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怎么定罪 ?
导语:并不是所有寻衅滋事的行为都会涉嫌刑事犯罪,有些情节轻微的可能不构成犯罪,只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
根据《刑法》第293条的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寻衅滋事罪的具体情节可以参考《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没有达到该司法解释的规定的,一般按治安案件处理。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综上,寻衅滋事行为最重要的行为定性,涉嫌刑事犯罪和接受治安处罚的结果是截然不同的,把握不准的,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如果犯罪情节较为严重,确实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委托律师协助处理也是一个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