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首相选举制度详解(英国的首相是怎么被“创造”出来的,为啥动不动就辞职?)
英国首相是政府首脑,也是代表英国王室和民众执掌国家行政权力的最高官员。
但是,和英国王室上千年的历史相比,首相的历史只有300年。实际上英国政府原来并没有首相这个角色,后来英国君主将部分王权授予议会,于是就凭空“创造”出了统领内阁的首领——首相。
英国的首相从无到有,其实是一个历经了几百年斗争后“还政于民”的过程。
英国王权衰落是首相出现的背景
12世纪末,英国几乎丢失了在欧洲大陆的所有领地,加之当时的王英“约翰”横征暴敛,使得国内矛盾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1215年6月19日,贵族们联合起来迫使约翰王签署了著名的《大宪章》。数十年后,亨利三世力图恢复被限制的王权,暗中培养自己的势力。贵族们再次揭竿而起,迫使亨利三世签订了《牛津条例》,规定:组成一个永久性会议,参与国家管理,这个会议当时被称为“国会”。
最开始,参与“国会”的只由君主和封建大贵族,不能代表底层人民利益,又引起了市民、骑士和自由土地占有者的不满。 后来叛乱贵族为了得到这些人的支持,又召开了由贵族、骑士和市民参加的等级会议,从而形成了英国国会“三位一体”的模式,即君主、上议院和下议院。
国会的制度建立后,表面上看起来权力在从国王向着议会转移,但是国王仍然掌握着实际性的决定权。
因为上议院被称为“贵族院”,议员都是王室后裔、世袭贵族、大法官和主教,上议院的议员身份也是终身制的。下议院被称为“平民院”,议员是通过“一人、一票、一价”的方式由选民直接选举出来的,但下议院在当时并没有存在感,更没有话语权。而且议会国王想开就开,不想开几年都不开一次,实际职能名存实亡。
1688年,英国爆发了非暴力政变“光荣革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推翻詹姆斯二世的统治,为了防止天主教复辟,贵族们将詹姆斯二世信奉新教的大女儿玛丽/威廉夫妇从荷兰请回了英国,并帮夫妻二人登上了王位。
资产阶级和新贵族为了进一步限制君主的王权,于是在国会就通过了《权利法案》。该法案内容只有十三条,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限制国王权力,二是保障议会权力,规定国会必须定期召开。英国从此确定了君主立宪制,国会成为英国权力中枢。
这时国王议事的御前会议正式转变为议政为主的议会,英国的统治也从国王一个人大权独揽,变成了集体领导,国会真正成为制衡国王的一个机构。但这时国会主要是由上议院把控,拥有立法权、提名下议院议员的权力和否决下议院提案的权力等。由于上议院和下议院的阶级对立,上下两院对于权力的争夺也由引展开。
多说一点,上议院和下议院开会都在同一个地方,就是英国的议会大厦——伦敦最著名的地标“大本钟”底下非常大的威斯敏斯特宫。但是上议院开会在“红厅”,所有的座椅都是红色的;下议院开会在“绿厅”,顾名思义所有座椅都是绿色的,可见两个阶层还是泾渭分明的。
“红厅”和“绿厅”
英王的“统而不治”创造了首相的职位
时间来到1714年,斯图亚特王朝最后一位国王安妮一世驾崩。由于女王安妮没有留下子嗣,所以她死后王位的传承就出现了麻烦。因为早在1701年,为了防止天主教在英国占有统治地位,英国王室就颁布了《王位继承法》,规定天主教徒不能继承英国王位。而当时找遍了和英国皇室关系最近的50个人后发现他们全是天主教徒。
最终英国王室在德国找到了信奉新教的詹姆士一世女儿的后裔汉诺威选侯乔治,虽然他当时已经50多岁了,但却是血缘和安妮女王最接近的新教徒贵族,所以英国人只能将就,将这个德国老汉接到了英国继承王位,称乔治一世,成为汉诺威王室的第一位国王。
乔治一世
但是麻烦也随之而来,由于乔治一世从小生在德国,母语是德语,根本就不会懂英语,所以除了通过翻译,他根本就无法和周围的其他人直接交流,加之他也不懂英国政治,那还怎么治理国家呢?
就这样磕磕绊绊过了三年,乔治一世心力交瘁,王室贵族和阁员们也是痛苦不堪。
1717年,乔治一世终于挺不住了,于是主动提出来不再参加内阁会议,只是听汇报,当起了甩手掌柜。到了1921年,乔治一世越来力不从心,又把治理国家的绝大部分权力委托给了议会,并敕命辉格党(现在的自由党)领袖华波尔爵士为内阁首领,主持内阁会议和协调各部门工作,责任内阁制度从此诞生。
华波尔被认为是英国历史上的第一位首相,不过那时他却并没有“首相”(PrimeMinister)这个头衔,他的官方称呼是“首席财政大臣”。因为在此之前,国王一直掌握着财政大权,甚至专门规定“除了君主委托的大臣所作出的动议外,下议院不会对任何有关公帑的议案进行表决”。此后,英国内阁也形成了由“首席财政大臣”主持的惯例。
英国历史上的第一位首相罗伯特·沃波尔爵士
乔治二世是乔治一世的独子,也是德国人,完全不熟悉英国的政治制度,所以也干脆对政事不管不问,放手让议会处理一切国务。这样宽松的条件使得君主立宪制在英国得到发展,同时也让英国首位首相罗伯特·沃波尔得以放开手脚。
为了肯定罗伯特·沃波尔的工作,乔治二世还将王室的财产唐宁街10号和11号两幢三层楼,赠送给罗伯特·沃波尔爵士。但是沃波尔拒绝了乔治二世国王的好意,而将其变成了“首相”的官邸和办公场所,从而流传至今。
乔治三世继位后,第15任“内阁首领”小皮特内阁正式将“内阁首领”的制度确定下来。1885年,第42任“内阁首领”威廉·格莱斯顿刚筹组完成的内阁,首次出现了首相(Prime Minister)这个词,但当时它被列在官方政府首脑职位──首席财政大臣之后,并加了括号。
1905年,享利·坎贝尔-班纳文爵士获任命为英国首相。在任命他的英王敕令上,首相(PrimeMinister)一词正式出现,成为一个正式的英国官衔。1937年《国王大臣法》颁布,首相一词得到法律确认。
红厅
英国现代首相制度的确立
在19世纪以前,英国首相几乎都是由上议院的贵族议员出任,内阁大臣也几乎都是由国王从上院议员中任命。同时国王在左右内阁成员的态度、解除大臣职务等方面还享有相当大的权力和影响力,国王不喜欢的政府常常被迫下台,而国王支持的政府虽然得不到下议院的信任却依然可以长期维持执政地位。
虽然下议院的议员名义上被称为“平民院”,是通过选民选出来的。但实际上,下院选区基本都是从中世纪便划分好的区域,一个选区一般会选出1至4名议员。由于几百年来的人群迁徙和工业革命后的城市发展,过去人口繁盛的选区到了18世纪末已经成了无人区,居民只有个位数,成为所谓的“糜烂选区”;而诸如曼彻斯特那样的新兴工业城市却没有一位议员名额。于是就出现了新城市无人代表,而拥有“糜烂选区”的地主则可轻易操纵本区选票,使得其指定的或者贿赂了他的人选成为当地议员。
种种的不合理引起了民主意识觉醒的英国民众很大的不满。于是在1830年,在野的辉格党(现在的自由党)成员趁机推出了《选举改革法》,提议重新划分选区并降低选举权门槛等一系列改革下议院的措施。但是这个法案遭到了正在执政的托利党(现在的保守党)的坚决反对。经过革命派人士2年的努力,终于在1832年通过了这个法案,从此结束了上议院控制下议院的局面。
1911年议会又通过了《议会法》,确立了下议院的最高立法权,并规定“世袭贵族如果担任国家公职,只能在上议院拥有席位,也不得担任内阁成员,但首相必须来自下议院”。由此,英王直失去了直接任命首相和内阁大臣的权力。
后来又经过斗争,上议院丧失了否决下院财政议案和其他议案的绝对权力。至此,上议院的政治权力和影响力遭到毁灭式打击,上议院的王室成员、世袭贵族、终身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大主教们逐渐沦为了“花瓶”的角色。
也正因如此,当1953年,伊丽莎白二世授予丘吉尔英国的最高荣誉——嘉德勋章,并打算册封丘吉尔为伦敦公爵,以表彰其为英国所做出的杰出贡献时,却被他婉言谢绝了。据说,丘吉尔当时是想让他的儿子将来从政,甚至当英国首相,自然不甘心只让他儿子到上议院当个“花瓶”,所以才忍痛放弃了世袭的公爵爵位,可见其用心良苦。
英国首相是怎么选出来的,为什么要辞职?
首先英国首相必须是在大选中获胜的多数中产生,一般是多数党的领袖。
其次,参加多数党领袖竞选必须获得至少20名议员支持才能获得资格。然后党内将通过一系列投票削减了竞争对手,在每一轮投票中得票少于30票或垫底的候选人都将被淘汰。这一过程一直持续到只剩最后两名候选人时为止。
最后两名候选人再通过持续数周的邮寄和在线投票的方式,选出最终获胜者,成为多数党领袖。按照惯例,英国议会大选后,英王就召见多数党领袖,任命其为首相。相比于以前,这种任命就只是一种形式了。
随后,首相就要组成一个20多人的内阁,英国政府的运转就由这个内阁来负责。至于选谁担任什么职务,全由首相一个人说了算。
英国首相虽然拥有很大的权力,但是他必须得到内阁成员的拥挤和信任。如果是内阁成员对首相不信任,那他只有辞职退出内阁一个选择。
如果是议会对首相不信任,议员也可以在议会发起不信任案投票。如是不信任案不通过,那就没什么事儿,如果不信任案通过,那首相也只有两种选择:一是首相解散议会,提前举行大选;二是首相辞职,内阁就垮台,内阁成员集体得辞职,由议会多数党重新推选首相人选,重新组阁。
最近的三位英国首相,特蕾莎·梅、鲍里斯·约翰逊、丽兹·特拉斯都是因为内阁成员的不信任导致下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