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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必须知道的16个法律知识!)

1、如何区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的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股东人数不设上限,股东以其认缴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的公司。

【注:中小企业在注册设立时,大多数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为主。】

2、什么叫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1个自然人股东或者1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什么叫做法人?

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因此,法人不是自然人,而是组织。

4、什么叫做法定代表人?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

【注: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5、什么叫做董事长?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是其董事会的核心组成人员,对于董事会的正常运转影响重大,但董事长不是凌驾于董事会之上的领导者。在一般情况下,董事长可以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注:对于中小型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如果董事长对公司不享有控股权,也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那么这个职务也仅仅是个职务,无太大实质意义。】

6、法人可以分为哪些类型?

(1)营利法人。即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2)非营利法人。即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成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特别注意:以上所称的营利或者非营利,仅以是否向出资人等分配利润作出区分,所谓的非营利并非是指不需要向其合作对象或者服务对象收取正常的费用。】

(3)特别法人。是指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7、什么是非法人组织?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

8、什么是注册资本?

(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认缴制下,注册资本不是不用缴纳,而是可以分期、限时缴纳。

(2)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所认购的股本总额: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9、什么是基本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公司的主要存款账户,主要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公司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该账户办理。基本存款账户的开立必须报当地人民银行审批并核发开户许可证,许可证正本由公司留存,副本交开户行留存。公司只能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10、什么是一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公司在基本账户外的银行因借款开立的账户,该账户只能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的缴存,不能支取现金。

1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什么权利?

(1)知情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2)分红权。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3)优先认购权。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4)表决权。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注: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12、哪些人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注:对于已经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13、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哪些职务?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一般是指总经理)、副经理(一般是指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14、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不得从事哪些行为?

(1)挪用公司资金;

(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的;

(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归公司所有。】

15、注册公司时,持股多少比例对自己有利?

(1)持股10%以上的股东,在遇到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情况下,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2)持股34%以上的股东,足以影响公司章程修改、注册资本增加、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解散、变更公司形式。

(3)持股51%以上的股东,除了不能单独决定公司章程修改、注册资本增加、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解散、变更公司形式外,可以决定其他任何事务。

(4)持股67%以上的股东,对股东会所有的决策,均有一票通过权。

因此,对于初创公司而言,持有不同比例股份的股东,在公司内部的话语权完全不同。

16、哪些情况会导致公司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依法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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