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特区有哪几个1980年 ,每个特区的面积有多大?
引言
一开始,那会没有“经济特区”这个说法,是叫做“出口特区”,1980年3月24号在广州召开的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的过程中,才正式把“出口特区”更名为“经济特区”。这次持续了六天的会议,是一次试点工作会议,正式的相关政策出来,是在同年八月召开的大会上。
广东、福建两省会议
这次召开的两省会议,是对之前一些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和试点试办出口特区执行情况的一次总结。
以我们现在的事后眼光来看,这次会议是一次小跨步,要知道那是在1980年,国家不管是从经济还是思想方面,还处于刚从禁锢当中走出来的阶段。那会是真的摸着石头过河,没有成功的案例可以参考,也没有相关的经验,只能是采取既积极又不得不慎重的方针,根据试点城市的具体情况走,一边走一边进行总结和纠正。
当时,还存在着一个“谁战胜谁”的问题,具体来说,就是“经济”和“思想”这两个问题,落到实际上,是谁战胜谁。我这么说,或许会有读者迷糊,不解其中深意,说白了就是七十年代末的那场思想上的大争论:
是坚持“两个凡是”,还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到底哪一种思想才是真理呢?要检验谁才是“真理”,那就用“实践”来说话,先行动起来,谁对谁错自然明了。于是,也就有了最终的结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因此,七十年代末的那场思想争论,落到最后,“谁战胜谁”的问题也解决了,自然得是先吃饱肚子再说,饿着肚子,别的事搞不明白,也搞不成。思想上的争论走通了,也就到了实践经济如何发展上去这个根子上了。
因此,广东和福建这两个沿海城市,也就成了试点工作开始的地方。
1980年召开的两省会议,也是对初步走出去的工作进行的一次总结,这次会议的内容总结起来大致主要是下面这几点:
1、广东继续集中力量把深圳特区建设好,其次是珠海;
2、深圳的建设,在做好总体规划的前提下,进行分片区、分期进行建设;汕头和厦门这两个特区,可以先进行规划,做好准备之后才逐步跟进。
3、福建提出的要搞琅岐岛特区的提议,得慎重对待,先进行可行性研究。
4、特区的管理,不得损害国家主权利益,具体的经济管理以市场调节为主,尽量不要有人干预。
值得一提的是,之前的叫法是“出口特区”,这种叫法就很有局限性了,还是有些放不开。因此,这次两省会议,也打开了思想,进一步往前跨了出去,更名为“经济特区”。
或许有读者不了解这两种称呼有什么不同?我就为你简单的解读一下,仅仅是从名字的改变,意味着政策的具体实施有何不同。
“经济特区”意味着更丰富、更深刻的含义,意味着国家规划的特区是兼具工、农、商、牧、房产等多种行业在内的综合性经济区域。而“出口特区”就很狭义了,它只是单一行业的出口加工区。
“经济特区”的叫法,更深的一个含义是,这不是政治特区,政治干预的力度不大,一切以市场说了算,这也是吸引外资进来的一种强有力的手段。
中国经济特区的正式诞生,是1980年8月26号,这一天召开的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正式批准了建立四个经济特区,分别是:深圳、珠海、汕头、厦门;除此之外,还公布了正式的法律条文《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
每个特区的具体面积
四个经济特区正式批准下来后,关于每个特区的面积也有相关的具体规划:
1、深圳:327.5平方公里;
2、珠海:6.81平方公里;
3、汕头:1.6平方公里;
4、厦门:2.5平方公里。
以上是最初规划的面积,后续又对面积做了五次调整,我以时间作为顺序归纳:
1、1983年6月:珠海特区的面积扩大为15.16平方公里;
2、1988年:珠海特区的面积进一步升级为121平方公里;
3、1984年5月:厦门特区的面积调整为131平方公里;
4、1984年11月:汕头特区的面积调整为52.6平方公里;
5、1991年11月,将整个汕头市升级为经济特区,面积达到234平方公里。
因为之前是完全没有经验,也没有可参考的成功案例,只能是从立项、试点、由点连成面;按照这么一个大体上的流程来走的。
有意思的,当时国家是真缺钱,因此,中央拿不出太多的钱来支持广东、福建来搞经济特区。更多的工作,还得依靠广东和福建采取特殊政策、灵活的措施,多吸引外资的入住。这两个省当时也真是铆足劲往前冲,毕竟全国的眼光都盯着呢。而且,这两个省再缺少国家资金的助力之外,还得为国家创收,实属是不容易。
虽然在经济上没有太多的帮助,但是,国家在政策扶持力度上,那是真的做到完全放手、不遗余力的在背后支持。
1980年下半年,深圳、珠海两个特区率先开始动工建设;1981年下半年,厦门和汕头先开始动工建设,到此,这四个经济特区的建设正式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