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者|黄宗羲的思想主张 创新及其当代启示
批判精神
“天下为主,君为客”
浙江学人历来富有批判精神。许多浙江思想家,如东汉的王充,宋代的陈亮、叶适,明代的王阳明、刘宗周都继承发扬了这种精神,从而形成了浙江文明史上一个优秀的传统——浙学传统。黄宗羲即是浙学传统的典型代表。
黄宗羲的批判精神集中体现在其探讨“治乱之故”“条具为治大法”的《明夷留书》与《明夷待访录》中。他在浙东抗清斗争彻底失败之后,痛定思痛,纵观历代治乱兴亡的历史,在顺治十年(1653)写下了《留书》一卷八篇。序言写道:“古之君子著书,不惟其言之,惟其行之也。仆生尘冥之中,治乱之故,观之也熟;农琐余隙,条其大者,为书八篇……吾之言非一人之私言也,后之人苟有因吾言而行之者,又何异乎吾之自行其言乎?是故其书不可不留也。”就是说,他要总结历史上的“治乱之故”,著书立说以待后人。《留书》主要反映了黄宗羲对明朝腐朽政治的批判和对清朝新政权的仇视,其思想水平还受限于反清民族主义立场。
十年之后,黄宗羲在《留书》八篇基础上扩写《明夷待访录》二卷。他把批判的矛头指向秦汉以来统治中国的君主专制,并提出对未来理想社会的顶层政治设计。《明夷待访录·原君》篇说:“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凡君之所毕世而经营者,为天下也。今也以君为主,天下为客,凡天下之无地而得安宁者,为君也。是以其未得之也,荼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曾不惨然!曰‘我固为子孙创业也’。其既得之也,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视为当然,曰‘此我产业之花息也’。然则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这段话将君主专制的弊端揭露无遗,而其“天下为主,君为客”的命题,则揭示了黄宗羲民本思想的民主性。此外,黄宗羲还批判了君主专制制度下的法律制度、财税制度、军兵制度、科举制度、宦官制度及胥吏制度,体现了批判精神的广度。
力行哲学
“良知的实践”
在全面批判君主专制的基础上,黄宗羲提出了社会改革蓝图,其思想创新的亮点在于民主启蒙性质的新民本政治思想和为社会变革提供理论依据的力行哲学。
黄宗羲的思想创新主要由五部分构成。其政治思想,包括“封建”论、“君为民害”论和“民主君客”论。其“君为民害”论一如上述,而更重要的是他破天荒地提出了“民主君客”论,其中包括三层含意:一是天下是人民共有,非君王私有;二是天下大事应由人民主宰,不应由君王一人独断;三是君民平等,君的权力来自民,君由民推选出来为天下兴利除害,因此必须尽心尽力为民服务。显然,黄宗羲的民本思想,已经包含主权在民、君须为民服务的民主思想。
法治思想。黄宗羲提出了“藏天下于天下”“有治法而后有治人”的思想命题。他认为,所谓“天下之法”,是为天下人民谋利防乱的法;而“一家之法”,则是专为帝王一家谋私利的法。“三代之法,藏天下于天下者也……贵不在朝廷也,贱不在草莽也……后世之法,藏天下于筐箧者也。利不欲其遗于下,福必欲其敛于上”。所谓“藏天下于天下”,除包含天下为公的传统意义,还引申出公法与私法、治法与治人的论述。“贵不在朝廷,贱不在草莽”,已包含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主张和天下应由人民共同治理的民治思想萌芽。黄宗羲认为,天下之事纷繁复杂,非一人所能治理,必须由众多臣工共同治理。而君臣关系并非父子而是平等关系。人们出来做官,是“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天下大事“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
经济思想。黄宗羲在经济思想与经济政策上,一是提出了“工商皆本”;二是主张改革税制,要求按“三十税一”的原则“复位天下之赋”;三是主张“废金银”而“通钱钞”的金融改革。
中国古代社会以农立国。上古时商业并不发达,没有农商之争。到春秋战国时期,商贸日益发展,本末问题遂出现。秦汉以后的统治者与思想家大都主张农本商末、重农抑商。但黄宗羲则借“古先圣王”之口对本末问题作了新诠释。他说:“故治之以本,使小民吉凶一循于礼;治之以末,倡优有禁,酒食有禁,除布帛外皆有禁。今夫通都之市肆,十室而九,有为佛而货者,有为巫而货者,有为倡优而货者,有为奇技淫巧而货者,皆不切于民用,一概痛绝之,亦庶乎救弊之一端也。此古圣王崇本息末之道。世儒不察,以工商为末,妄议抑之。夫工固圣王之所欲来,商又使其愿出于途者,盖皆本也。”也就是说,圣人所谓“崇本息末”,是崇尚礼治,而禁绝巫蛊、佛事、倡优、奇技淫巧之类不切民用的末业,非贬抑工商之类有利民生的本业。“工商皆本”主张是对千百年来“重农抑商”政策的历史性批判,反映了发展商品经济的强烈要求。
关于赋税制度,先秦有初税亩、什一税,两汉实行过十五税一、三十税一和什一税制,魏晋实行户调制,唐代实行租庸调制,宋代改行两税制,明代又有一条鞭法。改来改去,救得一时之弊,救不了根本之弊,反而不断增加农民负担。黄宗羲主张复位古代税率,按照三十税一标准收税,是有利于减轻广大农民“暴税”之苦的积极主张。他还提出了“废金银”而“通钱钞”的币制改革设想,确保货币的流通与市场的活力,以维护国家的“久远之利”。
教育思想。黄宗羲主张人民议政权和监督权,并把这两项权利归之于学校。在他看来,学校既是培养知识分子的基地,也是评议朝政、实施舆论监督的场所。在君主专制社会中,不仅是普通民众,一般士子也没有评论政治得失的权利,更没有监督君权和政府行政权的权利,“天下之是非一出于朝廷(君主)”。黄宗羲反其道而行之,认为“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主张“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公其非是于学校”。这里的“治天下之具”,是指治理国家的根本大纲、基本制度与发展战略。使之“出于学校”,学校具有议会的性质。而“公其非是于学校”,又具备了舆论监督的功能。这是对君主专制的否定,是对人民议政权和监督权的肯定。
哲学思想。黄宗羲后半生长期从事学术史思想史的整理,沉浸在深刻的哲学思考之中。他需要对历史上的治乱兴亡,特别是明清之际“天崩地解”的社会大变动作出哲学的回答,对憧憬中的未来社会——“民主君客”理想国作出哲学的论证。他在哲学上的理论创新,是建立了基于“工夫”实践的“力行”哲学,提出了“心无本体,工夫所至即其本体”“必以力行为工夫”“致良知即是行良知”的哲学命题,实现了从阳明心学到“力行”实学的转型。在知行关系上,黄宗羲特别强调实践之“行”的作用,将传统儒家的“学、问、思、辨、行”等致知环节归结为一个“行”,强调“圣人教人只是一个行”。又提出“致字即是行字”,将王阳明的“致良知”导向“行良知”,即“良知的实践”。“力行”哲学模式开拓了清代实学新方向,对儒学超越宋明理学而走向近代实学作出了贡献。
启迪思维
“一本万殊,会众合一”
黄宗羲的新民本思想,曾在近代民主革命运动中发挥了重要的思想启蒙作用,后人对此给予高度评价。2006年3月28日,习近平同志在《致黄宗羲民本思想国际学术研讨会的贺信》中指出:“黄宗羲是我国明清之际杰出的思想家、史学家、文学家和教育家,是浙江历史上的文化伟人。他所具有的民主启蒙性质的民本思想,在中国思想文化史上产生了很大影响。”
黄宗羲的著作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历史,从而以史为鉴、古为今用。作为史学家,黄宗羲特别重视对“近现代史”的研究与整理。他那个时代的“近现代史”,主要是指宋、元、明三朝,特别是明朝的历史。他的史学著作《行朝录》《明儒学案》等是对晚明史和明代学术史的总结。他还编辑了卷帙浩繁的文献资料书《明文海》《明史案》。他编书的目的,旨在总结“治乱之故”,要“存一代之书”,发掘“三百年人士之精神”。更重要的是,他非常明确地把“经世应务”作为治史的指导思想,吸取历史经验为社会变革服务。这一治学宗旨,也是值得我们继承和发扬的。
黄宗羲“一本万殊,会众合一”的哲学史观与学术史观,可以启迪我们的思维。“一本万殊,会众合一”的思维方法,既是分析的,又是综合的,既是开放性思维,又是包容性思维。有人说,中国传统思维方法只有宏观的综合而缺少微观的分析,这是一种偏见。如果没有分析,能够把握万物之殊吗?如果没有综合,能会集各家之长成一家之言吗?所以,黄宗羲的辩证思维方法是深具启发性的,尤其对于我们在全球化背景下推动文化创新、提升中华文化自信是具有积极指导作用的。
黄宗羲思想中一个非常突出的特色是其批判求实精神及力主改革的理论勇气,这体现了中国传统知识分子“士志于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人文精神和历史使命感,也激励着我们今天坚持改革的决心和理论创新的勇气。尤其是作为有社会良知的现代知识分子,更有必要学习和发扬黄宗羲的批判精神,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