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法迪三 阿法骨化醇软胶囊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阿法迪三 阿法骨化醇软胶囊 0.25μg*10粒*2板/盒)的作用说明,并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阿法骨化醇软胶囊
商品名称:阿法迪三
英文名称:Alfacalcidol Soft Capsules
汉语拼音:Afaguhuachun Ruanjiaonang
【成份】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法骨化醇
【性状】本品为红棕色卵圆形不透明软胶囊,胶囊壳上印有“0.25”字样,内容物为黄色油状液。
【适应症】
1.骨质疏松症 ;
2.肾性骨病(肾病性佝偻病) ;
3.甲状旁腺机能亢进(伴有骨病者) ;
4.甲状旁腺机能减退 ;
5.营养和吸收障碍引起的佝偻病和骨软化症 ;
6.假性缺钙(D-依赖型I)的佝偻病和骨软化症。
【规格】0.25μg
【用法用量】口服。
(1)骨质疏松症患者 :首剂量0.5μ g/天
(2)其它指征:首剂量 成人 1 μg/天 老年病人 0.5 μg/天
体重20 kg以上的儿童无肾性骨病者 1 μg/天
为了防止高血钙的发生,应根据生化指标调节阿法骨化醇的剂量。服药初期必须每周测定血钙水平,剂量可按0.25-0.5 μg/天的增量逐步增加,大多数成年患者的剂量可达1-3 μg/天。当剂量稳定后,每2-4周测定一次血钙。
对于骨软化症患者,不能因为其血钙水平没有迅速升高而加大阿法骨化醇的用量,其它疗效指标,如血浆碱性磷酸酶水平,可作为调整剂量更有用的指标。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除了引起患有肾损伤的病人出现高血钙,高血磷外,尚无其它不良反应的报道(对于进行高钙血症透析的患者应考虑其透析液钙内流的可能性)。但长期大剂量服用或患有肾损伤的病人可能出现恶心、头昏、皮疹、便秘、厌食、呕吐、腹痛等高血钙征象,停药后即可恢复正常。
【禁忌】
(1)禁用于高钙血症、高磷酸盐血症(伴有甲状旁腺机能减退者除外),高镁血症 .
(2)具有维生素D中毒症状 .对本品中任何成分或已知对维生素D及类似物过敏的患者不能服用阿法骨化醇。
【注意事项】阿法骨化醇可以增加肠道钙磷吸收,所以应监测血清中的钙磷水平,尤其是对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在服用阿法骨化醇治疗的过程中,至少每3个月进行一次血浆和尿(24小时收集)钙水平的常规检验。如果在服用期间出现高血钙或高尿钙,应迅速停药直至血钙水平恢复正常(大约需1周时间)。然后可以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当骨骼愈合的生化指标(如血浆中碱性磷酸酯酶水平趋向正常)时,如不适当地减少阿法迪三的用量,则可能发生高血钙症,一旦出现高血钙症就应立即中止钙的补充。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服用阿法骨化醇的安全性尚无足够的证据,虽然动物实验表明其无害,但同其他药物一样,只有在妊娠期需要用药而又无其他替代品,则可以使用阿法骨化醇。
哺乳期用药的安全性尚未最后确定,但服用阿法骨化醇时,母乳中1,25-二羟基维生素D3的含量可能有所增加,由于这会影响婴儿的钙代谢,故哺乳期应考虑停药。
【儿童用药】参见用法用量,或遵医嘱。
【老年用药】参见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或遵医嘱。
【药物相互作用】高血钙患者服用洋地黄制剂可能加速心律失常,所以洋地黄制剂与阿法骨化醇同时应用时必须严密监视病人的情况。
服用巴比妥酸盐或其它酶诱导的抗惊厥药的病人,需要较大剂量的阿法骨化醇才能产生疗效。同时服用矿物油(长期),消胆胺,硫糖铝和抗酸铝制剂时,可能减少阿法骨化醇的吸收。
含镁的抗酸制剂或轻泻剂与阿法骨化醇同时服用可能导致高镁血症,因而对慢性肾透析病人应谨慎使用。
阿法骨化醇与含钙制剂及噻嗪类利尿剂同时服用时,可能会增加高血钙的危险。
由于阿法骨化醇是一种强效的维生素D衍生物,应避免同时使用药理剂量的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以免产生可能的加和作用及高血钙症。
【药物过量】表现:高血钙临床表现为肌病、疲劳、虚弱、头晕、瞌睡、头痛、恶心、口干、便秘、腹泻、胃灼热、呕吐、腹痛或其它胃肠不适、肌肉痛、骨痛、关节痛、瘙痒或心悸。
治疗:出现高血钙应停止服用阿法骨化醇。严重高血钙可能需要支持性措施,并用利尿剂和输液,或皮质类甾醇进行治疗。早期治疗急性超剂量采用洗胃和/或服用矿物油,以减少改的吸收并促进粪便排泄。
【药理毒理】阿法骨化醇在肝脏被迅速转化成1,25-二羟基维生素D3,后者为维生素D3的代谢物,起到调节钙和磷酸盐代谢的作用。由于这一转化过程很迅速,故阿法骨化醇的临床效应与1,25-二羟基维生素D3基本一致。其主要作用是通过提高体内血循环中1,25-二羟基维生素D3水平,从而增加钙、磷酸盐的肠道吸收,促进骨矿化,降低血浆甲状旁腺激素水平,同时减少骨钙消溶,最终缓解骨和肌肉疼痛以及改善与绝经、衰老和内分泌变化引起的肠道钙吸收障碍所导致的骨质疏松。
【药代动力学】口服本品1μg后血药峰浓度(Cmax)为61.6± 13.6pg/ml,达峰时间平均为8小时(6-16小时)。
【贮藏】密闭,遮光,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包装】双铝水泡眼包装:10粒/板,2板/盒。
【有效期】36个月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171090
【生产企业】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