分位列最后五名的民办高校,缩减次年%招生指标,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对学校党委书记(督导专员)诫勉,并致函学校董事会(理事会),建议对校长谈话提醒。对连续三年考评得分位列最后三名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位列最后五名的公办高校,省委教育工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致函省委组织部、相关市(州)党委或行业主管部门党组,建议对主要负责人诫勉,对相关负责人免职;对连续三年考评得分位列最后五名的民办高校,缩减次年%招生指标,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对学校党委书记(督导专员)进行组织调整,并致函学校董事会(理事会),建议调整校长职务。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建立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导、市(州)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主管、各级各类学校具体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平安校园建设长效机制。各市(州)、县(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各高校参照本方案制定本地本校平安校园建设实施方案,并将平安校园建设纳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总体部署,推动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加强督导检查。把平安校园建设纳入教育督导体系,完善督导办法,将平安校园建设作为各地各校履职的重要内容,以评促建,以督促改,切实推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对履职不力的地区和学校强化问责、限期整改,对履职成效明显、实绩突出的地区和学校给予表扬。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教育传媒和其他社会媒体的影响力,加大平安校园(单位)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鼓励教育系统各单位宣教部门积极参与,树立先进典型、促进经验交流、推广优秀成果,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平安校园建设,营造政府、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共同构建平安校园、平安新格局。




教育系统建立完善平安建设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平安建设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中建立完善平安建设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全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为指导,深入贯彻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建立完善平安建设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在教育系统平安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夯实全市教育系统平安建设基础,持续增强广大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教育系统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与自治德治法治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调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积极性,推动校园安全防控管理体系重心下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化解消除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努力做到管理不缺位、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全力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

三、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全市教育系统平安建设领导组。

组长: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市教育局副处长级督学

市教育局三级调研员

市教育局三级调研员

成员:各县(区)教育局局长,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市直各学校书记、校长、幼儿园园长,民办学校法人、书记,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法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张东担任,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平安建设工作调度和统筹协调以及情况收集、汇总、梳理、通报等工作。各牵头责任科室要细化措施、量化任务,专人负责,压实责任;各相关科室要主动对接、积极配合牵头科室,通力协作,各尽其责;各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主动作为,亲力亲为,督促指导,确保平安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更多免费素材,: 】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及民办学校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和日常培训,确保平安建设各项要求落地落实。

四、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平安建设体制机制作用,最大限度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平安建设的工作效能。

(二)坚持人民至上。把广大师生利益放在最高位置,自觉践行师生群众路线,紧紧依靠广大师生群众,充分发动全市教育系统参与平安创建,实现平安建设过程师生参与、成效师生评价、成果师生共享。

(三)坚持基层导向。从最基层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抓起,通过落小单元、健全机制、压实责任、前移关口、力量下沉,不断夯实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基础,提升学校幼儿园平安建设工作实效。

(四)坚持建章立制。将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平安建设工作机制作为关键举措,努力形成系统完备、有效管用的工作体系,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平安校园创建常态化开展。

五、实施步骤

(一)全面安排部署(即日起至年月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平安建设工作机制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实施细则或行动方案,统筹谋划、科学安排,细化任务、强化措施。

(二)认真摸排底数(年月日至月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底数摸排工作,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及学科类培训机构的总数进行全面摸底,并填写《全市教育系统平安建设工作机制建立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各局直属单位、市直学校幼儿园填写《全市教育系统平安建设工作机制建立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于月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底数摸排工作每半年开展一次,并分别于每年月日和次年月日前对登记表进行更新后报送市教育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更多免费素材,: 】

(三)建立工作机制(年月日至月日):对摸排登记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设立平安建设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明确任务目标,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推动平安建设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

(四)实现常治长效(长期坚持):在平安创建工作中,要不断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制度执行,进一步提升各项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长效化水平,以制度促规范,以制度管长远。

六、任务目标

(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将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方针作为教学管理的基本要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有效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严把政治关、教辅关、学术关,积极参与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严防教育领域发生涉及国家安全事件,严防师生、教职工散布不当言论,高度警惕非法宗教、邪教的传教活动和宗教渗透等。(牵头科室:党办)

(二)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夯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的工作基础。加强对信访突出问题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及时协调化解涉及学校及师生信访矛盾纠纷。建立健全领导包案化解信访问题制度,做好内部信访人员教育帮扶稳控工作;健全重大决策事前信访评估制度,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有效遏制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牵头科室:办公室)

(三)优化义务教育保障。聚焦义务教育保障底线,全面提升控辍保学水平,压实县区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提高义务教育保障质量和水平。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提高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营造良好基础教育环境。(牵头科室:基教科)

(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把教师师德师风教育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在全市教育系统广泛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师德师风宣讲活动,建立师德师风考核长效机制,引导全体教职工坚定理想信念、政治立场,争做“四有”好老师。(牵头科室:政教科)

(五)强化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办学治校和人才培养全过程。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emn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广大师生增强“四个自信”。强化家校共育,促进学校、家庭、社会教育有效衔接,全力推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三全”育人体系建设。(牵头科室:政教科)

(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校园普法、青少年法治教育,积极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形式和内容,积极协调法治副校长主动参与校园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法治宣传讲座,法治教育、学生保护、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增强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法治观念,有力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牵头科室:法规科)

(七)加强校园安全防控。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对照平安校园创建标准和学校安全能力建设要求,充分发挥校园安全专属网格作用,找差距、定目标、补短板,优化环节管理,及时对标整改,全面消除校园安全隐患。积极发挥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专项组和学校安全协调机制专项组职责作用,协调各成员单位常态化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保障广大师生安全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积极创建“无黑无恶”校园。(牵头科室:安全科)

(八)防范化解校园安全风险。健全完善校园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深入开展校园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校园安全事故;建立平战结合体制,定期开展校园应急演练,提升学校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从严从细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牵头科室:安全科)

(九)防范处置涉校涉生舆情。加强敏感时期、重点时段、特殊群体的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引导,及时关注舆情信息热点,开展针对性教育引导。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对涉及重大舆情事件坚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报送、第一时间处置”。(牵头科室:信息化科)

(十)整治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贯彻落实民办教育法律法规,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及时依法查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常态化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整治。(牵头科室:监管科)

七、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机制。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设立平安建设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张贴规章制度,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组织领导实施平安建设工作。

(二)目标管理机制。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主要领导对自身平安建设负全面责任,制定平安建设目标和责任书,落实目标管理责任。

(三)工作例会机制。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主要领导应当结合各自实际,定期组织召开平安建设工作例会,及时分析安全稳定形势,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安排部署重点工作。

(四)排查处置机制。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建立风险隐患定期排查机制,建立健全风险排查网络,针对涉及政治安全、校园安全、信访维稳、网络舆情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开展广泛排查,及时预警处置。重大风险隐患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五)考核奖惩机制。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建设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和考评标准。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进行表扬奖励,平安校园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达到标准的授予当年“平安校园”称号。对工作不落实,问题突出的要进行通报、约谈、督办,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报请上级党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查究。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职责,将组织平安创建工作作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校园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平安建设摆上重要议程,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平安创建工作。

(二)突出条块结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教育系统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学校全员安全工作责任制和校园专属网格化管理范畴,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排部署到位、防控措施到位,将平安建设工作落实到岗、责任到人,推动力量在基层整合、问题在基层解决。

(三)严格奖惩问责。要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平安建设绩效考评和宣传活动,广泛动员全体师生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努力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平安建设浓厚氛围。同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并对平安创建工作开展不扎实、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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