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商合同范本(供应商质量协议)
保采购产品质量,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共同签定本协议:
1. 质量责任
1.1 乙方对供应给甲方的产品质量负责,保证其产品满足技术条件和质量要求。
1.2 零缺陷是甲、乙双方共同的质量目标。
1.3 乙方必须拥有合理且有效的加工、检测和试验手段,及验证产品和过程的受控能力,以满足质量可追溯性的要求。
1.4 乙方必须按照双方确定的产品质量要求来规划实施质量控制。
2. 供应商质量能力保证
2.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2.1.1乙方须以符合ISO9000最新版本标准进行质量管理体系开发。
2.1.2乙方须取得到ISO9000认证证书。
2.1.3不能马上实施审查注册时,须拟定最长不超过1年的审查注册计划,并尽快取得认证。
2.2 产品质量能力的保证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所订购的产品是经过乙方整体策划的,保证从生产到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的所有过程建立和运营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
3. 供应商的变更管理要求
3.1 当发生以下情况下之一时,乙方必须重新向甲方的采购部提出正式书面申请:
(1)生产场地变更
(2)生产线变更(新增/合并/移地等)
(3)供应链变更
(4)工艺变更
(5)材料变更
3.2产品和生产过程的任何更改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准。乙方事先未得到甲方的批准、私自对其供货产品进行更改,甲方将对乙方处以10000-100000元的处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可以立即停止乙方的供货、取消乙方业务等相关的处罚措施,并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损失。
4. 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措施
4.1 确定产品的重要特性及其工艺过程的重要特性。
4.2 提供每批交付产品真实的出厂检验报告、材料报告(检验日期、批号、数量),每批次出货向甲方提供免费的验证产品。如果乙方交货时未按要求提供报告和/或免费样件,或出具的报告数据不真实,将按发生产品的种类数对乙方进行考核,每次发生每种产品不符合要求时,将以10000元/种/次对乙方进行处罚,处罚款可以从货款中直接扣除。
4.3 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根据技术标准或图纸的要求进行包装和运输。包装方式必须得到甲方认可。 甲方未标明包装要求的,乙方需要采取可靠的包装来保证产品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如未采取有效的包装方式而导致的损坏,所有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4 甲方按双方达成一致的质量要求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验收。当甲方在逐批验收中判为不合格后,应及时向乙方做出质量信息反馈,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交缺陷分析及整改报告。
4.5 在批检合格后的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必要时乙方应及时派员到甲方指定地进行原因分析和/或调换合格产品。
5. 量产产品质量目标
5.1 定期试样合格率
定期材质检测、禁用物质检测、性能检测符合率100%
5.2 批次合格率
供应商交货批次合格率目标为:≥98%
6. 质量问题处理
6.1 供货产品被确认因乙方原因存在缺陷,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不合格的具体信息(包括发生地、批量大小、不良率、不良状况,并尽可能的向供应商提供不良图片)。供应商应于2个工作日内(紧急产品需在12小时内)进行调换或派人到甲方指定的现场进行处理。
6.2 如果乙方不能够在第一时间赶到甲方指定现场处理异常的处理方式:委托甲方进行处理的,甲方的处理费用为:纯粹挑选费50元/人/小时,返工返修费为200元/人/小时。乙方委托甲方不代表乙方免责,乙方需要对产生的不良负责,并根据实际因乙方产品导致的停线停产状况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
6.3乙方接到甲方抱怨的回复时间根据不同级别回复的时间要求见下表;如原因分析需要较长时间,需提交原因分析计划及完成时间给甲方。对策报告的格式可由乙方提供,当甲方指定格式时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
打开百度APP看高清图片
等级化分说明:
A等级:a、重复发生的缺陷(在一年内);
b、装配后有明显的而不得不进行更换的影响到性能的缺陷(如产品尺寸不良、功能失效等);
B等级:客户正式通知的抱怨(还没有达到A等级的缺陷,如:装配问题);
C等级:客户正式通知的抱怨(还没有达到A/B等级的缺陷,如:外观不良、混件);
其他:除以上产生的不良缺陷。
6.4为了满足甲方的生产与交付要求,甲方可作出让步接收,但让步接收是带风险接收,乙方需承担让步使用的一切风险和质量责任,同时也不能免除供应商的整改责任。让步接收的产品,甲方有权进行处罚,金额为货值的10%。
6.5如因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好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的生产停线时,将按5000元/小时向乙方索赔停线损失,如果因此而导致甲方产生其他损失费用时,其他损失费用也将向乙方索赔。
甲方的其他损失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超额运费、客户停线损失费、商务处理费和差旅费、质量处理费和差旅费、第三方质量检测费、缺陷召回处理费、客户索赔费、客户和政府的罚金等经济损失,国内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500元/人/天)、出差补贴费(300元/人/天)、通讯费等,国外差旅费按照实际金额。
6.6 如因乙方的责任导致甲方损失时,甲方除了执行6.5项的追偿以外,还将按2000-50000元/次的处罚对乙方进行质量事故考核。
6.7 同一产品、同一质量问题出现多次异常的处罚:第一次异常时将按照该批产品总金额的5%进行扣款处罚,第二次异常时将按该批产品总金额的10%进行扣款处罚,连续异常时将按该批产品总金额20%进行扣款处罚并把该供应商从(供应商名录)中退出。 异常发生后,甲方有权退货处理。
6.8本协议中涉及到的所有索赔、追偿、质量考核、处罚等的账务处理:甲方对乙方的任何扣款行为将以书面形式发给乙方确认,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未向甲方提出异议的将默认为同意处理,甲方将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货款不足以支付甲方的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
7. 质量目标不达标的处理
7.1 甲方对乙方供应的产品进行定期抽查,如果抽查发现不合格时,由甲方的品质部经理按照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对乙方进行1000-50000元之间的扣款处罚。
7.2 批次合格率连续三个月不达标,除正常的乙方评价、审核外,甲方将增加乙方现场审核的次数。
7.3 对乙方作出扣款处罚后,乙方仍需对不合格项进行原因分析和改进,并向甲方品质部提供8D报告。
8.质量奖励:对于供货质量绩效突出,过程审核结果为A级的供应商可以考虑以下奖励:
8.1授予年度优秀供应商;
8.2两家以上供应商同时供应同一采购产品,则增加下一年度供货份额;
8.3获得新产品开发的优先权。
9.法律效力:
9.1 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由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一经生效后将甲乙双方的业务开展之日起,直到乙方的最后一批零件退出质量担保期内均具有法律效力。
9.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
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 方: 乙 方:
经办人: 经办人:
日 期: 日 期: