缢亡是啥意思(专栏法医如何分辨死者是被打勒死还是自缢身亡?)
宋慈《洗冤集录·被打勒死假作自缢》说:“凡被人隔物,或窗棂或林木之类勒死,伪作自缢,则绳不交。喉下痕多平过,却极深,黑黯色,亦不起于耳后发际。”
这段话的意思是,凡是被人隔物,如窗棂或林木之类勒死而伪装自缢,检验时颈部没有“八字不交”索沟。颈部索沟多平过,很深,呈黯黑色,因隔物被勒,亦不起于耳后发际。
宋慈把这段话写入《洗冤集录》,其目的是要告诫后人,不要把颈部索沟不完整而认为是自缢索沟,关注有否被人隔物(窗棂或林木之类)勒死的可能。同样,在大多数人眼里勒死者的颈部至少有一圈封闭的索沟,有的可见到结扣,但有隔物(窗棂或林木之类),则索沟中断,宜注意。
宋代之后,官吏熟读宋慈《洗冤集录》用于实际办案。而民间也出现许多《公案》小说,不少也引入宋慈《洗冤集录》的断案内容。明代有一本书,叫《郭青螺六省听讼录新民公案》(简称《新民公案》)四卷。《新民录引》云:“甘棠存召绩,镌石垂不朽,纪公(按:指郭青螺)六省理人之政,每又概揭其一二于篇什,非贡谀也,欲俾公今日新民之公案,为万世牧林总者法程也,有志而喜,于是乎乐谭而镂之剞劂。”
《新民公案》中《猿猴代主伸冤》写的是方池因好赌倾家荡产, 沦落为乞丐。后买了一只猴子,搬演作戏,积下了十三、四两银子,买酒时被谢能看见。谢能谎称自己与方池为同乡,并将方池灌醉隔物勒杀,方池死后被丢入深潭,谢能将方池身上的银两全部掠走。
此时,在方池身旁的猴子跳将起来,将谢能的脸抓破。正好遇到郭爷路过此地,猴子“攀住轿顶,叫号不已”。后来,由猴子带路,打捞出方池的尸首。此事被散播开,引来众人看热闹。
郭爷正在为死者方池的颈部“索沟”纳闷,死者为何只在前颈部有索沟,而项部没有索沟?这是自缢,还是他勒?为何尸体会在水中呢?这时,猴子好像看出郭爷的心思,猴子在人群中认出了杀人凶手谢能,将他“耳鼻俱咬烂”。
经过郭爷的审问,谢能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承认将方池灌醉之后将其隔物勒死。谢能怕方池不死,又将他投入水中。猴子见案件已审明白,磕头拜谢,“遂大叫数声,撞阶而死”。郭爷见猴子有义,便将其同主人一起葬了,并立了一个“义猴石碑”来旌表猴节。
这个故事将人所遵从的节义道德规范移到了猴子的身上,猴尚且有节义,人而无义, 安能称之为人?可与此对照的是《公案》小说中存在的大量仆人为谋财而害主人性命的现象, 寄托着《公案》小说作者对当时社会人欲泛滥的抨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